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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茗風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
此吸非彼吸啊,好奇寶寶。
要放到現在的我面前,真是可愛得,想rua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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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我終于寫完了,現在回來改改
第2章 幼稚園記事
我們都有天真傻逼的童年。
鄭茗風雖然在長大后活成成了一個優秀,毒舌,微微腹黑的符合小說男主的標準人設。
但他小時候真的是一個熊孩子,天真又傻逼。
沒上學之前我們除了玩玩傻子,曬曬太陽,玩的最多的就是過家家。
我們倆過家家,他不當爸也不當媽,偏要當理發師,把我的后腦勺推的寸草不生。
那聲嘹亮的嚎叫中,我的好奶奶在心疼之余,居然暗暗覺得我這好嗓門不去唱歌實在可惜。
而我“好了傷疤忘了疼”,后腦勺毛茸茸的頭發還藏在帽子里,我又跑去他家玩過家家。
他媽媽剛揍過他,所以他不敢胡來。我就趁著這好機會,當神廚,逼他吃下用沙子調味的“炒”白菜。
玩沙子沒玩幾年,我倆就上幼兒園了。
上學第一天鄭茗風哭的比任何一次被我打的時候還兇。那天他還穿著一套迷你的西裝,領帶上全是鼻涕。
而我握著媽媽臨走時給我的糖,發現我與周圍的好嗓門格格不入,也是頭一次發現我的好嗓門比不得他們了。
沒辦法,入鄉隨俗唄,我也開始嚎。
上了幼兒園沒過多久,開學時哭的鼻涕泡和拳頭一樣大的鄭茗風成了小班最受歡迎的人。
最愛欺負人的胖胖也屁顛屁顛地跟在他身后,那個每天赤橙黃綠青藍紫換裝的“香香玫瑰公主”還把自己的零食分給他吃。
“香香玫瑰公主”是她自封的,我也想要給自己取個名字。
可惜那時我也只認識玫瑰這一種配得上公主的花。
可“香香玫瑰公主”又不讓其他人以玫瑰命名,我的“玫瑰仙子”就被扼殺在搖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