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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歡一聽,深舉得這個主意好。
當即去屋里拿出她認為寫的最好的一篇作文,拿給馮曉龍看。馮曉龍仔細看了看,拿著筆就專心改了起來,過了大約半個小時,他才滿意的把作文本遞給常歡:“成了,這絕對會被我們報社采用的。”
常歡拿過作文一本一看,當即就殘念了。
除了中心思想沒跑偏,所有的文字用詞已經煥然一新,這已經可以算是馮曉龍自己寫的作文了。
馮曉龍仰著頭,哈哈笑:“別崇拜哥,哥只是個傳說。”
常歡只能呵呵噠!
常歡洗了碗,又燒了洗澡水,讓馮曉龍去洗澡。
馮曉龍是城里長大的人,第一次進農村的廁所,恩,覺得一邊洗澡一邊和豬圈里的豬兩相對視的感覺很微妙。
他洗了個戰斗澡,然后被常歡帶去睡覺。
常歡平時和外婆一起睡,馮曉龍睡的是偏方的空屋子。一應事物俱全,外婆鋪床的時候還特意灑水打掃了一下,所以屋子里空氣清新,還干凈的很。
馮曉龍對常歡的家還是很滿意,雖然簡陋了些,可處處都很干凈,透露著主人家勤勞節儉的美好品德。
第二天一早,常歡和馮曉龍打過招呼,就背著書包去上學了。
馮曉龍拿著相機開始穿梭在田野間取景,路上碰到的村民都對他這個外地人很好奇。所以很多人都愛和他搭話,馮曉龍第一次感受到農民們的熱情,不過他也算明白了。在這農村里面,確實沒啥秘密。
瞧這些人連他昨晚歇在常歡家,幾點熄燈的事情都知道。所以他打心底開始了解,常歡為什么要他幫忙保守秘密的事情了。畢竟,誰也不愿意把所有的事情都攤開在別人眼前!
到了下午,常歡正在桌位上寫早上老師布置的語文作業。就被人從后面推了一把:“誒,常歡有人找你。”
常歡抬頭,朝外面望去。只見馮曉龍掛著相機站在窗戶旁朝他招手,常歡放下筆,走到外面:“咋了?”
馮曉龍揚了揚手里的相機,笑到:“今天的收獲很豐盛啊,今天我才徹底明白稻香是什么味道。”
常歡點頭,城里的人嘛。第一次到鄉下,都覺得很稀奇。就算馮曉龍是個二十幾歲的成年人也不列外!
馮曉龍感嘆了幾句鄉下如詩如畫的生活,然后才對常歡道:“我準備坐末班車回去了,那個合同的事情有后續我再聯系你啊。”
常歡點頭:“那成,我下午還要上課就不送你了。”
馮曉龍點頭,仔細看了眼常歡才道:“你該去買個手機了,這樣我方便找你。”
常歡抽抽嘴角,她一個十三歲的小孩子拿著一個好幾百的手機不要太驚悚了。現在的黃水鎮,能有手機的人絕對不超過二十個。她還是低調,不要裝b的好。
看她的模樣,馮曉龍有些好奇:“咋了,你買個手機你還不愿意!”
常歡呵呵一笑:“沒事兒,我們鄉下窮,俗話說錢財不外露。我這小小年紀就用這東西,我外婆會被人說的。”
馮曉龍這才點了點頭,也對,他自己的手機也是掙扎了好久才下定決心買的。他想了想,從兜里掏出一張紙,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寫了上去:“你有事兒也可以打這個電話找我。哦,對了……”他抬起頭,看著常歡:“你們村里有電話不?”
“有,我們村公社有一個電話。”常歡說了一串數字,公社的電話,都是用高音喇叭通知。誰家來個電話,搞得全村的人都曉得。想到這里,常歡又加了句:“你要給我打電話,就說你自己的名字,千萬別說報社啊。”
馮曉龍點頭:“這我知道,那成,我先走了啊!”
常歡將他送到校門口,目送他離開之后才回了教室。
李冬趴在窗臺上,好奇的看著常歡:“你最近咋老是認識些奇奇怪怪的人啊!”
常歡嘻嘻一笑:“我人緣好唄。”
李冬:“…………。”
話說馮曉龍回了城里已經是晚上七點多的光景,他自己下了一碗面條,就洗洗睡了。
等第二天他去了報社,將作者寧安是個十三歲的小姑娘的事情告訴了主編。主編也是被震驚了,這完全是超乎想象的一件事。
看著主編瞠目結舌的樣子,馮曉龍心里那個爽啊。
誰讓他是寧安的責任編輯呢,不過主編下一句話就讓他陷入沉思中:“照你這樣說寧安本人是個很聰明的小姑娘,但是你想想過沒有?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就算喜歡看書,可小說里面的愛情觀和字里行間表現出的旖旎情絲。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怎么可能擁有那么豐富的感情?”
馮曉龍怔住,這些他當初震驚之后完全沒想到。
主編又開始說了:“小說里的親情、友情、愛情,還是世界觀和貼切清朝背景的官僚主義、社會發展形勢,你相信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能寫的出來?”
馮曉龍內心有些動搖,不過他還是點頭:“我想寧安不能用常人的眼光來看待她,《情迷大清》這本書本身就是一個奇跡。”
倒不是說常歡的小說寫的有多好,而是當時的文壇背景,金庸和瓊瑤分別代表了武俠和言情的泰斗。但是常歡的小說勝在創新和奇葩,這讓她在當下的小說中有脫穎而出的資本。
主編翻了翻華誼的合同,然后把手里的一份資料遞給馮曉龍:“你看一看。”
馮曉龍拿過資料,翻開一看,驀然睜大了眼睛,大聲道:“我不同意這么做,就算金靈玲近來名聲鵲起,可也不能讓她頂著作者寧安的名字,來為自己再鍍上一個才女的名聲!”
主編沉默了一會兒,神色深沉的看著馮曉龍:“別忘了,我們報社的贊助百分之八十都是屬于華勝公司的。而且,如果寧安真的是一個十三歲的少女。她將著作權賣出來,能獲得的錢遠遠超出她自己本身能賺到的錢。而且,讓一個新生代女明星作為《情迷大清的》的作者,遠遠比一個十三歲的少女作為原作者,來的更有真實性!”
☆、第12章
馮曉龍放下手里的資料,試圖說服主編:“如果金靈玲真的想給自己鍍上一層才女的名聲。他們公司完全可以找槍手來寫,只要出得起的錢,還怕沒人愿意寫?”
主編嘆了口氣:“我當初也是這樣說的,可是華勝公司準被買下《情迷大清》改編拍攝成電視劇,再加上金靈玲是華勝新捧的女明星。如果報紙上刊登出當下暢銷的小說是由主演金靈玲自己寫的,再加上華勝暗中造勢。華勝公司和金靈玲會名譽錢財雙豐收,你覺得換做任何一個有眼光的娛樂公司,會放棄這塊美味的大蛋糕嗎?”
馮曉龍語哽,娛樂公司里面的骯臟事情,簡直數不勝數!
而且,以華勝公司的強勢手段來說,常歡完全沒有反抗的資本!想到這里他嘆了口氣,神情鄭重的看著主編:“我想寧安是不會同意的,沒有人愿意忍痛割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