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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鴻遠覺得聽他講自己親生經歷的破案故事,比讀任何推理小說都過癮。
錢鴻遠從二樓走下來的時候,范澤天正在跟婷婷說去年那件他經手偵破的連環碎尸案。
婷婷一邊聽,一邊拿出一個小本子作記錄。
婷婷以前也是個推理小說寫手,被金田川招募進入《新推理》雜志社做編輯之后,就再也沒有出版過新作。
錢鴻遠是在她進入雜志社后的第二年認識她的。
錢鴻遠開了間小小的電腦公司,平時愛讀推理小說,有時來了興趣,也自己動手寫一兩個短篇,親自送到《新推理》雜志社去投稿。雖然從來沒有發表過一篇小說,卻藉此認識了美女編輯卓婷婷,眉來眼去之下,就有了那么一層關系。
自從成了婷婷的男朋友之后,雜志社的電腦壞了,全都是錢鴻遠免費上門包修。一來二去,他也跟金田川混熟了。
剛聽范澤天講完這樁連環碎尸案的結局,梅怡就從二樓緩緩走了下來。
錢鴻遠在心里暗暗嘆息了一聲,她今天一個人忙里忙外,可真夠累的。
梅怡下樓看見錢鴻遠和婷婷一臉莫名驚懼之情,就問怎么了?
錢鴻遠笑言,范警官給咱們講了一樁連環殺人案,可真夠恐怖的,聽得我們渾身都起雞皮疙瘩了。
梅怡頓時來了興趣,忙說:“有這么好聽的故事?我也要聽?!?
范澤天無奈,喝了口酒,只好又把剛才的故事,從頭開始,再講了一遍。
梅怡正聽得入神,突然不知從什么地方傳來“砰”的一聲響,把他們嚇了一跳。
到底是當警察的,范澤天首先反應過來,從坐椅上一躍而起:“是槍聲,在樓上!”
大伙頓時變了臉色,急忙跟著他往樓上奔去。
跑上二樓,打開臥室的門,一股血腥味撲鼻而來。
屋里沒有亮燈,漆黑一團,錢鴻遠看見墻角處似乎有一點藍熒熒的光閃了一下,定睛一瞧,卻又不見了。
梅怡在墻壁上摸了兩下,才摸到開關,將頭頂的電燈打開。
燈光下,只見朱胖子睡眼惺忪醉醺醺地從沙發上爬起來,迷迷糊糊地問:“剛才是不是有什么響聲?我睡著的時候,好像聽見了。”
沒人理會他,大伙把目光朝金田川床上望去。
卻見金田川躺在床上,右手握著一把手槍,槍口向著頭部,右邊太陽穴已被子彈射出一個血洞,鮮血早已染紅大半塊床單。
范澤天沖過去,摸摸他的頸動脈,已經沒有搏動,不由得沖著大家搖了搖頭。
他俯下身認真看了看說:“這是一把仿****手槍,是老金在黑市上買的。他曾經拿給我看過,說是買來防身用的。中槍部位火藥燒灼痕跡明顯,應該是抵著頭部開槍的?!?
婷婷雖然親手編發過無數有描寫案發現場情節的推理小說,但如此血腥恐怖的場面在現實生活中,卻還是第一次見到,不由臉色煞白,跑到門口,手撐墻壁,使勁嘔吐起來。
朱胖子渾身一個激靈,酒意頓時消了一大半,臉上現出兔死狐悲的神情,嘆口氣說:“這個老金,也真是的,出了這檔子事,我虧了一千多萬都沒什么,他倒是想不開,開槍自盡了!”
梅怡直到此時,才恍過神來,叫一聲“老公你為什么要做傻事”,就要撲過去。
“等等,別亂動。”
范澤天的兩道劍眉忽然皺起,用衣服下擺包起金田川手里的槍,拿到燈光下仔細看了看,“憑肉眼就可以看出,這把手槍上面除了老金自己的指紋,似乎還有另一個人的指紋痕跡。也許老金的死,并不是自殺那么簡單。大家都退出臥室,別破壞現場?!?
他掏出手機,往市局報了警,“我們等警方的痕檢人員和法醫到了再說。”
婷婷漸漸恢復過來,站在房間門口,四下里看了看說:“臥室里開著冷氣,鋁合金窗戶是從里面關上的,臥室的門斜對著樓梯口,我們在樓下可以看見房門。自從梅怡下樓之后,就再沒看見任何人進出過臥室?!?
朱胖子忽然明白過來,跳起來道:“你們這是什么意思?這屋里只有我和老金,你們說他不是自殺,又沒有別人進入過房間,難道是懷疑我……”
外面響起警笛聲,刑偵大隊的人很快就到了。
經過現場指紋對比,留在手槍上的另一枚指紋,正是朱胖子的。
朱胖子立即被范澤天和另一名警察帶到一邊,嚴加盤問。
“老金私藏手槍的事,你不會不知道吧?”
“我、我知道,有一回我來他家里,他還從槍頭柜里拿出來給我看過?!?
“老金最近出的這本小說,你虧了不少吧?我聽梅怡說,你曾經叫他賠償損失,是吧?”
“是、是有這么回事。我虧了上千萬,他居然還來找我要稿費,我氣不過,所以就……”
“所以就酒后失性,趁他醉酒熟睡之機,從床頭柜里偷偷拿出他的槍,一槍把他給殺了。然后又把槍塞到他自己手中,造成他不堪壓力,開槍自盡的假象,是吧?”
“我、我沒有……”
朱胖子一緊張,只覺酒氣上涌,胃里一陣攪動,竟然蹲在地上使勁嘔吐起來。
范澤天指揮旁邊的一名警察:“去,把他給我銬起來,等他醒酒后,再帶回局里好好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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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一名負責痕檢工作的警員走過來,朝范澤天敬了個禮,猶豫著說:“范隊,我覺得殺人兇手,不大可能是這姓朱的胖子?!?
范澤天皺眉問:“為什么?”
警員說:“我們詢問過死者的妻子,案發臥室大概在今天傍晚時拖過地,地板很干凈,所以今天晚上留在上面的腳印很清晰。經過我們現場勘察,發現今晚靠近過死者睡的那張床的,只有三個人的腳印,死者自己,你,還有死者的妻子梅怡,這姓朱的胖子的腳印只有留在沙發邊,并未在床周圍出現。所以我覺得你說是朱胖子近距離射殺死者后偽造自殺現場,這個推理不成立。”
范澤天把眼一瞪:“難道他就不能在作案后擦掉自己的作案痕跡么?”
那名警員臉紅了,但仍然不卑不亢地說出了自己的推斷:“第一,如果朱胖子細心到會抹掉地板上的腳印,怎么會那么不小心讓自己的指紋留在槍柄上?況且據我們調查,案發時室內并未開燈,漆黑一團,朱胖子在喝醉酒的情況下,又怎么能在自己并不熟悉的黑暗環境中順利偷拿到金田川放在床頭柜里的防身手槍,準確無誤地擊中他的太陽穴,并且事后還能有條不紊地擦拭掉自己的作案痕跡?第二,剛才您也說了,槍聲響起后十幾秒針之內,您就跑進了這間臥室。不要說一個喝醉了酒的人,即便是一個正常的人,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陌生環境中,要在這么短時間內擦掉作案痕跡,偽造自殺現場,只怕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