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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學別走?!边@樣一條短信卻讓少女夜不能寐,神不守舍,只因落款是——惡魔。
少女記得清清楚楚,白煌離開的時候說過,再次見面的時候,就是她付出代價的時候。
與惡魔交易,代價只有一個,那就是靈魂。白煌不是惡魔,但他卻是在代魔王行事。
雖然早就下定決心,只要能為弟弟妹妹報仇,無論付出什么代價,她都愿意承受。但是,真到這個時候,少女還是有些害怕。故而,整個白天,少女都渾渾噩噩,心不在焉的。
誰能真的不怕死呢?大概只有那些年紀尚幼,心理尚不成熟,根本不懂生命之沉重的小孩子吧。
就這樣,時間來到下午——放學的時間到了。
少女很想就此離去,但她終究還是選擇了留在教室里,等待白煌。
等到打掃衛生的同學離去,教室里就只剩少女一人了。
一人獨處,無事可做,少女難免胡思亂想。
事情是如何發展到今天這一步的呢?
十年前,一群強盜闖進她的家里,抓住她的弟弟妹妹,對她說:“小姑娘,你是家里的長女,應該知道值錢的東西在哪里吧?去將那些東西帶來,不然,每十分鐘,我就殺掉你的一個弟弟或者妹妹?!?
那時的她年紀尚幼,哪里知道什么東西值錢,發了瘋似的在家里找來找去,眼看時間快到了,便選了個最大最重的花**,以為這個一定值錢。
那個花**真的好重啊,她拼了命,使盡全身力氣也搬不動,最后,她摔倒了,花**碎了。她受了傷,流了一身的血。可是,相比弟弟妹妹,這點傷又算得了什么呢?
因為沒能將值錢的東西帶過去,那幾個強盜將她的弟弟妹妹全都殺了,就在她的面前。
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弟弟妹妹被一個接一個地殺掉,之后,警察到來,她得救了。
三十分鐘,僅僅三十分鐘,她就失去了自己的弟弟妹妹。在那之前,她一直以為自己會成為一個好姐姐,而這短短的三十分鐘卻將這一美夢徹底粉碎。
上天連短短的三十分鐘都不肯給她。
那時的她多少歲呢?七歲?還是八歲?弟弟妹妹更小。那么年幼,美好的生命才剛剛開始,就這樣突兀地凋零了,命運何其不公。如果這是神的旨意,那她就要——逆神。
嘴上說著逆神,但她終究只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將這份叛逆深藏在心底,日子一天天過去,少女漸漸長大。
有些事情注定會被遺忘,有些事情注定不會被遺忘。那天下午,意外見到那個男人,塵封的記憶被喚起,少女知道,為弟弟妹妹報仇的時候到了。
那個男人,當年的強盜之一,竟然已經出獄,還好死不死的被少女看到。
從法律上講,當年的四名強盜已經受到了該有的懲罰,兩名主犯被判無期,兩名從犯被判有期,這在量刑十分謹慎的霓虹來說已經是很重的刑罰了。要不是因為霓虹重視對兒童的保護,任何針對兒童的犯罪都會從重處理,加之那起案件影響實在惡劣,一般情況下,想要判無期,可能性很低,死刑更是想都不用想。
這就是所謂的人道主義對罪犯的人道主義。然而,對于受害者而言,這又算什么呢?
血債——唯有血償!
因而,那天晚上,當她聽到惡魔低語之時,她選擇了回應,然后,白煌出現在了她的面前。
白煌說自己是惡魔,響應她的召喚而來,可以實現她的愿望,但要索取報酬,報酬就是她的靈魂。
少女請求白煌幫她報仇,白煌答應,惡魔契約就此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