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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病入膏肓,無藥可醫。
十年了,我早該知足。
十年,猶記當初的純真歲月,我們一起馳騁綠茵球場,一起笑著,壯志雄心地擊掌盟誓說踢完青年杯就一起晉級,將來一輩子一起踢球。
誰都知道當時在學校最出風頭的洛予辰同學的名言就是: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鋒,肖恒是最好的守門員。
還記得他穿著球衣英姿勃發,逆著夕陽回過頭笑著,年輕的臉上放射著絢爛的光華。
他說,有肖恒在后方,我最放心了。
因為這一句,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我偷偷花了多少時間,做了多少努力,受了多少傷,風雨無阻義無反顧,就只是為了能站在后方看著陽光下他沖向對面的背影,為了勝利后他燦爛的笑容和大大的擁抱。
那時候,他當我是最好的朋友,我縮在殼里披著最好朋友的外衣,肆意享受著他的溫暖,奢侈地揮霍青春,無怨無悔。
那時候什么都還沒有發生,什么都還沒有變故,是真正的少年不識愁滋味的青春年華。
那段日子永遠是我記憶中的珍寶。
后來啊,真的發生了好多事,好多事,讓我們的距離越來越遠。
算了吧,我搖搖頭,現在也不是我情傷的時候,反正總歸陰陽兩隔了,算是遠到了盡頭,就好像被壓入大牢里多年的重罪犯戰戰兢兢地等啊等終于得了一個立即槍斃的判決,雖然不服,但終于再也不用繼續難過繼續害怕并徒勞無功地試圖挽回。
從此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奈何橋。
我才發現我的情商很高,這種時候仍然能夠開玩笑并自得其樂。
不知道什么時候,天已經亮了。我被刺耳的鬧鐘聲嚇了一跳,很不習慣,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從來不定鬧鐘,我喜歡親自叫他起床,早上五點鐘我一定會醒,比鬧鐘還準時。
堅持親自叫他起床,是由于我別喜歡起床的時候那個迷迷糊糊的洛予辰,因為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時候,看我的眼神才不會那么冷漠,也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時候,我無論做什么,他才不會輕易就生氣。
于是我就可以稍微放縱一點,偷偷地做點小動作,裝成我們是非常相愛非常幸福的一對兒的樣子。
他一向沒有起床氣,今天卻很沒好氣地按掉鬧鐘,磨蹭著從沙發上起來,隨便洗漱了一下,換衣,出門。
沒有吃早點。
他從少年時胃就不好,以前每天早晨我都提前給他熱好牛奶搭配好營養豐富的食物,雖然他每次都很不耐煩,但是哄哄的話多少會吃一點,而現在……我就只能看著,一點辦法也沒有。
被看不見的力量拖著進到車里,看著他沒有表情的臉,我開始嚴重地自嘲。人都死了,還要替他操心,我未免管得太寬泛了一點,他吃不吃東西當心不當心自己的身體現在已經完全和我無關。
生前我做得那一切獨角戲他就已經不稀罕,此時此刻終于連我自己都覺得自己有點賤。
于是我不看他,扭頭看車窗,卻看到暗色的玻璃上倒映著他的側臉,沒有我的影子。
真是見鬼了。
自己倒是看得到自己的手腳,但是在所有具有反射作用的物體里,完全看不到。
根本碰不到東西,不是穿過,就是被穿過。
其實我是可以出聲的,我聽得到自己的聲音,但是沒有別人聽得到。
沒有人知道我的存在,我根本就是被全世界拋棄了。
算了,即使我郁悶我苦悶也沒人理我,天使不會降臨,還是暫且安于現狀吧。
到了攝影棚,我懷著自暴自棄的心情跟著他下了車,進了大樓之后不禁還是有些心慌意亂。其實這里我并不是沒有來過,我幾乎天天都來,這整棟樓整個公司曾經都是我的,攝影棚我也明里暗里偷偷跑來看過他數次。此時會很緊張,可能是因為以前我都只能離得遠遠的躲在角落,今天卻可以站得那么近,零距離欣賞大明星的絕世風采。
洛予辰天生俊逸逼人,身段的完美和皮膚的細膩都不是衣服和化妝品能堆砌出來的,即便如此,還是要被糟蹋般地拉去畫上厚厚一層,七手八腳折騰一番,套上量身定做的衣服。等一切準備就緒,我的性感天神終于閃亮登場,璀璨奪目。
幾臺攝像機多角度動作,洛予辰乖乖地擺著各色造型,或成熟,或性感,我看到旁邊的工作人員一個個眼都直了,甚至有東西從手上滑落都沒有覺察。
我曾經多次躲在暗處的角落里,看著這一幕,甜蜜和微酸的心情混雜著煎熬。
甜蜜,因為這個萬眾矚目的人,是我的男人;微酸,因為太多太多的人渴望他,傾慕他,而他玻璃般冰冷的眸子,沒有映出在場的任何人。
他很少笑,拍出來的單人時裝照海報甚至寫真集,全部是一臉冷酷,偏偏多少人就是愛死了這一層冷酷。
對他來說只有一個特例,那個特例叫夏明修,就是我這個舊人被換下去之后,換上相框的新人,那個可愛的鈴鐺貓男生。
只有在和夏明修一起拍照的時候,他會難得露出些微的一絲柔情。我猜,他倆單獨在一起的時候,他說不定還會笑。
這說的好像我沒見過他笑一樣,其實不然,很久以前他總是對我笑得無憂無慮的。變成今天這樣,全是我的錯。
“洛予辰先生……”
總攝影師突然停下,貌似什么地方有點為難。
洛予辰沒有動,用眼神示意對方說下去。果然是我旗下的大牌,用眼神下指令的樣子很酷。
“這個……可不可以請您把耳環先去掉一下……”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他身上穿著lu de vici幾百萬一套的正裝西裝,配著那只十字架的耳環,極其正式莊重的整體效果就被一絲不相稱的休閑風破壞了,仔細看著確實有些別扭。
如果我還活著,下次見到被譽為流行設計屆首席的lu de vici先生,就有機會嘲笑他了。我會說,小路,你本人親手設計的獨一無二的耳環,和你自己旗下的西裝居然搭不起來啊。
洛予辰瞟了一眼攝影師,攝影師明顯惴惴不安,旁邊的人也都緊張地捏了把汗。
那是當然,洛予辰出道九年多,大紅大紫,造型也變過不少個,唯一不變的就是左耳上的銀色十字架。
多少綜藝八卦節目的主持人千方百計地套話,就是想得知這枚耳環的由來和背后的故事,在粉絲的網站上,這耳環的仿制品也賣得相當紅火,還有人出天價要lu de vici再做一對出來,被我不遺余力地阻攔,斷了小路的一筆橫財。
說到這枚耳環,可能是我失敗的人生中少有的得意之作。
它其實是我送他的十八歲生日禮物。
大概也是所有我送他的禮物中他唯一看得上眼的。畢竟是出賣友情逼迫世界首席的lu de vici為他量身定做的,所以挑剔如他,仍然是喜歡的。
不能摘下來,是我勉強他的,勉強他戴了快十年。現在契約已滿,他已然不需要再勉強遵守我的無理要求了。
果然,他摘了耳環,隨意扔在一邊的地上,就一如他一向隨隨便便就丟了我能夠付出的一切努力一樣。
我早有心理準備這么一天遲早是要來的,雖然還是看著它發生了,但畢竟這算是我死后的事情了,我可以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把它算成我人生中的另一大敗筆。
這種時候自然有狗腿顛顛地幫他撿起來。
然而這次撿起耳環的人卻有精致修長的手指,一雙修長的腿和完美的身架,他抬起身的時候就像慢鏡頭,染成金色的頭發,五官清秀俊美,帶著無奈而略微寵溺的笑意。
夏明修。
他還是一如既往,生命里帶著太陽的光輝。
一個完美得叫我活著的時候嫉妒得想要撞墻的人。
我活著的時候是不承認他有什么好的,我總是說那樣的美少年不夠陽剛,保鮮期也短。現在總算可以站在局外人的立場用正常的審美公正地評價他的美好。
“夏明修先生也到了!”立刻有工作人員喊,他人都已經在這里了,這種增強氣勢的大喊多沒有必要,就好像太監在叫“皇后娘娘駕到”一般。
洛予辰和夏明修對視一眼,只是一眼而已,我卻在洛予辰眼里看到了從來沒有見過的溫度。
嚴格來說并不是從來沒有見過,常見的,只是洛予辰從來沒有那樣看過我而已,我看見他和夏明修的每張合影,都有差不多的眼神。
輸得徹底是早就明了的,因為本來就是一場沒有任何翻身可能的必敗的局。因為情人的心從一開始就不在我身上,因為情敵實在是過于強大。
這些事實早就注定了我的一敗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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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寫版,前面部分和原文比較像,后面很多是新的劇情;
因為晉江并沒有刪除章節的功能,橙只好在后面跟著重發;
本來很想把前文鎖了的,猶豫了一下還是不鎖了吧,愛原版的愛原版,愛這個的愛這個好了(*^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