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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訴他的。”一道慵懶的聲音傳來,程立走到門口,把她拉到身后,接過程成手里的保溫箱,“謝謝哥,你要不要一起?”
程成打量了一下他隨意系了兩顆扣子的襯衫,心里了然,半笑不笑地瞇起眼:“難怪程亞說那天吃飯的時候覺得你倆不對勁,原來在這兒等著給我下馬威呢。”
程立微微頷首致意,姿態優雅。
“沈尋,”程成朝站在程立身后手足無措的人打招呼,又指了指眼前的程立,“我提醒你下,此人愛吃醋,小心眼,建議慎重考慮。”
沈尋下意識點點頭。
“瞅見沒,人家點頭了。”程成拍拍弟弟肩膀,“我走了,你好自為之。”
門還沒合上,他就聽見一句羞惱的話:“程立,你幼不幼稚?!”
他按下電梯,無可奈何地搖搖頭——可不是,幼稚!嘚瑟!
被批評“幼稚”的男人完全不以為意,抱著肩吩咐:“你說過要請我喝咖啡。”
沈尋笑了笑:“好啊,正好新買了一包咖啡豆,有點酸。”
言罷,她指指衛生間:“去刷牙。”
身高一米八五的幼稚鬼乖乖走到衛生間,一會兒又探出頭:“尋寶,為什么你會有兩個刷牙杯?”
“許澤寧在歐洲買的,”沈尋認真對待鍋里荷包蛋,順口就答,“死貴,他有錢燒的。”
她還沒放下鍋鏟,一張英俊面孔已經在眼前:“他住過這里?”
他語氣嚴肅,目光鋒利,似審問犯人。
沈尋忍住笑:“是啊。”
程立抿唇不說話,徑自往回走。
“哎,”她連忙拉住他,“騙你的,他向來喜歡送成雙成對的東西給我。”
“臆想癥,”他淡淡吐出三個字,“把那小子送的東西都丟掉。”
“他好歹也算我半個哥哥。”沈尋無語。
“你從今往后只有一個哥,”他答,“叫‘三哥’。”
沈尋舉著鍋鏟投降。
剛煮好的咖啡,捧在掌間還有點燙手。
“是云南的咖啡豆。”沈尋開口。
程立點點頭,杯中白霧升騰,讓他的一雙黑眸顯得有些蒙眬。
彩云之南,對他們彼此都有著深刻的回憶和特殊的意義。對他而言,尤其是。燦爛的青春,澎湃的熱情,血與淚,愛與恨,都交織在那片土地里。
“當時,是不是很痛?”沈尋伸手,輕輕按住他胸口,掌心之下,是他槍傷的疤痕。昨夜她親眼看見,這道傷離心臟有多近。
“是痛,但更怕這么死了,再也見不到你。”他的眸光,深深鎖住她的容顏。
“昨天開車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祖安。他最后跟我說,祝我和心上人白頭偕老。在蒲甘的時候,他始終沒有說出你的名字,但我知道,他說的人就是你。”沈尋喝了口咖啡,靠在陽臺欄桿上,望向遠方的天際線。
北方冬日的陽光,沒有南國那么熱烈。高樓大廈鱗次櫛比,繁華奪目,而她卻突然懷念瑞山陀塔寧靜的清晨。
“我答應他一起去北極圈外,還有去景清南山看他姐姐。”
“好,開春的時候,我陪你一起去,”程立低沉出聲,將她攬到懷里,“也去看看他,讓他會一會你的心上人。”
沈尋眼里一酸,嘴上卻硬著:“誰說你是我的心上人?”
“你婚都求過,這會兒不認賬了?”他輕笑,靜靜看著她緋紅的側顏,又想起了什么,眉心微蹙。
“怎么了?”她問,沒有錯過他的表情。
“沒事,忘了個東西,”他低頭吻她眼睫,唇角微揚,“下次帶給你。”
多么幸運,能遇到這么好的她,也多么幸運,來日方長。
正月十四,年快要過完。程立在康復中心度過了一個慣常的上午,在吃午飯的時候接到了林聿的電話。
放下手機,他慢慢喝完一杯茶,撥通了程成的電話。程成原本在天津開會,當時就趕了回來。
下午六點。
路對面,程立坐在黑色商務車里,看著川流不息的大廈門口,終于走出一個纖細的身影,她似乎被外面的氣溫凍到,縮了縮脖子,把圍巾系緊了一些。他凝眸,瞬間恍惚。所有人都面目模糊,只剩下她,仿佛一朵小小的玫瑰,靜靜綻放在這喧鬧擁擠的世界里。
原來等這些歲月,就為了等這遠遠一眼。
多么想將這一朵摘下,放在胸口,從此永不分離。
忽然間,久違的疼痛似乎又開始侵襲,噬咬骨頭,他難受得彎起腰,視線開始模糊,那朵紅艷的玫瑰漸漸褪色、消失。
他深呼吸,等著自己慢慢平復。他知道,這只是心理反應。
手機里收到一條微信語音,點開是她溫柔的聲音,帶著愉悅笑意:“不是說要來接我吃晚飯嗎,人呢?”
有點事,明天好不好?他緩緩打下一行字,發出去。
“好吧,那我自己安排,晚上打電話哦。”軟糯的聲音又傳來。
程立收起手機,淡淡出聲:“走吧。”
綠燈亮起,沈尋跟著人群往對面走,看到一輛黑色商務車調了個頭,迅速駛離。聞到尾氣味,她蹙眉捂住了鼻子。
車廂里,程成的表情難得有點煩躁。
“你確定要回云南嗎?”他忍不住又問了一次。
“嗯,”程立低應,臉色有些蒼白,“該了斷了。”
“非你不可嗎?那個江際恒就是個神經病,你都被他折磨成什么樣子了?還不夠嗎?好不容易被救出來,好不容易恢復點了,還要回去?”程成再也壓不住火氣。
“有人質在他手里,他指明要找我。”程立語氣平靜。
“他就是要你——”一個“死”字哽在程成喉頭,他又咽了下去。
“你現在遠遠看人家一眼有什么意思?有本事你去找她啊,告訴她你要去干什么,讓她好好等著你回來,”程成抬手指著窗外遠去的大廈,“送死你倒是勇敢的,找她你怎么就了?”
“哥,”程立輕聲開口,“沒有人不怕痛,也沒有人真的不怕死,可是,對有些人來說,有比活著更重要的使命。祖安是,葉雪是,我爸媽……也是。”
程成愣住,半晌才道:“你什么時候知道的?”
“上初中的時候就知道了。”程立答,他瞅著程成僵硬的臉色,微微一笑,“放心,你永遠是我親哥,我永遠愛你。”
“滾蛋,少肉麻!”程成呵斥一句,轉過頭望向窗外,眼眶有點紅。
他想起當初爸媽把程立領回家時,他還是兩歲的小娃娃,黑亮的眼珠,特別討喜。不到一星期,就已經會沖到他身邊,抱住他的腿連聲喊哥哥。這一晃,他就變成一個風里來雨里去的錚錚鐵漢了。
“哥,你不會感動哭了吧?”程立笑了笑。
“你小子是皮癢了,很久沒嘗過我拳頭的滋味了吧?”程成瞪著他。
“嗯,還真是懷念了,”程立又笑,眉眼清俊,“等我回來,隨便你怎么收拾。”
元宵節當天,程立失約,他的手機像是去了外太空,怎么都打不通。沈尋參加家庭聚餐,席間宋倩再度提起郭臺長的兒子,她無視沈晉生不悅的臉色,專心扮演失聰。
吃過飯,她匆匆告別,但也不想回家,躲到酒店六十三層喝咖啡。
電話仍是打不通,她沉默地刷手機。眼前跳出當前最熱新聞,是某當紅明星出軌的丑聞。纖指輕滑,下方有幾條關聯新聞,一條是女白領深夜乘車被奸殺,一條是昨夜邊境破獲重大毒品和洗錢案,警方雖有傷亡,但勝利收場。
沈尋給林聿發了條短信,摁滅手機,繼續喝咖啡。
“尋尋。”不知過了多久,林聿在她對面坐下,大概是奔波勞累,樣子有些憔悴。
“小舅,”她輕應,“剛給你點了一杯他們新發明的雞尾酒,你要不要試試?”
“他回不來了。”林聿推開她遞來的酒杯。
“誰?”
“程立。”
“哦。”她淡應,仿佛聽見陌生名字。
林聿將一個絨布盒子推到她面前。
“他說,那次你喝醉說要他娶你,他答應了。但他欠你一枚戒指,因為求婚的事,應該是男人來做。如果他活著,他會親手給你戴。如果他死了,就當沒有這回事,不必告訴你。但我想,還是給你比較好。”
沈尋只沉默了一秒,就抬手把戒指盒打掉,冷笑:“他腦子有毛病吧,他算老幾?就算他回來,我就一定會嫁給他?這種渾蛋我會稀罕?”
林聿看著她,眼里是震驚和擔心:“尋尋?”
“小舅你很無聊,浪費我時間。”丟下這一句,她轉身就走,不理會林聿,也不理會那枚從絨布盒子里滾出孤零零躺在地上的戒指。
“小姐,你有沒有事?怎么一直在發抖?”電梯里,有人關切地問。
還沒有等到回應,就見她緩緩滑倒在地。
“醫生說,是情緒太激動,休息一下就好。”
“我們都先出去吧,讓她靜一靜。”
終于安靜下來了。
又有人敲門,一聲接一聲,很煩人。
沈尋不情不愿地下了床,拉開房門。
眼前是熟悉的眉眼,程立穿著和初見時一樣的黑襯衫,高大英俊。
“原來你沒有死?”她捶他胸膛,“人渣,渾蛋,騙子!”
他笑著看她:“我想回來看看你。”
“我很好。”
“嗯,你要一直很好,乖乖地生活。”
“我錯了,”沈尋緊緊抱住他的腰,“我不應該罵你,也不應該扔掉你的戒指,我以為你再也不會回來了。”
他笑了,摸摸她頭發:“尋寶,你喜不喜歡我送你的戒指?”
“喜歡。我會問小舅要回來,畢竟那么大一顆鉆石。”
“我媳婦比較金貴,鉆石當然要大顆的。”
“什么金貴,聽起來好土。”
“因為是閃閃發光的尋寶啊,”他笑,“答應我,你要一直這樣下去。做一個漂亮的、開開心心的、閃閃發光的尋寶。”
“好,”她點頭,“也要有你照著才發光啊。”
“嗯。”
他摸著她的頭發,笑得那么溫柔。
然后,他的笑容漸漸淡去,整個人也像陷在了云霧里。
“三哥?”她傻傻地喊,“你要去哪里?”
回答她的,是滿室寂靜。
她猛地睜開眼。
門牢牢關著,房間里只有她一個人。
“三……”聲音驟然哽在喉嚨中,淚水失控,瞬間模糊了視線。
蒙眬中,仿佛又聽見他嘆氣,不要哭。
不知過了多久,手機鈴聲響起。
電話那頭是程成的聲音:“沈尋,我今天下午飛昆明。我想,你不用去了。可能是我們程家和你沒緣分,你以后好好生活。”
她輕聲答:“我知道,他剛才來找過我,他說讓我好好的,我會聽話。”
電話那頭的程成似乎一時失了聲音,沉默了一會兒,才啞著嗓子和她道別。
兩年后。
維港的夜流光溢彩。燈光旖旎的酒吧里,是醉生夢死眾生相。
“不好意思,lee路上堵車,耽擱了,剛進電梯,讓我先跟大家說一聲道歉。”
“沒關系沒關系,慢慢來。”
“是啦,怎會有關系。新一輪融資還等著lee出手,要是bp能入他眼,等到天亮都可以。”
“切,聽說那位有灰色案底,但是家底厚,有父兄照拂,一轉身就變成知名投資人,還是命好會投胎啊。”
沈尋看著旁人的八卦嘴臉,只覺無趣。管他李先生還是黎先生,都是所謂衣冠楚楚的商界才俊,發蠟抹得頭發根根豎起,皮鞋锃亮,名表袖扣,千篇一律,想想都乏味。她更想回到酒店,早點洗洗睡。只等李萌從洗手間回來,她便離開。
她低頭玩手機,沒注意有人過來和眾人一一打招呼。待發覺時果然看到一雙擦得極亮的手工皮鞋,一路向上,無趣的羊毛西褲、黑襯衫……視線驀然凍住。
時光倒流,回到那一年的云之南,邊境小客棧的房間里,男人穿著黑色襯衫,整個人都坐在黑暗里,一雙冰冷銳利的黑眸漫不經心地看著她。
他問,你是誰?從哪里來?到這里做什么?
此刻,來人看著她,一手伸過來,淡淡地笑,同她講粵語:“幸會,我是morpheus lee。”
她看著他,說話不客氣:“這位先生你遲了太久,不要罰酒嗎?”
“實在抱歉,”他低沉的嗓音帶著歷經萬水千山的溫柔,“沒想到路這么遠。”
她點點頭,替他斟了酒:“大家都在等你,慢慢喝,失陪。”
等他喝完,她已經悄然離去。
他追出門,在走廊盡頭的落地窗前尋到那道美麗背影。
“小姐,你也在等人嗎?”他問。
“是。”
“等了很久?”
“差一個月就三年,你說久不久?”她輕輕一笑,眼神迷離,“你知不知道,全世界的機場我最喜歡香港赤臘角。云霧之下,有山有水,讓人看不清,卻特別迷人,就像我愛過的一個人。去年生日的時候搭夜機,雨珠滑過舷窗,映著暗夜里的燈光,像許多流星劃過。”
“你有沒有許愿?”
“許了。”
“什么愿望?”
“希望他愛上我。”
“我想,他一定愛你。”
“為什么?”
“你值得。”
她輕輕一笑:“晚安。”
轉身那一霎,卻被捉住手腕。
“對不起,冒昧了,但能不能讓我知道你的號碼?”英俊容顏表露的真誠能夠輕易摧毀女人的心防。
她遞了名片,卻未再停留。
深夜,手機屏幕突然亮起。有陌生號碼發短信過來。
hi,sara,如果你還沒有男友,可否考慮我?morpheus。
她沒有回復。
這一晚,她做了個夢。
夢里有人輕輕喚她,尋寶。他的懷抱,那么溫暖。
當年8月,沈家嫁女。
時值盛夏,陽光燦爛,一路繁花。沈尋身披樣式簡單的白紗,那樣漂亮。新郎穿黑色西裝,高大英俊,溫柔地吻她。
人群中有女生看到花童捧來的戒指,羨慕地驚呼:“哇,好大一顆鉆石。”
沈尋低頭微笑,鏡頭定格她的笑容,那么開心,整個人閃閃發光。
沒有人捕捉到她垂眸間眼角那一閃而過的晶瑩。
——我媳婦比較金貴,鉆石當然要大顆的。
——什么金貴,聽起來好土。
——因為是閃閃發光的尋寶啊。
——答應我,你要一直這樣下去。做一個漂亮的、開開心心的、閃閃發光的尋寶。
好。
——也要有你照著才發光啊。
——嗯。
也許每個人都會遇到一個沒辦法在一起的人。那種強烈的感情,令你無法抗拒、無法自拔,到最后,卻必須經歷撕心裂肺的分離。你選擇將之棄于身后,以為可以讓你繼續好好往前走,但你會發現,那種始終耿耿于懷的痛,才是支撐你走下去的最大動力。
噓,沒有人知道,這世上,我只要一個你。
我是這浩瀚星球上的渺小,也知這漫長時光里的孤寂,而令我堅強的,是記憶深處的你。
無論歲月變遷,無論物是人非。
你,在我心里。
“尋寶?”
“我愿意。”<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