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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衷心期盼各位能夠早日逮捕我。
面對氣勢洶洶的警察,萬如春連眉毛都沒有動一下,語調依然平板無波的說,「我不知道他為什么特別提到我,不過,就算你們不找我,我也打算來向警方報案。」他從口袋里拿出送到報社的信封,推給了小隊長。「這封信大概就是他說的線索,我本來以為是惡作劇,沒想到今天中午卻有新聞出來。」
當然,這一番話都是瞎編的。
他從來不想配合那個傢伙,所以打算不予理會──或者該說,即使他要行動,也不會在這個時候,也是因為這樣,這封信在他手里留了三四天。
然而他沒想過,對方為了讓他加入這場表演,煽動了媒體與警察。
小隊長把信打開一看,臉色瞬間變了。
「他媽的!」小隊長咒罵了聲,又瞪向萬如春,「既然兇手要送你『見面禮』你對于這封信里的內容總該有個頭緒吧?」
信封里除了那張寫了要送見面禮的紙,還有一張照片。
那是張偷拍照,里頭的女人跟先前的幾名死者是相似的類型,只是更加濃妝艷抹,背景似乎是在什么派對或者夜店之中,她舉著酒杯,旁邊有一條手臂,她幾乎要貼到那條手臂上。
「這位女性是誰我不清楚,但是,照片背后的文字我倒是已經查過了。」
把照片翻面,小隊長就看到3gcf+79這一串文字。
「既然是要送我見面禮,又顯然是讓我們去找,那么這串文字顯然是在指示地點,七個字母加上數字,還有一個加號,這種格式你應該也不陌生。」
小隊長微微蹙了下眉,就拿出手機搜尋,「……水晶情人橋嗎?」
萬如春點點頭,「這符合他想引人注意的作風,但那四周又是公園,深夜時分又不易被注意到行蹤。」
小隊長聽到這里,打開會客室的門,探頭出去吼叫起來,「小趙!你把這個拿去給鑑識組,讓他們查一查指紋,然后你讓佳純去查照片上的人,動作要快,是那個連環殺手的相關物證,距離星期五的午夜,已經剩不到三十六小時了!」
那個叫小趙的警察匆匆跑來,把信接過。
萬如春想了想,還是開了口,「可以先查查當天在攝影棚里的人,他提到我時說的是出現在攝影棚里的警察顧問,而且信也是在那之后出現的。」
小趙看了眼小隊長,見他點頭,就迅速地離開。
小隊長又讓另外一名警察過來,交代他帶人到水晶情人橋附近看看是否有什么可疑之處。
萬如春默默的看著這一切的進行。
其實,如果是他,絕對不會讓挑釁的對象這么輕易的就抓到自己,水晶情人橋只是觀看他殺人的特等席,而非真正的犯罪現場。
不過,對方必定也同時注意著水晶情人橋的狀況……
警察是可以利用的基石,但針對自己的挑釁,還是要自己解決不是嗎?<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