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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對過,沒有字跡吻合的。”李準敲了敲桌子,嘆道,“要是宋遠成在收到信的時候就報案,這案子可能就破了。關鍵就是錯過了破案的最佳時機。”
的確,根據目前的信息來看,熟人作案的概率很大,如果當初宋遠成早一些報警,也許孩子就找到了。那么,是不是也就不會有后續的一連串案子了呢?
正是宋遠成當初的一念之差,導致了后續的連鎖反應。大概他也曾經在事后無數次地后悔過,如果當初自己沒有看過那則名人綁架案撕票的新聞,或者如果自己再堅定一點,是否一切都會不一樣呢?
“對了,”李準突然想起來什么一樣,抬頭看了看二人,“后來宋遠成也失蹤了是吧?當時負責這事的刑警還找過我,想了解一下這兩起案件是否有關聯性。”
“那您怎么認為呢?”
“不好說。小孩子有被綁架、被拐賣的可能,宋遠成一個中年男人,怎么會平白無故失蹤了呢?哦對,有個事情,宋遠成擺煎餅攤的時候遇到城管,曾起了點小沖突,把腿給摔骨折了,還做了個小手術。據說他性格比較老實,從來不會跟別人起這種沖突,那天不知道怎么回事,一下子就上了頭。可能女兒失蹤的事對他打擊挺大的,有人懷疑他是腦子出了點問題,自己想不開,離家出走了。”
回到局里之后,周宇和方紋跑了一趟證物科,調取了宋小春和宋遠成兩起失蹤案的物證。有一卷當年的監控錄像,記錄下了宋遠成失蹤前最后的影像。
是一個街心公園門口的攝像頭拍攝下的畫面。不過當時設備條件有限,畫面的顆粒感非常嚴重。
晚上七點四十五分,宋遠成穿著一件羽絨外套,戴著頂毛線帽,一瘸一拐地走進了公園。他臉上的表情非常平靜,看不出任何異常。然后八點十五分,宋遠成從公園里出來了。監控拍到他走出公園,一直走到對面的馬路上,再然后就消失在了畫面中。
“他的腿,是因為跟城管發生沖突時弄的吧?”方紋看著錄像問道。
周宇翻了翻檔案,說:“對,就在失蹤案發生前不久……”
說到這里,周宇突然心里動了一下。他想到了一種可能性,這種可能性或許可以解釋宋遠成失蹤的一部分真相。但是,真的會是那樣嗎?
還不能確定。不過,就算真是那樣,也對目前的調查幾乎毫無幫助。
接下來,周宇又拿起了另一份物證,那是宋小春綁架案中的唯一物證——那封被塞進宋遠成家門口報箱里的信。這是信的原件。
外面是一個相當普通的黃色信封,二十年前,在任何一家小商店都能買到。信封上面沒有寫字。
信封里有一塊花花綠綠的布料,應該是從孩子的衣服上剪下來的,還有一小撮頭發,想來是綁匪用來證明孩子在自己手上的東西。此外,信封里還塞著一張字條,像是從筆記本上撕下的,有些泛黃。上面用黑色的筆簡簡單單地寫著一行字。
周六晚九點把五萬元放在西丁路郵局前的長椅下面不要報警。
之前在李婉家中見過這張字條的復印件,但當時方紋并沒有什么特別的感觸。此時接觸到這份原始證物的時候,她才覺得渾身發冷。
這種直接與犯罪事件相關的證物,似乎本身就帶有一股令人膽寒的氣息。特別是在她知道這名被綁架的孩子已經死亡的前提下,更是覺得這份證物隱隱散發出某種恐怖的陰氣,仿佛一閉上眼睛就能看到一個模糊而可怖的身影,正在實施著犯罪行為……
她搖了搖頭,試圖將那詭異而可怕的場景從大腦中清除出去。然而,不知道是否因為這種異常的緊張感刺激了她的思緒,某個之前一直忽略了的場景此時在她的腦海中復蘇了。
“你怎么了?”周宇看出她有些不對勁,在她眼前揮了揮手。
“我好像想起來……”方紋小聲嘀咕著。其實上次在李婉家看到復印件時她就覺得有些不太對勁,但是始終沒弄明白到底是哪里讓她覺得奇怪。直到剛才那一刻。她看著周宇,認真地說道:“我在哪里見過這個筆跡。”
周宇驚訝地睜大了眼睛。“什么?真的嗎?可這封信是二十多年前寫的了,那會兒你才多大?”周宇一臉不相信的表情,然而他剛說完,就也發現了不對勁之處。
他低頭盯著那張紙上的字,明明之前看到復印件的時候沒什么感覺,不知為什么,今天卻突然像是產生了某種靈感一樣。周宇也覺得對這筆跡眼熟,可是……是在哪里見到的呢?
“我知道了!是這個字!”方紋突然拿過字條,指著最后幾個字說道,“這個‘下面’的‘面’字!你看,這個‘面’字,里面應該是兩橫,但是這個‘面’卻是三橫……我肯定在哪里見過類似的寫法……”
周宇仔細一看,還真是,字條上的“面”字的確像是有三橫。大概是寫的人對這個字的寫法有誤解吧。
“也就是說,你曾在哪里看到過這個‘面’字……”這時,剛才劃過腦海的那一點靈感突然與字條上的這個字聯系了起來,“啊,是一號死者身上的那份購物清單。”
一號死者身上有一張手寫的購物清單,上面有“牛肉面”三個字,其中的那個“面”字似乎也是這么寫的。
很快,經過筆跡專家鑒定,證實至今仍未查明身份的一號死者身上的購物清單上的筆跡,與宋遠成當年收到的勒索信上的筆跡一致。
不久后,一號死者的身份也查清了。
家住東陽市平安小區的一位市民報警稱,一個叫王治國的男子租下了自己的房子,但最近失蹤了。警方初步判斷,這位房東所說的王治國與死者的特征基本吻合。
王治國,男,在位于東陽市東南邊的東安鎮經營一家小超市。一個多月前他離開了東安鎮,超市門上至今還貼著“有事外出暫停營業”的紙條。警方調查后發現他乘大巴來到了東陽市,目前尚未查明王治國與宋遠成有何聯系。
第7章
秦思明收到了第二份快遞。依然是丟在他租住的房子門口。距離他收到上一份快遞僅僅過了幾天時間。
頭一天晚上,秦思明寫論文到凌晨三點半。東陽大學的研究生課程并不緊張,平日里文科院系的學生們總是悠閑度日,只有臨近期末這段時間,才會臨時抱佛腳似的趕工。
以往秦思明都是在截止日期前兩天就完成論文了,但最近他的時間都花在調查前幾天收到的神秘快遞上了。他先是去了一趟東陽市圖書館,按照之前肖磊推理出的年份,檢索查閱了一遍本地的報紙。花了整整兩天時間,終于找到了那篇報道的原本。
報道刊登在一九九七年的《東陽晚報》上。據此可以確定,這起“女童綁架案”發生于二十三年前。也就是他三歲那年。
不過能調查到的東西也就僅止于此了。
為了保護當事人,新聞中使用了化名,也就是說,難以通過報紙獲取到案件相關人員的具體信息。
除了報紙以外,還有可能報道過此案的,也就只有本地的電視臺或者廣播電臺。然而這些資料并不能從圖書館里查到。
查了幾天,秦思明才想起期末論文還沒完成,再不抓緊時間,恐怕是要麻煩了。
這一天,他起床時已經快到中午了,原本打算洗漱一下出門去樓下買點吃的和咖啡,下午繼續寫論文,沒想到剛一開門,就發現地上又躺著一個快遞袋。
這份快遞也和上一份一樣,沒有快遞貼條,也沒有寄件人信息。只是袋子上有簽字筆寫的他的名字。
秦思明拿起快遞,馬上回到屋里,把門關上,站在門口就拆了起來。此時的他已經全然忘記剛才出門的目的是要買午飯。
撕開快遞袋的時候他突然有種異樣感,仿佛正被什么人注視著。他也說不上來視線來自哪里,只是覺得自己正被什么人盯著。
他租的這套房子的客廳里有一扇落地窗,窗戶正對著一條小馬路,馬路對面是另一個小區的樓。秦思明住在六層,如果真有人從外面監視的話,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從對面的樓上了吧?
秦思明打開窗戶,瞇起眼睛仔細地觀察著。不過對面的小區和他所住的這棟樓離得并不近,以這個距離,用肉眼觀察實在是什么都看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