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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伺候的人不明就里,以為是出了意外,趕緊把從馬上滾下來、吐得稀里嘩啦的盧修斯送到醫生那里。
他還記得:赫加德和露西亞來看過他一次,坐在他旁邊大半個白天,到晚上該赴宴的時候才離開?!澳悴辉摎⑺绻矏鬯?,生下的孩子會很容易辨認,不會威脅你的繼承人地位。”赫加德在離開前說。
盧修斯那時候還太小,不能明白父母之間的關系,他覺得父親柔弱、優雅又美麗,母親沒有理由不去愛他而要去愛一個黑奴,一定是受了他人的蠱惑。所以只要捏死那個惡心的賤種,讓母親重新想起父親來,他們自然會和好如初,誰會不愛他呢?
他穿過荊棘與迷霧似的時間的環繞,從追憶里抽身,回到彌漫著松木和琥珀調香氣的房間里來,黑發的少女沉默地摸著他的頭與臉,手指柔軟的像是天生的貴胄或者娼妓。
“你愛他么?”盧修斯意識到自己問了個蠢問題,懊惱地咬上彌賽亞的胸口,跟昨晚留下的印痕排排坐,跟約好的也沒什么兩樣。
彌賽亞嘆了口氣。
她收回安撫盧修斯的手,蜷指為梳,開始整理自己披散著的黑色長發,她知道這把頭發很美,但是她打理起來總是討厭,就像討厭別人的漂亮東西。
但盧修斯似乎并不想放過她,如果他能再長大些——長到像他父親那樣年紀,那樣可以被人堂堂正正地喊作“青年”,而不是遲疑著是不是要寫作“少年”的時候,他就能知道有些問題只管爛在肚子里就好,因為答案其實不會有人想要知道:
“你聽這么久,不想說點什么?”他伏在彌賽亞懷里,直起身子來看她,目光炯炯。
她又嘆了口氣,讓他換個姿勢,以便兩個人都能更舒服些。
盧修斯聽到“舒服”兩個字,又往她身上亂摸,轉念又想起她身下的血,又抿抿唇收回手。
“我只講一遍,我與公爵大人的初見,”彌賽亞注意到:他的眼睛比赫加德要藍許多,像油畫里被畫家用手指沾著調過的、戶外天空的顏色。“聽完之后,你就再也不要問,我愛不愛公爵大人,或者他愛不愛我了?!?
她總是刻意地避開使用“你父親”這樣的字眼,哪怕這樣更方便,仿佛只要她只要在人前遵守著禮節不逾矩,神就總會用愛憐的嘴唇吻過她的臉。<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