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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說得好:只要你主動,我們就能有故事。
沈問言覺得在他跟余歇的這段關系里,他必須得主動了。
商量個事兒唄。沈問言打好了腹稿,在肚子里把這段話反復審視、刪刪減減,最后確定應該沒什么太大的毛病才說出了口,以后你要是有什么好吃的館子,能不能帶上我?
啊?
除了應酬,我很少在外面吃飯,沒見過什么世面。沈問言笑,我也想吃好吃的。
后面這句話實在有點可愛,堂堂一個總監,像個小孩兒似的跟余歇說我也想吃好吃的,余歇哪兒拒絕得了。
余歇算是發現了,就算再怎么跟自己說已經對眼前這人沒感覺了,可還是沒法狠心說出拒絕的話。
這算怎么回事兒嘛!
以后如果有機會的話沒問題。余歇沒把話說死,他得給彼此都留條后路。
如果。有機會的話。
誰知道會不會真的有這個機會啊。
沈問言覺得這樣不行,他得要個準信兒。
也不是信不過余歇,但這種太縹緲的承諾最不可信了,隨時都能賴賬,他必須在這個時候就穩穩抓住機會。
別如果了,沈問言說,就下次吧。
從這一點來看,沈問言還是很會把握機遇的,年僅三十就混到了總監這個位置,倒也不是那么無法理解了。
余歇本來想蒙混過關,卻沒料到沈問言這么認真。
想了想,騎虎難下了,只好硬著頭皮答應下來。
沈問言開心了,覺得自己離成功又近了一步。
那以后我要是有想去的餐廳,是不是也可以叫你和我一起去?
余歇挑眉看他,突然明白了什么叫蹬鼻子上臉。
沈問言深諳見好就收的道理,趕緊滿臉堆笑:以后再說,反正下次的事兒先定了。
他說完,悶頭吃飯,生怕再繼續下去余歇就反悔了。
兩人吃完午飯出來,沈問言撐得都快直不起腰了,但他不能表現出來,否則就露餡了。
沈問言說:意猶未盡。
余歇一聽,得意了:我就說好吃吧!
沈問言說的意猶未盡其實并不是指這鹵肉飯,而是跟余歇一起吃飯讓他覺得意猶未盡。但沈問言不能說,他得順著余歇的意思來。
他連連點頭:你真的很會吃。
余歇喜歡聽這話,在心里為自己貼上了美食品鑒官的稱號。
行了,吃飽喝足我該走了。余歇看了眼時間,都已經下午兩點半了,你還要繼續回去加班?
沈問言特想說自己已經忙完了,想說:你去哪兒?也帶上我唄!
但這人啊,也不能太粘人,倆人的關系剛開始朝著和諧的方向走,他不能操之過急。
索煬說的嘛,得穩住。
嗯,沈問言裝腔作勢地說,還有些工作沒處理完,估計今天要忙活到挺晚。
慘。余歇朝他投去了同情的目光。
余歇的車就停在路邊,倆人道了別,他一個人上了車。
沈問言站在路邊目送著余歇離開,雖然覺得有點不舍,但今天也該知足了。
如此想來,這個周六的加班竟然還是件好事。
余歇開車走出沒多遠前面就是紅燈,他停下之后扭頭看了一眼后視鏡,沒想到沈問言竟然還在原地站著。
從后視鏡看到對方的那一瞬間,余歇心里還是觸動了一下。他突然想起那年夏天他向沈問言告白之后,是他先一步離開的,走得特急,腳步也亂,在ktv鬧哄哄的走廊上走出了山路十八彎的感覺。當時走到他們那個包廂門口時余歇回頭看了一眼,發現沈問言還站在原地看著他,手里拿著他送出去的禮物。
都說了不回憶,說了過去清零,怎么還記得這么清楚呢?
余歇覺得自己真是沒出息透頂。
余歇沒去別的地方浪,直接回家了。
三點鐘到家,換了衣服鉆進被窩睡了一覺,醒來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他看著外面漸漸暗下去的天色罵了自己一句豬。
罵完也懶得動,在余歇看來,周六就應該在被窩里度過。
他習慣性地拿過手機,有一條未讀微信消息。
余歇趕緊點開,卻發現,原來只是qq郵箱的新郵件提醒,還是一封垃圾郵件。
沒什么意義的一條微信卻讓他又想起了好久沒有登錄的封心鎖愛,切換界面到qq,余歇登錄后發現自己qq空間的最新訪客依舊是加內言。
同學聚會之后,余歇已經把自己的這個qq空間給鎖上了,沈問言就算后來再點進來也什么都看不到。
但是余歇可以。
他瀏覽著自己那會兒寫的日記,一共就那么幾篇,全都是寫給沈問言的。
十幾歲的男生竟然也有這么多矯情兮兮的話,余歇忍不住吐槽,當初不去寫小說真是可惜了,那時候如果動筆寫了,沒準兒現在都開全國巡回簽售了。
他點開最早的一篇日記,這是寫于告白前。
那個年代,文藝青年還沒像現在這樣被用爛,十幾歲的年紀也確實容易傷春悲秋,當時的余歇雖然在人前是個諧星,可也有文藝細膩的一面。
那時候他把自己那不為人知的一面寫進日記,只給沈問言看,他覺得這事兒特曖昧,也希望對方能讀懂他傳遞的曖昧信息。
他在日記里絞盡腦汁地拽一些詞,仿佛沉陷暗戀的他就是那葬花的黛玉,現在再看,他直接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
當年的余歇有多希望沈問言看到這些日記,現在的他就有多希望對方不識字。
雖然覺得羞恥,可余歇還是舍不得刪,說到底,這些都是他最真實最赤誠的青春。
余歇就那么拿著手機在被窩里把這幾篇日記又都重新看了一遍,外面天色徹底黑了下去,臥室的光線也越來越暗,整個房間只有幽幽的手機屏幕發出來的光,把他的這一小塊天地照得閃亮。
余歇看到最后一篇,那是他上大學之后寫的,寫完這一篇他就再也沒有登陸過這個qq號碼,直到跟沈問言在同學聚會上重逢那一天。
過去了這么多年,余歇還能記得自己在大學宿舍的床上抱著筆記本電腦戴著耳機聽著歌寫下這篇日記時的樣子。
那個時候他是抱著告別的心態去寫的,他寫今天無意間在網上看到了那座城市的照片,第一時間就想到了你。但是我不能再繼續這樣了,不能繼續喜歡你,不能繼續想你,你有了你的新生活,我也得往前走。
寫下這句話的時候,余歇的耳機里單曲循環的歌叫《我一直都在》,這首歌是那幾年大火的偶像劇里面的插曲,那天去圖書館的路上聽到學校廣播放這首歌,他站在原地一直聽完。
我一直都在你身后等待,等你有一天回過頭看我。
余歇很不想等,他才沒那個耐心等誰。
他要風風火火頭也不回地往前跑,然而很可惜,十二年過去,他還是坐在這里拿著手機看著過去的日記,想著那個人。
有點悲情了,余歇不要自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