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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濃聽后低聲道:“那月桂原來也負責打理叁爺的衣裳,奴婢便不時向她討教。一來二去,奴婢與她便熟稔起來。因她瞧出了奴婢的心思便說道要教奴婢繡一個叁爺喜歡的花樣……好﹑好討他歡心。”她說著抬眼看了看周櫻櫻,見她不喜不怒,反倒瞧不出她的心思,心中愈發惴惴不安。
周櫻櫻見此,只道:“你接著說。”
春濃聽了,只得硬著頭皮說下去,“月桂說那花樣是她從前繡的,就繡在一件袍子的衣領上。然而時隔多年,她已忘了些細節……因此便讓奴婢把那袍子尋來,她仔細鉆研后再教奴婢。”
春濃本就負責打理周韓二人的衣裳,要尋件袍子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接下來月桂便瞧準了時機在外人跟前把這事揭開來,好教周櫻櫻沒了面子,更甚者叫他們夫妻二人生了隔閡。幸虧留春機靈向韓光霽報信,這事才輕易化解了。
春深見周櫻櫻不發一言,心中一急,也跪在春濃身旁道:“奶奶,春濃這回犯了大錯,險些丟了奶奶的臉面……奴婢只求奶奶念在春濃侍候多年的份上,饒她一回。”她說著忙拉了春濃一同朝周櫻櫻叩了幾個頭。
周櫻櫻見了心中一緊,忙道:“別叩了。”
春深與春濃俱是周府的家生子,二人一同長大,說是情同姊妹也不為過。春深要不為春濃求情反倒教周櫻櫻意外。只她見著二人跪在她跟前叩頭,心里卻是莫名的一陣難過。也是她運道好,穿越過來便成了武安侯府的叁奶奶。要是她也成了個丫環,誰知今日跪在地上向人求饒的是不是她?
周櫻櫻思來想去,只覺春濃起了歪心被人當筏子使故然有錯。然而自己早不聽韓光霽勸說,未對她們多加約束才使她有了這些心思,自己也是有錯的。她沉吟半晌,良久才道:“你們都起來說話吧。”
然而二春聽了卻仍是跪著不敢起來。
周櫻櫻見此也不再多勸,朝春濃道:“方才叁爺已當眾說了,是他自個扯壞了袍子讓你修補的……固此也沒有什么私藏袍子的事,”二春聽了這話俱是臉上一喜,然而接著又聽得周櫻櫻道,“只我上回不是挑了些禮物要送返登州么?可我怕外人做事粗疏,倘若不小心碰壞磕損便不美了。春濃,你便隨行一道返回登州,回到周府代我好好侍候母親,暫且不必回來了。”
二春本都是機靈的人,聽了這話便知周櫻櫻這是尋了個體面的由頭把春濃送走。她們最怕的不過是被人發賣了,如今雖是被送走,但能返還周府與親人團聚倒不是什么壞事。
春濃聞言,原來提著的心總算落下了,此時眼淚不禁又掉了下來,哽咽道:“奴婢謝過奶奶恩典,奴婢回到周府定會盡心侍候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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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奴仆】
之前看過關于古人是否可以打殺﹑發賣奴婢的討論。其實這得視乎在哪一個年代。一般小說為了加強劇情張力,或者一些刻板印象使然,奴仆大多沒有什么人身自由。這比較接近唐代奴仆的處境。雖然唐朝民風開放,女性社會地位較高,可唐朝同時也是特別注重社會階級的一個時代。而這些也和當時的政治環境有關。唐朝仕族勢大,作為既得利益者以及社會決策者,他們當然會盡可能保護自己的利益。因此唐朝是有“賤藉”存在的,他們僅為主人的財產,沒有人身自由。唐代雖然有律例禁止主人打殺奴婢,但奴婢傷主是死刑,而主人殺奴婢則處以杖刑或服役。雖然法律是客觀存在,可執法能不能確實進行又是另一個問題。
及至宋朝,行君主中央集權,有意眨抑仕族。這個時候的奴仆不再是“賤民”,他們之于主子成了一種合約性的雇傭關系。
這文里的奴仆設定比較接近于前者。我個人覺得春濃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身于一個社會地位流動性極低的時代,婚姻是少數可以改變這種社會地位的手段之一。再者她原來的身份就是妾侍的備選,而韓叁的條件本就優秀,在諸多條件加成之下,她對韓光霽動心并不是完全無理的。當然我也能理解在第叁視角里,很容易把她看成一個“反派”。我只是覺得春濃的思想是那個社會意識生成的產物,她并不是一個絕對意義上的“壞人”。<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