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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光只想翻白眼:“我不舒服,不想出去。”一扭頭進了自己房間。
張丹楓有點下不來臺,頗是尷尬。
姜韶波打圓場,“她心情不好,你也別勉強她。小張啊,女孩子要哄的,你平時不是挺會說話的嗎?怎么惹到她了?她從小在她奶身邊長大,她奶慣的她,她脾氣不好,你也要講究一下說話方式。”
張丹楓連聲說:“對對,我一時腦子不清楚,得罪她了。姜叔叔,麻煩您跟明光說,要怎么才能原諒我?要還是生氣,罵我幾句好了,我錯了,我絕不回嘴。打我幾拳也可以,我是男人,我扛得住。”
在門后面偷聽的姜明光心里呸了一聲:狗東西!倒是挺會說話的!
姜韶波為了大女兒的工作煩惱了許久。
電力局的工作是鐵飯碗,一個職位一個指標,可不是那么好進來的,要有人退休才能方便安排。但是吧,局里想安排親朋好友進來的領導那么多,他一個人武部部長可不算什么大領導,輪不到他安排人。
賀群為了這個跟他吵了幾次,罵他“沒用”,給孩子安排一個工作都搞不定。
嗐,要說賀群這個當媽的也沒那么討厭,除了偏心之外,姜明光不缺吃不缺穿,缺了點母愛,不過她本人也不是很介意,父母叫她干什么,只要不是要求特別離譜的,她也不推辭,誰叫她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呢?
家里沒有洗衣機對她來說可能是僅次于上廁所這種大事的第二件很不方便的日常瑣事。
賀群眼饞局長家里的洗衣機,逛街的時候去市里最大的國營商店看了洗衣機,售價堪稱天價:300多元。這是賀群一年的工資。
可以分期付款購買,用工作證登記,分12期、24期,有些時髦人家已經有了洗衣機。
賀群掂量了一下錢包,肉疼了半天,還是沒舍得買。
姜家現在還是手洗衣服。
賀群洗自己和小女兒的衣服,姜明光洗父親和自己的衣服。
廁所外面有洗衣房,居民們在洗衣房洗衣服、沖洗拖把。
無業人員姜明光每天早上起來,要給全家做早飯,賀群不愛做早飯,她沒回家之前都是姜韶波做早飯,高中畢業后,就由她來做早飯。
早飯的種類有大米粥、玉米粥、菜粥、紅薯粥等等,干糧有自家蒸的饅頭,要是她有心情,會蒸一籠肉包子。
蒸面食要起大早,頭天晚上就要和面醒面,第二天早上天不亮去菜市場買菜買肉,蔬菜只要有錢可以隨便買,豬肉牛肉羊肉都是憑票供應,所以也不能天天吃肉。
姜明光最不習慣的就是居然吃肉都沒法放開來吃,無比懷念大口吃肉的生活。
70年代很多物品要憑票購買,每年居委會下發到戶,每個人都有一大張票,用量極大的糧票單獨發放,面額不等。
主食方面,每家除了戶口簿之外,還有一本糧本,上面記著一家幾口人、配額是多少斤糧食,大米小米每人每月若干斤,小麥面粉每人每月若干斤,買糧需要糧本和糧票;國家規定一個成年人每月30斤,初中生以上每月27斤或30斤,各省視本省情況微調,體力工種稍多,未成年人略少。
其他憑票購買的還有食用油、雞蛋、豬牛羊肉、布、香煙,姜家不吃羊肉,賀群用羊肉票跟回族同事換豬肉票。
煙票、肉票這時候最值錢,可以當成紙幣使用,要是家里男人不抽煙,往往會用煙票換雞蛋或者糧票之類。
姜韶波在軍隊里學會了抽煙,煙癮很大,一天大半包煙。
賀群也挺嫌棄這一點的,老說他臭。
姜韶波今年46歲,比38歲的賀群整整大8歲,對城里嬌妻很是疼愛,賀群18歲結婚,19歲生下大女兒,21歲生小女兒,之后沒有再生孩子,姜韶波也只能在心里惋惜沒有兒子“傳宗接代”,嘴上從來沒說過。
賀家兄妹8個,賀群是家里最小的女兒,下面還有一個弟弟,家里是中華傳統美德重男輕女,但她在娘家實際過的還不錯,長得很秀氣,眼睛水靈靈的,家里的一霸,年長1歲多的小哥、年幼兩歲的小弟經常被她揍哭。
據說姜韶波對賀群一見鐘情,只見了幾次就敢登門約她出門玩,單獨見面幾次就找了人上門提親,年滿18歲之后兩個月,兩個人便結婚了。
姜韶波在抗美援朝最后一年上了前線,光榮負傷,大腿上的彈孔為他加分無數,在50年代那就是約等于“英雄”,又紅又專,出身五代貧農,政治面貌也好,又是國家正式工,鐵飯碗,這在賀家來說,那是打著燈籠才能找到的好女婿,賀家父母很痛快的答應了求婚。
姜明光長得像姜韶波,致命缺點是眼睛不大,單眼皮,眼尾微微上挑,其實更像奶奶陳氏。
姜明珠長得更像賀群,面容秀氣,一雙水盈盈的含憂眸,結合了父母五官的優點,比少女時代的賀群長得更好看,可以說是電力局家屬區的小美人。
原著里提到,張丹楓這個渣渣原本看上的就是妹妹女主,只是賀群錯以為他喜歡的是姐姐,具體細節作者沒怎么寫,反正炮灰嘛,行為不需要太合理,當個工具人就好。
姜明光對他何止是不感興趣,簡直討厭死了,只是礙著父母還挺贊同的,只好勉為其難一下,而現在她連“勉為其難”敷衍一下的心情都沒有。
哼,狗男人!他以為借著“談戀愛”就能隨便摸她,簡直放屁!惡心死了!
她是不好跟賀群說這事,賀群就以為她又任性,一個勁的讓張丹楓主動道歉,還借口“散步”,帶走了姜韶波和姜明珠,好讓他倆能“單獨談談”。
“我跟你沒什么好談的,這是你上次送的布料,拿回去,以后別來我家了。”今天周一,她一大早吃了早飯便匆匆出門,去辦大事去了。中午也沒回家吃飯,直到下午才回來。張丹楓踩著賀群下班的點兒來了姜家。
張丹楓不當回事,“明光,我都道歉好幾回了,你就不能原諒我嗎?本來也不是什么大事,以后結婚了,你還不是隨便我摸嗎?”
嘔,惡心死了!什么油膩言論!
她憋著氣,“沒有以后。”別癡心妄想啦!
他很吃驚的說:“怎么了?人家都知道你是我女朋友,你不嫁給我,誰還敢要你?”
姜明光也很吃驚,“你說什么?”
“我爸爸說我們可以先訂婚,等我們訂婚了,他就給你安排工作。”他一副很是篤定的神情,“你總是沒工作也不是個事?!?
姜明光扶額:好呀,這人用工作來說事,要是別的女孩,肯定就妥協了,訂婚之后就是未婚夫妻,沒有大問題肯定要結婚的,給未婚夫先摸幾下就不是什么原則性的問題了。但她是為了這個生氣的嗎?這男人自說自話,根本沒弄明白。
想了想,還是支教一下,“我不會因為工作就原諒你,這個社會餓不死人,我總能找到工作。我和你之間的關系不時男朋友和女朋友,我也不會答應跟你訂婚,社會主義國家不會勉強一個人跟她一點都不喜歡、甚至很討厭的人結婚。你從心底就不尊重我,你有沒有問過我是不是把你當成男朋友?”
“你是說,我該事先問問你?”張丹楓用一種恍然的語氣說:“我都跟你約會好多次了,我的朋友都知道你是我的女朋友。”
雞同鴨講!這家伙根本沒聽懂。
心好累,但這種情況也不太適合徹底翻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