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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又被禁了嗎?」一進網咖,登入我和邊孚好不容易成立的網拍帳號,我們看著我們兩又被下架的商品,不約而同露出悲憤的表情。
那個,不能直接跟人類說要血,那上網買血,也不可以嗎?
我們是這樣想的,就直接寫我是吸血鬼(反正人類看來肯定是某種玩笑),然后在商品頁面上打上我們的需求,擺明要徵人類的一滴血,而且開了很高的價格(反正我們家能印的錢多的是),希望這樣可以吸引群眾主動弄血給我們。
但沒想到……
這徵求文不知道出了什么問題,我們每次放上,每次都被站方撤下。
說什么徵求的是禁賣商品,妨礙公序良俗blabla一大堆法律理由。
因此我和邊孚這幾天只能不斷的瞎掰出各種事由,比如把標題換成高價收購人類體內的一滴艷紅,又或者是你看過玫瑰花嗎?人的手被割開來露出的艷紅就像是玫瑰花瓣,徵求你的玫瑰花瓣?
哇靠,后面這個版本多文藝啊、多有氣質呀,連這樣也能被站方抓,我和邊孚真的是無語問蒼天。
而幾天上傳的版本,已經是我和他這五天掰出來的第十個版本了。
這次的版本內容很簡潔,徵紅色,一滴就好。
寫成這樣,連收購到紅色墨水我們都無所謂了,沒想到站方連這個也禁,到是不是讓人生存啊,到底?
「看來你們被站方盯上了。」杜善威喝著樓下飲料店的清茶去冰,幽幽地做出結論,「放棄這條路吧?」
「不。」我搖頭,這幾天先不管飢餓這件事,更麻煩的是我的皮膚開始痛了,我知道我所剩的時間已經不多。
皮膚痛對吸血鬼來說可是件大事,上天總是公平的?我們的身體比人類強壯,但我們的皮膚卻比常人脆弱,這幾天雖然我因為父親的幫忙下暫且獲得在日光下行動的能力,但那是暫且。
我并沒有真正獲得在陽光下行動的體質,正確來說,我父親過繼給我的能力,只是讓我在日光下行動不會感到疼痛而已,但對皮膚的傷害依然存在。
也就是說,經過這十幾天的白日悠晃,我雖然沒有立刻灰飛煙滅,但我的皮膚卻默默沉受這一切,而且慢慢的已經到了臨界值,甚而引發我的痛覺。
因此我父親雖然告訴我我這樣子能撐三十天,但既然我的皮膚已經開始痛了,能不能真的撐到三十天,恐怕還是未定之數。
所以,既然我還沒有別的計畫,任何能夠讓我徵到一滴血的機會,我都不能放過。
「那好吧。」看我沒打算放棄,杜善威拍拍我的肩,「我也幫王子你想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