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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莫凡逃進大山養傷之時,圍繞著哈米斯被斬首的消息開始發酵。綜合各方情報,越來越多的人深信,偷襲哈米斯車隊的兇手,正是哈米斯懸賞的獨行傭兵‘孤狼’。
得出這個結論,也是不少聞訊趕來的雇傭兵,看過槍擊車隊留下的彈殼所做出的判斷。首先朝車隊射擊的大口徑機槍,跟當日在首府大山中莫凡使用的如出一轍。
消息傳開,不少渴望領到這筆賞金的雇傭兵,暗地也非常佩服的道:“這個孤狼,還真是跟狼一樣睚眥必報,獨自一人搞出這么大動靜,確實很厲害啊!”
最令一眾雇傭兵無語的,還是哈米斯死后沒兩天,之前嚷嚷著要替義父報仇的那些義子。似乎都有意遺忘了繼續聘請雇傭兵,追殺莫凡的事,轉而開始搶奪軍隊權利。
面對這樣的亂局,很多為尋找莫凡而來回奔波的雇傭兵,最終只能無奈的甩手道:“哈米斯一死,孤狼也算在傭兵界打出名氣了。這些怕死的家伙,想來不敢報復了!”
關于叛軍中發生的這些事,待在山里養傷的莫凡自然不知道。腿傷剛剛恢復,莫凡便當成了叢林狩獵者。每當夜幕降臨,便拎著一把帶消音器的步槍滿山亂竄。
令莫凡稍顯欣慰的是,他這次運氣似乎不錯,藏身養傷的這片大山,野獸似乎真不少。唯一有點可惜的是,就是沒找到什么兇猛的叢林猛獸。
看著被打死的幾頭山豬,拎著步槍從隱蔽處走出來的莫凡難免有些嘆氣的道:“天天吃山豬,好象換個口味啊!看來往后有機會,還要多獵殺些猛獸備用才更妥當。”
用軍刀劃開山豬的肚皮,取出尚顯溫熱的心臟,莫凡開始快速的啃咬。等到幾顆山豬的心臟吃干凈,除了山豬的豬肚保留,其余的內臟全部扔掉。
雖說這些山豬肉,可提取的力量基因很少。但對此時的莫凡而言,山豬肉蘊含的力量基因,還是要比其它的野兔跟山羊多一些。
抱著‘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心態,莫凡這段時間基本都以山豬肉為食。偶爾打到山羊跟其它野味,大多都會變著花樣做成美食,犒勞一下天天啃生肉的腸胃。
一周后,看著生活在大山中的野獸,被自己掃蕩的差不多,看了看縫合的傷口已經長出新肉,莫凡也顯得長松一口氣,知道傷勢恢復的差不多了。
待在居住一周的山洞里,將這幾天從山里搞點的食材,莫凡做了一頓豐盛的大餐,做為出山前的踐行宴。這次能死里逃生,確實值得慶幸。
品著越喝越少的國酒,想到那些已經回國的朋友,難得放松的莫凡也笑著道:“等到了新地方,有機會的話,多買點國酒儲存起來。喝酒吃肉,確實很愜意啊!”
相比生活在末世的人,大多都以合成食物為食,偶爾能找到野生的食材,都會成為眾人爭相品嘗的美味。到了這個時空,莫凡卻能盡情享受這些美食。
做為兼職過廚子的莫凡,自然有一手不錯的廚藝。甚至喝著酒暢想未來之時,莫凡也笑著道:“等將來有機會,想歇歇了,開個餐館當個廚子也不錯!”
睡到大天亮,將安放在山洞的生活物資,全部收進玉佩空間。特意將山洞打掃一遍,莫凡心有不舍的道:“一個人待在山里雖然孤單點,可沒那么多煩惱,蠻值得紀念的!”
這些話其實也只是說說,對莫凡而言隱居山林的生活并非他想要的。真天天窩在一個山洞當野人,時間長了的話,只怕莫凡也會瘋掉。
只是穿越重生這個時空,莫凡確實覺得比末世舒服愜意多了。晚上在叢林里休息,不用擔心隨時可能出沒的進化獸,也不用擔心隨時碰到致命的進化植物。
“該走了!有些仇,也該去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