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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無異于是在挑釁,作為一個由S.M從練習生時期培養起來的藝人,張娜拉的經紀約、全球所有地區的唱片約、演藝約都在S.M手上,就算是像東神那樣承擔了開闊日本市場責任的組合都只給艾回出讓了日本的唱片合約,你這倒好,一上來就是整個華夏的經紀約。
這幾乎就等于張娜拉在華夏的所有活動S.M都只剩下分錢的權利,其余的控制權幾近消失。
而一旦藝人全部由華夏那邊運作,給S.M的分成可想而知就會很低,畢竟人家出人出力,和S.M這個什么都不需要做的一方相比,好像確實應該多分點錢。
可問題是,張娜拉本來就是S.M的藝人,根本不需要給別人運作,而且就算出讓了華夏經紀約,很多人也會把她當做S.M的藝人,從而給她更多面子,這部分隱形保護就這么被她給遺忘了,那么點分成打發叫花子呢!
這人要是以后一直待在華夏不回來了,整個公司白供你是吧?還不如趁早走人!
別說公司原來的管理層了,李賢因這種本來想和所有藝人都好好談的人都不能忍,這種提議已經不是能不能商量與壓價的問題,對方就是想去更大的公司,在找借口罷了。
S.M目前的新人通用合同是七年,01年出道的張娜拉應該在08年才會徹底離開公司,現在就提這種要求,說是單純商議,可實際上是否帶有威脅的含義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
我們這次談話的主題,是關于上次所說的華夏經紀約。李賢因還是那副嘴角帶笑的模樣,并沒有因為之前的一些矛盾而擺臉色,任何談判都很忌諱意氣用事,至少在還沒開始談之前,他不該因為一些不知道被轉了多少道的消息而生氣。
公司方面不可能同意轉移華夏的全部經紀約,如果只有唱片合約還可以商量。張娜拉最近有想在華夏出專輯的想法,但目前的大陸唱片市場并沒有那么景氣,出專輯賺不了什么大錢。
這部分利益S.M還是可以讓出來的,關鍵是對方并不滿足于只獲得這點東西,交談的全程就是一副我很抱歉但我還是堅持自己想法的模樣,不出讓華夏地區的經紀約,似乎其他任何東西都沒辦法談了。
你應該知道,S.M現在也有專門的演員企劃社,以后的資源會越來越好,而且我們在華夏也有人脈,接下來兩年不如在S.M CC好好體驗一下,你已經度過最艱難的名氣積攢階段,有很多時間和余地去思考自己未來的去向與發展。
李賢因已經說的口干舌燥,明眼人都能看清楚,S.M現在正拐彎駛向一條寬敞的快車道,雖然拐彎的途中有可能突然翻車,可沒到最后,誰也說不清S.M會走向何方。
萬一讓李賢因完成了布局,那簽約在內的藝人們可就有大靠山了,誰也不愿意在形勢還沒明朗的時候發表什么會讓公司不滿的言論。
可張娜拉就不一樣,面對李賢因的苦口婆心,她只能露出抱歉的笑容,我的父親認為我應該借著如今在華夏的影響力,努力進軍電影圈,如果再過兩年,可能就沒有這么好的機會......
這姑娘臉上的歉意看起來還挺真誠的,可說出的話并沒有多少松口的跡象,以至于李賢因嘖了一聲,感覺自己一直都在做無用功。
她的意思,不過就是覺得S.M的電影資源不行,就算有了演員子公司,可世界各地的電影圈都要比電視圈難進很多,如果錯過了這一次名氣帶來的紅利,可能就沒有這么好的機會了。
實際上,張娜拉也有出演過電影,而且成績還不錯,可距離票房冠軍和沖出韓國又有一些距離,她顯然是想借助出演華夏電影的機會讓自己在整個亞洲范圍內擴大知名度,而S.M在她看來已經不能為自己的事業提供太多資源和幫助。
說白了,這姑娘就是不認同李賢因那套有很多時間和余地的說法,她和她的父親都認為現在時間緊迫,沒必要好好思考,反正先埋頭往前沖就對了,時間不等人啊。
兩個人從基本的觀念開始,一直到對未來的想法都有很大的差異,這導致談話的時間越長,雙方從心底里就越不愉快,而且掰扯來掰扯去,根本就沒有進展。
這場談話最后還是走向了李賢因最初極力避免的結局,他是真心希望張娜拉能在看似事業巔峰的時候好好沉淀自己,不要急著接新作品,否則浮躁的情緒可能會讓她的演藝生涯出現一些麻煩。
然而對方始終不領情,所以說啊,在工作中,家人是很麻煩的一個群體,他可不信張娜拉目前的想法沒有其父在其中引導。
她的父親本質上還是為了女兒的發展前景在考慮,因為之前的合同太過苛刻,人家從心底里就根本不信任S.M,不管你換社長還是整合公司,人家一律當做看不見,反正你們就是一家吸血鬼公司!
這種我不聽我不聽,我就要逐漸把經紀約轉移、等08年才能更順利的離開S.M的架勢實在讓李賢因有些頭疼,在思考了一晚上之后,最后還是放棄了。
本來吧,這次大規模的改動經紀合約,對于藝人們是大好事兒,提高分成、取消一些不合理的人身限制條件、約定每三年藝人可以申請新的經紀合約、勤奮努力給公司創造固定價值的藝人們能開自己的廠牌和工作室、同公司一起合作十二年就分房......
有些條款在華夏很常見,在韓國就屬于讓人耳目一新的內容,新合同的優越可以說冠絕南韓娛樂圈,然而就是這樣還要和他扯那么多,搞得主動送福利的他和個傻子一樣!
讓張娜拉的經紀人把話傳達給她,如果她想走,不用等到08年,現在就可以提前解約,公司剛好在合同改制,清人也就是順手的事兒,S.M不養閑人,也不養整天閑著沒事想跳槽的人。
其實旗下大部分藝人提前解約都需要支付巨額的違約金,最低30億韓元起付,如果是東神這樣的當紅組合,那直接按這些年來的總收益比例付違約費,基本上不會低于百億。
這個條款是現如今的合同中,李賢因唯一不打算做任何改動的地方,違約了就得賠錢,你說走就走,我不要面子的嗎?!
他現在不計較違約金,讓不想繼續合作的人直接滾蛋已經很仁至義盡了,這可是難得的機會,到合同改制結束、大家都換了新合同之后,那不管誰想走都得給他賠錢。
這段做決定的時間他們最好不要有其他的動作,在解約之前給自己找借口是很多藝人都會做的事兒,而大部分時候都是公司方被罵,真要出現這種狀況,李賢因可能會一氣之下反悔,先讓人陪出天價違約款再說,他真的很討厭被惡意造謠。
李賢因:你也別和我說這種違約條款在法律上可能會因為過于苛刻而被駁回,不好意思,現在我說它符合法律就是符合法律,你算哪根蔥啊!
以為我收購那么多家律所是請人回家聚眾打麻將的嗎:)
大清早的打完這通電話之后李賢因暢快了不少,他可不是公司那些分毫利益都要爭取到手的管理層,一切都比不了他自個兒高興。
人氣藝人又怎么樣?別說張娜拉還沒紅到那種程度,就算真的到達了國民級別,在資本的力量面前也不值一提,反正他已經開出了福利與條件,不接受拉倒,多的是聽話的乖小孩上門受捧。
六號上午,李賢因見到了樸正洙。
相比前段時間,他的氣色好了很多,大概是因為最近公司在給SJ準備新專輯了,成員們的努力總算得到回報,本身就高興,再加上他們提前看過第一版的新合同,一般人都能有一種前途光明的感覺,自然原本就不錯的心情也沒有變糟糕的理由。
好久不見,最近過得不錯嗎?
因為是相處過的孩子,盡管見面的時間也短,這會兒李賢因也能說點和其他人不一樣的開場白,關鍵這孩子不知道是不是當習慣了主持人,還特別活潑的做了反應,對著他眨眨眼做了個wink。<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