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兮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gzstf.cn),接著再看更方便。
出了傅家的門,桑曉曉總算敢正大光明指責傅元寶。她是真的要氣死,指著自己唇上一點印子:“我這輩子第一次知道嘴唇上還能有淤青。你看看你干的好事。真的是屬蛇,拿牙齒扎了個洞是么?”
傅元寶沒料到桑曉曉那么嫩,稍過了些,唇上就有了個淤青的小點。到現在沒退下去。他內心有點莫名其妙的小驕傲,但又不好在面上明說,只能順著桑曉曉:“我的錯。下次絕對不會那么用力?!?
虛心接受,屢教不打算改。
是他給桑曉曉的標記,怎么能改。
傅元寶內心不僅不打算改,還試圖蠱惑桑曉曉:“你也可以給我來一點淤青?!?
桑曉曉冷哼:“我看你是想回到首都的第一天就去跪搓衣板?!?
傅元寶輕笑一聲。搓衣板什么時候都可以給他。他完全不在意。只要有些事情還可以再來第二次、第三次或者無數次,最好每天兩次,那他跪得心甘情愿。
遠離陽城,遠離長輩,有些小心思不斷冒泡,傅元寶當然是趁桑曉曉不注意偷襲了一次。惹得桑曉曉再次用嬌氣的嗓音想要辱罵他,又被他害得嗚咽含在嘴里。
傅元寶燙著耳廓,心滿意足。桑曉曉面紅耳赤,憤憤:“你再這樣,就給我滾出去睡。不準回家!”
傅元寶再次虛心認錯:“怪我想著接下來日子是確認了關系再住一起,忍不住。我下次不會這么沖動?!?
反正依舊是沒打算改正。
到了首都,桑曉曉剛放下行李,把一切丟給傅元寶收拾,直接沖到了編輯部。她根本不想再看這個狗男人,生怕這個狗男人一時想不開,再次忍不住沖動一下。
吻出淤青,是人能干出的事情嗎?
桑曉曉氣得都不想投稿《先生先生》。只是對于桑曉曉來說,這篇文章意義不一樣。她最終還是打算把這篇文章登稿發出去。
現在報紙和雜志等媒體還沒有幾十年之后那么緊跟時事且容易挖掘人的過往。但當人名氣到了一定程度,他的所有的信息消息都不再是秘密。
尤其像是傅元寶這種身份的人。他原先只是在陽城做生意,商業上的敵人最多也就是在陽城?,F在到了首都做生意,光飲料廠這邊的競爭對手就有幾十家。沒有人能夠確保這幾十家人商業對手,會和他友善牽手做生意。
之前就有人想要到他廠里來拿方子,那下一步在飲料的品質質量或者人的人品上做手腳,是非常正常的事。傅元寶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陽城并不是誰都對他十分友善。
要是有人去陽城,想要挖掘傅元寶的發家史,必然會有人去挖掘原本的陽城傅家。陽城傅家不會對傅元寶有任何的好話。
傅元寶以前在陽城那兒的名氣就分明。一部分人認為他睚眥必報,一部分人認為他知恩圖報。不是誰都很清楚傅元寶的事情。
當一個人知道傅威是傅元寶的親戚,上個門被傅元寶的人打斷腿,再次上門又被傅元寶加重了傷勢。很多人就會認為傅元寶是一個有暴力傾向,且連手下的人也一樣。在本地恐怕囂張跋扈。
但當一個人知道傅威剛開始那條斷腿并不是手下的人打斷,是傅威自己弄斷的。而傅威威脅到了傅元寶唯一的親人,他的小奶奶。傅元寶后來才會加重傅威傷勢,這個人就會覺得傅元寶做出這種事情是可以諒解的。
而當這個人再想到傅元寶是一個非常有名的商人,是很多年輕一代學習效仿的對象。這種行為可能造成年輕一代更加激進,也可能對傅元寶本身的生意造成影響,讓合作伙伴覺得這事不算正面新聞。那么這個人又會覺得傅元寶行事過于暴躁。
放眼到傅元寶這一生來看,他的右手曾經因為傅威斷過手指,并很長一段時間都是手指骨歪著。他會擔心自己的親人,保護自己的親人。對方知道這一點,再來看傅元寶這個行為,又會容易站在傅元寶角度上。
同樣一件事情,傳到人耳朵里就未必已經是同一件事情。再加上每個人對信息的感知是不同的,編寫這個事情的人對于事情本身也會有內心的見解。
所以先入為主是很重要的一件事。要先讓大眾去知道傅元寶是一個怎么樣的人。他不是一個完美的人,他是一個有所欠缺但本性不壞的人。
這篇稿子不能投在《妙花》?!睹罨ā肥乔楦须s志,里面的各種文章更多是訴說相互的情感。她這一篇與先前的都不太一樣。
桑曉曉正在這么想著,方苗冒了出來。方苗寒假沒有回家,沒想到桑曉曉這么快就回來了,看見人高興的不行:“曉曉你回來的好早?!?
桑曉曉應了一聲,拿著稿尋思著,還是投到《文學藝術》去。
不知道曹主編要不要。感覺對于《文學藝術》而言有點偏長,還有點打廣告的嫌疑。桑曉曉看向方苗:“我要去文學藝術編輯部,你要去嗎?”
方苗愣住:“我嗎?我可以嗎?”
方苗完全是打算朝著編輯方向發展的,既然想要當編輯,那就要看看如今大編輯部是如何工作的。她反問:“為什么不行?你不是都已經出了兩期雜志了嗎?”
方苗心想,出了雜志的人多了去。她算哪根蔥?
可想歸想,她完全沒打算放過這個機會。桑曉曉就像是在她的心里播下了野心的種子。她希望能夠變得更厲害,希望能夠追趕上室友們,希望能夠不愧對父母家鄉人的期望。
方苗露出大大的笑臉,誠懇點頭:“嗯,我行的!”
她好奇問桑曉曉:“曉曉,你這次是要去投稿嗎?短篇?”
桑曉曉應聲:“嗯?!?
兩人結伴從一個編輯部轉移到另一個編輯部,將稿子交到了曹主編手里。曹主編沒想到桑曉曉這次投稿會親自跑一趟過來,而看了文章,他意識到為什么桑曉曉會跑這么一趟了。
這篇文章字里行間全是傅元寶,是桑曉曉眼中的傅元寶。到處都是意象,而這些意象恐怕每看一遍,都會是一種新的感觸。
《先生先生》,寫的是一位老先生晚年,腦海中最后的自己變回了當年孩童,重走一遍人生坎坷的故事。
第116章 文學藝術特刊籌備
曹主編看過桑曉曉的每一篇長篇和短篇。桑曉曉的長篇喜歡寫一些迎合市場的通俗小說, 而短篇更喜歡寫一些社會問題。她的文風一向來較為精悍暢快,又帶著一點童話幻想色彩。
原先看她的文章會覺得像是一個老先生看透世俗,常年隱世, 所以才會寫出這樣子的文章,后來知道她的年齡后又能理解她是一個沒有經歷過多少世俗, 又恰巧敢說又敢幻想所以才會寫出這樣的文章。
《先生先生》就是一篇桑曉曉寫文以來最具有幻想色彩的文章。
開篇這個老先生已經將要離開這個世界, 他住在醫院里,醫生對他進行了一定的診斷, 認定他已經有些老年癡呆,在接下來的日子里,他對現實的反應會越來越遲鈍,更會慢慢失去自己過往的記憶。
醫生沒有隱瞞老先生, 所以老先生對自己的非常清楚。而就在這個狀態下,老先生看到自己面前出現了一個小孩。小孩說他會幫老先生去解決這個問題, 去守護過往所有的記憶。
當醫生再到老先生病房的時候,小孩倉促的想要躲開醫生, 因此就從窗戶跳了出去。老先生很害怕, 甚至為此從病床上坐了起來,誰想到小孩被一顆巨大的蒲公英帶走,笑著和老先生告別,離開了這個病房。
接下來故事鏡頭從小孩的視角展開。他幾乎所有經歷的事情都是巨大的災難, 有自然威脅的狂風驟雨,有試圖要他性命的鬼魅魍魎,而在這一切災難當中, 唯有這顆蒲公英像救世主一般帶他走過一場又一場災難。
小孩原先穿的非常簡單,只是一件上衣和褲子,連鞋子都在半路自然災害中失去。而隨著他不斷的朝前去尋覓探求, 華麗的衣服、珍貴的寶藏,一件件出現在他的生活中,被他穿在穿戴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