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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生活平靜而單調,鄭茜在洞穴的附近種植了不少作物卻沒有人分享她的勞動成果,她只能獨自坐在那些玉米桿之間抬頭望天,似乎她和大王的早起相處就是她在玉米地之間半癱和大王對視,那時候她還不知道大王是一只溫和好脾氣的老虎,對它怕得要死,不像現在甚至可以揪著大王的胡須揉它的耳朵,大王只會抖動耳朵而不是一爪子呼她臉上。
當然,大王是一只溫和好脾氣的老虎這件事,領地內的花豹是一定不同意的。
虎是豹最大的天敵,盡管豹會被豺和獅攻擊,像虎這樣對豹殺心重到見之必殺的猛獸并不多。大王對豹的敵意并不是來源于鄭茜遭到豹襲擊,或者說不只是因為鄭茜被襲擊,虎殺豹幾乎是基因里的本能。
在干完今日份的工作后,鄭茜騎著大王來到河邊,這次她從大王身上跳下來撲入河中,游過了百米寬的河流。不得不說荒野的生活讓鄭茜的身體素質變得很不錯,放在以前她游到一半肯定就不行了要沉底。至于這里面是不是有大王在一邊讓她知道就算沉底了也會被虎老公撈上來的自信在內,誰知道呢。
大王跟著鄭茜游到了河流的另一側,河對岸的風景和它的棲息地有明顯的差異,這里以低矮的樹木和草原為主,草原不是內蒙古那種綠色的草場而是枯黃的草原,河流另一邊的動物明顯要比它的老家要豐富很多,但由于缺少可以隱蔽的樹木,老虎并不喜歡這個本該它快樂稱霸的世界。
稀樹草原的熱帶草原氣候并不適合老虎生存,但來都來了不嘗一嘗草原上的肉實在是有點說不過去,鄭茜就拿著長矛悄悄摸向角馬群,也許是她偽裝的水平實在太爛,角馬提前發現了她,立刻一哄而散。
鄭茜總結了一下自己的失敗教訓,發現自己是順風摸過去的,如果是逆風過去會好很多。
人不同于野生動物汗腺集中,人的汗腺分布在全身,因此人的味道實際上是很大的,對于野生動物來說頂著如此大的味道想要隱藏幾乎不可能,逆風都能在五米開外聞到,順風只會更遠。她的體味算是很輕的了,剛來這世界好久沒有洗澡也沒有很重的汗味,但要瞞過野生動物的嗅覺基本上做不到。
哪怕沒有汗味,各種護膚品用久了也帶在身上了,對于野生動物來說這都是從沒有接觸過的味道,都意味著危險。
人類體味并不比野生動物濃重,只是遠遠不到讓野生動物無法發現的程度。
還是大王沖進角馬群中強殺一頭角馬拖了回來,在拖角馬回來的路上,幾只狒狒包圍了鄭茜,她不得不握緊長矛做出迎戰的姿態,河流另一側的狒狒沒見過老虎,不是很懼怕她身上老虎的味道,只判斷出這個東西有危險,當她舉起長矛時,狒狒甚至發起了一次進攻,可惜狒狒的戰斗力屬實不夠,被鄭茜用長矛一下子戳中一只后,剩下的立刻一哄而散。
一只鬣狗站在不遠處望著鄭茜戳死的狒狒流口水,鬣狗見到了這個奇怪的動物前肢突然伸長一下就殺死了狒狒,它并不認為自己能打贏這么一只奇怪的猛獸,但它還是很餓,很想吃狒狒,在吃飯和保命之間再叁猶豫后,鬣狗自以為隱蔽地向鄭茜靠近,后者再次舉起長矛,鬣狗趕緊向后退出一段距離。
鄭茜意識到鬣狗是來蹭狒狒吃而不是想要攻擊她之后就放松了警戒,她拿著長矛也退出一段距離,面對著鬣狗朝大王的方向倒退過去,這樣保持和鬣狗視線相對可以遏制鬣狗的進攻傾向。當她退到百米之外時,鬣狗撲到狒狒尸體上大快朵頤,這是它離開鬣狗群以來的第一頓飽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