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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的靈魂之所以會與身體分離,其主要原因是因為你的身體無法隨著你的意念而動。這么講吧。這就好比小馬拉大車。你的靈魂有著跨越時空,行走在平衡空間的能力,但你的身體卻無法配合你完成自己的使命。”
大媽語重心長地說:“丫頭,你好好兒考慮一下我的提議。如果你能接受這份工作,我就能幫助你,讓你的靈魂與身體不再分離。”
我苦哈哈地問:“我能搖頭說‘不’么?”
大媽笑得十分慈祥,站起身,說:“雖然我們允許一些不懂事的小朋友說一聲‘不’,但那些小朋友卻再也不會有機會說第二聲‘不’。大媽我這一輩子,沒干過什么驚天動地的大事兒,就是手頭上有那么百十來號的人命罷了。丫頭,你好好兒想想吧。”
大媽說完這話,并沒有在我的眼前消失,而是彎下腰,伸出手,一把抽走了我攥在右手的最后十塊錢,揣進了自己的褲兜里,美其名曰:“老了,腿腳不好使了,得打個車回家嘍。”
我的眼中流露出凄慘的神色,身子前撲,抱住大媽的大腿,嚎叫道:“大媽,你不能將我最后的十塊錢也拿走啊!這事兒如果說出去,讓我以后還怎么在道上混啊?!”
大媽推開我,沖大爺打了個響指,“走!”
大爺十分厚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看似想要安慰我,實則卻是將那空空如也的塑料袋拍在了我的肩膀上,然后也背著走,跟在大媽的身邊,走了。
二人迎著晚霞,漸行漸遠。
風中,飄來二人那飽含深度的話。
大爺對大媽說:“你不是說要打車走么?”
大媽說:“有那十塊錢,干什么不好?打車,浪費!”
我忽然有種想要嚎啕大哭的沖動!
我到底是遇見了高人,還是遇見了神棍啊?啊!啊!啊!
我原本以為,自己已經是坑人的鼻祖了,沒想到,今天還真讓我遇見了兩個完全不要臉的老東西!竟然連坑人鼻祖的錢,也敢坑!其行為,簡直令人發指啊!
我吸了吸鼻子,從地上站起身,拍了拍褲子上的灰,頭也不回地向著與二人相反的方向走去。
走出大約五十來步之后,我從袖口里掏出一款最新上市的蘋果手機,手法利索地拔出手機卡,扔到路邊,然后將手機拿在手中把玩著。
嘿!你還別說,這新款就是不一樣!不但功能全,而且樣子就是漂亮!
大媽都一把年紀了,拿著這個好東西也是糟蹋了。
哎……可惜的是,如果不是大爺上來拍我肩膀一巴掌,我一準兒能從大媽的褲兜里掏回自己的錢。
掂量了一下手中的手機,我咧嘴一笑,算了,我就不和大爺大媽一般計較了。這款手機啊,送到賊六那里去,最少能幫我當成新家伙賣出去。初步估計,少不了六千!
我一路哼哼著自己改編的《我不做大哥很多年》,漸行漸遠,“我不做扒手很多年,我不愛冰冷的床沿。不要逼我動怒,不要逼我下手,哦我會翻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