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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隊對這個案子很重視,回了縣公安局后,連夜提審馬老五。
馬老五也就是個窩里橫,實際沒本事,又慫得很,進了公安局,不用打不用罵,只是用大瓦數燈照了兩個小時,就屁滾尿流的“我招我招全都招”了。
金玉桂那兒得到的信息是當年騙走她的同鄉的名字,和同鄉人販子同伙的綽號“瘸腿虎”。
馬老五交待了是從一個名叫“錠子”的遠方親戚手里買的金玉桂,又找人偽造了“金蘭香”的戶籍,在特殊時期管理混亂的時候上了戶口。
于是又找出當年偽造戶籍的人。玉龍縣這邊入籍是只需要你手續齊全就能上戶口,你找個蘿卜刻個公章,只要公章字體、印泥看不出來有問題,很容易蒙混過關,所以問題當然是膽敢私刻公章的環節了。
從錠子入手,牽出了一個運營至少十年的人販子犯罪團伙,聯合豫省公安廳,花了小半年時間,大大小小抓了二十幾個人,到了10月底公審,因為情節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受害者多達上百人,為首的同鄉、瘸腿虎、錠子判了死刑,其他同案犯從無期到有期,最少的也判了三年。
至于馬老五,金玉桂堅決不諒解,并堅決認定馬老五和兩個馬氏兄弟強|奸了她,公審后,馬老五按照強|奸罪、輪|奸罪、買賣婦女罪數罪并罰且從重處罰,判了十五年;馬氏兄弟以強|奸罪、輪|奸罪各自都判了十年。
豫省公安找到了金玉桂的父母,父母和弟弟過來接走了金玉桂,一家人團聚的時候,全都哭成淚人。
縣電視臺、市電視臺、地方報紙都拍了記者拍攝、采訪,玉龍縣小地方,這件案子就算是轟動全縣的大案件了。
至于馬冬梅這個可憐的孩子,馬老五宣稱不是他的孩子,馬氏兄弟也不認,金玉桂明確表示這孩子是馬家的種,她是不會帶走孩子的。
金玉桂的弟弟來看了一次孩子,留了一百元錢。
“姜主任,俺姐苦啊,受了這么大罪,這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苦??!”金弟弟抹著眼淚,“俺老娘在家天天哭,俺姥爺姥姥去找了那家人,問他們俺姐去哪里了,倒被那家人打了一頓,俺姥爺摔了一跤,摔斷了腿,養了半年沒養好,就那么去了;俺姥姥哭得眼睛都瞎了,到他倆老人死了都沒再見到俺姐。姜主任,俺姐被打得全身上下沒一塊好地方,俺老娘那個心疼?。 ?
金弟弟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你們婦聯那個史大姐說孩子沒錯,但俺姐又錯在哪里了?這孩子就是一把刀啊,俺姐天天看著她,那就是天天都要想起來在那個混賬王八羔子家過的不是人的日子。俺姐不想見到這孩子,俺們全家都不想見到這孩子。姜主任,俺姐還年輕,她還沒到三十歲,她還能再找個疼她的男人嫁了,她可不能帶著這孩子。”
姜明光只能嘆氣。
說起來馬家不要馬冬梅,馬冬梅是該跟著母親,但做母親的不想要孩子,婦聯也不能硬塞給母親。怎么辦呢?調解嗎?勸金玉桂帶走孩子?
就像金弟弟說的,這孩子的存在就是一把刀,天天戳金玉桂的心,金玉桂之前那么慘都堅持活下來了,現在要是把孩子硬塞給她,那就是在逼她去死。
馬冬梅還小,送福利院或是找人收養,恐怕都要比跟生母待在一起好得多。貓貓斗的孩子們估計已經都知道她是買來的媳婦生下來的,她在貓貓斗也過不上什么好日子,會被欺負死。
唉!難??!
史大姐主張孩子理所當然應該跟著生母,姜明光不同意。
“咱們解救了金玉桂,本身是一件好事,大好事,但要是因為孩子,金玉桂回了家,天天被人戳脊背她是被賣了、被人強|奸了,還生了個娃,肯定會被人罵‘賤貨’,馬冬梅也會被人罵‘野種’。你想想,要是金玉桂前幾年都活下來了沒想著死,咱們救她出來,她反而回家自殺了,咱們這就是‘好心辦壞事’了?!?
史大姐皺眉:“確實?!?
“到時候不但是金家要恨我們,就連他們村、他們縣的婦聯,也要恨我們辦的不是人事?!?
史大姐苦笑,搖搖頭,“是啊,肯定得罵我們。”
“金家馬家都不要她,唉,孩子多可憐!”姜明光唏噓。
史大姐忙說:“孩子挺乖的,在家做飯洗衣服拖地,搶著干活。”這幾天馬冬梅暫住在史大姐家。
“那還是麻煩史大姐打聽打聽哪家想收|養|孩|子的,最好是別的縣或是市里,別讓她留在玉龍縣?;蛘吡粼诳h里也行,給她先改個名字?!?
史大姐很會說話,“干脆現在就改名字吧。既然是姜主任救了她的,就改名叫姜小梅,也挺好聽的?!?
姜明光一笑,“隨便吧。等金家走了,安排她去福利院住,也不能常在你家住著。”
作者有話說:
這防不勝防的屏蔽詞,怎么就成屏蔽詞了呢?
羅翔老師說,買個女性最高只判三年。很多買家甚至都不會被逮捕。唉!
第64章
她心里想著孩子是無辜,可落到如今這個地步,怪誰呢?還是怪馬老五這個罪魁禍首吧!說來說去還是這種“傳宗接代”的封建思想作祟,似乎沒有孩子就成了“罪人”。但當然,馬老五是因為沒有孩子才這樣嗎?不是,窮得叮當響的人也有欲望啊。性的欲望是人的本性,是天性,但滿足天性不應該以傷害他人為手段,所以為什么人類社會會規定社會規則、乃至發展成為法律。
人的本性是“惡”的,或者說是自私的,人的一生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穿好看的衣服、吃好吃的美食、睡好看的人,都是“私欲”;而人要脫離了“私欲”的低級趣味,為了更崇高的利益奮斗,這才是“升華”。
而這種“升華”,沒有接受過教育的人是很難理解的。
就是當年的革命老區的群眾,如果黨的宣傳人員不去宣講政策和奮斗目標,普普通通的勞動群眾也不能理解,革命部隊的男男女女為什么甘愿為了一份不知道多少年之后才能達到的“愿景”,而拋頭顱灑熱血呢?
要說貓貓斗的人不知道金玉桂的事情,那是小看了農村群眾對八卦的熱情,但似乎這種事情在偏僻農村都算不上“犯罪行為”,可能還沒有張三李四家丟了幾只雞更能令人氣憤。
姜明光心情沉重。
關于這一點,這幾天她也跟縣公安局、下面鄉鎮婦聯主任分別開會談了談,公安局和派出所的民警都說,拐賣婦女這種事情就是從解放后也一直都有,金玉桂的事情還不算棘手,馬老五當初給她上了戶口,也是為了將來孩子能上戶口著想的,要是那種根本就不給買來的女人上戶口的、極為偏僻的山村,你根本沒法知道情況,要怎么解救呢?一個縣少說有幾十個行政村,警力不足,不可能什么情況都知道。
鄉鎮婦聯辦公室的人手也很有限,挨家挨戶調查根本做不到,要下去了解情況肯定要通過村委會,你說村委會會不會包庇買女人的家庭?肯定會。法律對這種“知情不報”的情況根本沒有處罰條款,頂多只能聯合公安局對村委會口頭警告一下。
所以絕大部分解救被拐賣女性的案件,要么是查到了人販子團伙,知道賣到哪里去了,順藤摸瓜解救;要么是受害者家屬得到相當靠譜的線索,報案后公安局順著線索追查解救。
拐賣婦女兒童屢禁不絕,原因還是因為金錢利益,有需求,才有供應。想要杜絕這種犯罪行為實際不可能,倒是這幾年正在嚴打,趁著嚴打應該能打擊一波違法犯罪分子,這樣社會治安會好一點。
“太難了。”姜明光說到這事,不由嘆氣,“就是有時候她們下去村里做工作,也隱約能聽到哪家的媳婦是買的,但你找不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因為太害怕根本不敢說出來,她們也沒辦法,畢竟你不能拉著人家說‘你是被拐賣的,我來救你了’,會被人當神經病?!?
“一個是太窮,太窮的地方一般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另一個還是傳統觀念的問題,覺得是個人就該有老婆有孩子,女的一定要結婚生孩子,不然連‘女人’都不能算了?!弊邶R光也深有感觸的說:“其實這種觀念就是有問題的,你的自身價值又不是用你生了多少個孩子來衡量的。”
一說到“孩子”,姜明光還是有點不自在,他倆已經達成一致,但兩家家長都還不知道呢。
“我聽說知識水平越高的人群,對這些犯罪行為就越深惡痛絕?!弊邶R光說。
“對,因為法律是保護絕大部分人的利益的,但不保護犯罪分子的利益,所以接受過完整的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守法公民都能明白犯罪行為是可恥的。你不犯罪,法律保護你,而犯罪的人就算現在沒有觸犯到你的權利,可很有可能將來也會觸犯你的權利,因此不管是什么樣的犯罪行為都應該受到懲罰,這樣才是一個現代社會能夠正常運轉的前提。簡單的說,就該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