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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放下糕,喝了一滿碗果酒才順下去。
瞅過來添酒的蘇柔好幾眼,“這位小娘子好陌生,從來也沒見過。”
林繡從小廚房探出頭,笑著招呼一聲,“那您日日都來就能認全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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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繡一早按外國感恩節時的習慣,在后院搭起個燒烤窯。只是用不了多大,畢竟普通雞也不像火雞那般個頭。
按西洋做法,她往燒雞的肚子里塞滿蘋果塊和梅子。尤其是小酒盅一樣大小的梅子,紅的泛酸,紫的如蜜,圓溜溜頗可愛,把雞肚子撐起來。
談起雞肉,李家某位皇帝曾說雞肉非肉。話是類似白馬非馬的歪理,其實林繡倒有點贊同這觀點。
可惜實在生不逢時。牛肉不讓吃,豬肉是貧賤物,羊膻氣過重,除了雞鴨鵝等家養禽,能吃的肉實在不多。
記得有本書上寫,黃河結冰,天寒地凍,躲進屋子木炭火盆烤著,用口蘑漱只肥雞燉在一品鍋里。還好現在天氣不算涼,不然自己肯定要躲進被窩里流口水。
嘴里口水打轉,眼前木蓋被撲騰的蒸汽頂起。
陳皮、豆蔻、良姜、肉桂,有什么放什么。只要千萬別忘了撒幾把菜名里的豉椒。
先炸后鹵,再浸泡在鹵水里,大火滾開了,用小火“燜”出精華。
一個不大也不肥的雞,被燉的酥爛脫骨,香沁肺腑。林繡突然很有自信,說不定都不比外國的烤火雞差呢。
并非滴答著黏稠蜜汁的香甜,也不是肥潤豐滿的油亮,這只雞有點干巴,還有點羞答答的瘦。
吃食也論容貌第一,內在第二。這般小小的嫩雞,不夠奪人眼球,聲勢上就差了些。
雖然如此林繡扇動眼前的白氣。
就是這樣羞澀的一只小雞,怎么飄出如此美的味兒。若真用口蘑漱了,該有多香。
多想無用,林繡趕緊用白瓷盤扣好,端出外間。
不等她多說,就聽見一片吞口水聲。
林繡笑著再補充一句,“都來嘗一嘗吧。”
趁著剛上桌的鮮活勁,撕下金黃酥爛的皮,露出里頭嫩生生的白肉。
宋長史自己先連皮撕了條腿。起初用紅木筷子怎么也夾不住,又不好勞煩林小娘子給他換一雙。
吃飯不會用筷子,多矯情啊。他思考片刻,擼起袖子,用手直接擒住雞大腿。
劉長史指著他搖搖頭,又對林繡笑,“你說這人,哎。”
林繡無奈地勾起嘴角。
趁他們編排自己的功夫,宋正甫已經解決掉一只雞大腿。
皮酥骨爛,輕輕一抿就要在舌尖化開。先炸后鹵,體型縮小不少,由此說來自己吃的并不多,還得再來點。他又伸出手去,這次撕下條翅膀。
劉長史深吸口氣,香味眼看就要溢出盤子,說多了都是口水。
吵吵嚷嚷聲突然靜下來。
林繡問著味道如何,宋長史并不說話,只是又夾起一大塊肉,這才神情饜足道,“好嫩!”
外皮麻辣味極重,可就是沒掩蓋掉肉味。
讓人不由擊節的、最純真的、始自原始的肉味。
就像形容生蠔與蛤蜊是海水的淡咸,這雞肉,簡直是集天地精華于一身的靈雞。宋正甫吃得激動,就差當場做一篇賦頌雞。
劉長史光怕被他全吃完,趕忙左右開弓地追趕。吃了一輪,才勻下氣慢慢說,“瞧您這吃相。”
見宋正甫不理自己,又搡搡他的胳膊,“看把你噎著。”
“無礙,無礙。”他滿嘴油光,腮幫子鼓鼓囊囊。
劉長史很遺憾地搖頭,“想必你們晉州那地方不常吃雞。哪像我們陜地人,天天吃得都膩煩了。”
宋長史把盤子挪到自己身前,“那感情好,本來還想一人一半的。就不勞煩你了。”
劉長史嘴硬,吹胡子瞪眼好一會,還是軟下語氣,“讓我也吃一口。”
莊嫻為他倆人滿上酒。
燒雞配酒,堪稱永恒的經典吃法。這對密不可分的情侶中,至多再插一碟炸的酥香的花生米指尖一捻就能搓掉薄薄的粉紅外衣。如果佐酒,就不能再多了。
林繡煞有介事地接口說起來,“若再有五香腐干,容易對身體有害。”
宋長史被勾起興致,“此話何解?”
林繡表情很是認真,“會喝出飲酒太多的事故。”
兩人會心一笑,劉長史笑著直擺手,“林老板,趕明可以去天橋說書。”
幾筷下去,這只雞轟然倒塌,只剩瘦仃仃的骨頭架子。連里頭塞的梅子都只留光禿禿的兩粒黑籽。
心中對于這只雞已經到達美味的巔峰值,也算它不辱使命。
林繡收起盤子,“可要喝雞架湯?”
兩人眼睛都亮起來,齊齊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