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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
那個山民腳步嚇得一溜煙,跑得更快了,還死死拽著傘包。
這腿腳也太利索了。
許凌霄罵了句:“他媽的,你應該來救我??!”
把我救回村子里去啊,大哥!
許凌霄當場氣得來火,要是程少微真掉這種地方來,會不會連衣服都被扒拉干凈了。
一想到這,再加上程少微那張臉蛋,會不會因為長得太好看,被藏起來了,誒,她腦子里現在亂七八糟的,都怪程少川,這小孩天天在她耳邊講故事,一會說落難王子被美人魚救了,要以身相許 ,一會說王子失憶了,被公主帶回家。
??!
她踢了一腳樹樁,頭頂的雨葉頃刻簌簌落了下來,撒在她身上,冰冰涼涼的。
許凌霄長這么大,頭一回覺得委屈。
但是剛才出現的山民,倒是給她引了個方向,現在傘包沒有了,她得找到有人煙的地方,眼看著太陽落山,再不走出去,她就得再次折在這里。
不過好在下了點雨,她口渴的時候,就抬頭,讓雨水潤了潤喉嚨,走了大概兩個小時,許凌霄忽然感謝在航校時被逼著鍛煉拉引體向上的自己,她還想到了程少微,以前她覺得,開飛機的干嘛要天天長跑,現在她明白了,不練長跑,她今晚根本不可能走出這座山頭。
此時,她按著地理常識走了條直線,低頭再一看手表,晚上九點。
距離程少微失聯,過去了兩個小時五十分鐘。
此時口袋里有幾塊巧克力,但她還是忍住了。
許凌霄咽了下口水,她在想,也許部隊已經找到他了,也許,一會等她找到電話,就會有好消息。
不論她此行能不能遇見程少微,但此刻的跋涉和筋疲力盡,能讓她忘記不安,只要她在找,就還會有希望。
有時候,盲目的行走,也好過被動地等待宣判。
就在她手里的電筒光芒掃過山林時,忽然,看到不遠處樹枝上,垂下一道細細的長條,直覺告訴她,這不是樹枝,而是,人造類的工具。
待她再走近一看,驀地怔了下,這是:羊鞭子?!
等回過神來,她頓時燃起了希望,有羊鞭子,不就是有趕羊人嗎!
許凌霄撥開灌木往里走,電筒的光亮一掃,果然,是一群雪白的羊,一群,多么令人心動的羊??!
可愛,還乖巧,被光亮照過也只咩了幾聲。
她拐進山路,就看見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正蹲在山坡邊洗衣服,走近了看,旁邊還放了他的書包。
應該是放學回來后,還要去趕羊,這會才有空洗衣服。
許凌霄手里的電筒一掃過,那小男孩猛地回頭,一雙眼睛葡萄一樣大地看著她,驚恐,詫異。
“小同志,你好,我迷路了,你能帶我去村公所嗎?”
許凌霄盡量讓自己看起來和藹可親一點,但小男孩還是眼睛睜睜地看著她,不吱聲。
許凌霄又重復了遍,這回,他小小的腦袋歪了歪,掛了個問號。
耶?
他聽不懂國語嗎?
許凌霄一想,這里是南部,方言和少數民族聚居,聽不懂很正常,于是,她指了指小男孩的書包,他立馬把書包緊緊抱在懷里。
她不由笑了,看來是個愛學習的孩子。
許凌霄從兜里拿了塊巧克力出來,遞了過去。
這個放羊的小男孩臉蛋上還都是灰,看起來臟兮兮,許凌霄見他有些怯怯的畏懼,就撕開了巧克力的包裝紙,掰開一角巧克力,放到自己嘴里,剩下的都遞給了他。
許凌霄指了指他懷里的背包,意思是,我們交換。
小羊倌遲疑了,但還是不肯。
許凌霄輕嘆了聲,用手比劃地在掌心寫字,意思是說,借你的紙和筆用一下。
聽到這話,他果然放下了被打劫書包的防備,從布袋里掏出了一只鉛筆和草紙,再接過許凌霄手里的巧克力,乖乖地舔了起來。
許凌霄在紙上面寫了行字:請帶我到村公所。
孩子果然看懂了,點了點頭,特別乖地就馬上帶她走。
許凌霄見羊還在原地吃草,想提醒他,但這個小羊倌腿腳靈敏得很,一下就走在了前頭,許凌霄想笑,這是連羊都不要了?
想到這,她心里不由浮起一絲暖意,希望,程少微也能遇到這樣可愛的小羊倌。
而不是那個搶了她傘包,卻把她丟下的山民。
果然,大概走了半小時,許凌霄面前就出現了一小片茅草土坯搭的寨子,她跟著小羊倌到了家,屋子里有潮味,許凌霄掃了一眼,沒有別人。
屋子里黑漆漆的,她手里有電筒,就倒立著把光照向屋頂,相當于一盞燈,比他點煤油亮堂多了。
這時,就見小羊倌手腳麻利地抄起水瓢舀水,倒進鍋里,再在灶膛里生火,緊接著就從籃子里拿出了一顆雞蛋,敲開放到鍋里炒,許凌霄這才發現,因為家里沒有油,所以用水炒的雞蛋,接著又在籃子里找到了中午剩下的米飯,倒進去繼續炒。
他見許凌霄在旁邊看著,有些不好意思,端著蛋炒飯從板凳上下來,示意她吃。<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