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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魯是個安靜的人,孟九昭也不是個多話的人,哈魯授課結束后,兩個人就默默的坐在一塊大石頭上,一個放牧雞群,另一個放牧瓦什部落的幼崽。
哈魯的視線一直追逐著路易……的毛衣。
看看自己養的雞,又看看人家養的雞,越看他就越覺得毛衣真是個好東西!
穿著毛衣的雞,一看就是家養的啊!如果自己的角羊一早就穿著毛衣的話,一定不會被人當做野生角羊胡亂獵殺!
于是,哈魯面色嚴肅的轉向孟九昭。
半晌一聲也沒吭出來。
就在孟九昭被他瞪得渾身發毛的時候,他終于憋出一句話來。
“我……有一個不情之請。”
“啊?”孟九昭心里的小鼓打的更厲害了,聯想到他剛剛一直看著路易的眼神,不會這家伙還把路易當雞看吧?雖然這里的雞個子都挺大,可是你見過路易這么大的雞嗎?
關鍵是——這家伙的不情之請不會是看中了路易壯碩的身材,想要路易臨幸他家的四只母雞吧?喂!路易還是少年兒童啊~~~~
孟九昭腦中立刻腦補了無數可怕的請求。
然后他聽到哈魯對他說道,
“請問你能教我織毛衣嗎?”
“啊?”孟九昭傻眼了。
一千個拒絕的理由都想好了,你就問這個?
“(⊙o⊙)…”
“……”看著孟九昭糾結的表情,哈魯有點沮喪,那么復雜的織法,看起來就像不傳之秘,自己果然問了不該問的問題……
大狗狗垂頭喪氣的樣子真的讓人好想給他順毛,孟九昭吞了口口水,拍下自己躍躍欲試的爪子,他立刻道,“當然可以!”
幾乎是話音剛落,他就看到哈魯迅速的抬起頭了,雖然是人形,不過孟九昭發誓他看到了哈魯迅速翹起的尾巴和耳朵!
作為世界上少數能和貓奴抗衡的族群——狗爹,孟九昭可恥的萌了。
就地取材,孟九昭從哈魯送給自己的兩頭肥羊身上取了新鮮的羊毛,教會了哈魯毛衣的基本針法,學會之后,哈魯立刻編了兩件小衣服。
看著哈魯召喚過來兩頭小牛羚,一臉愛意的將小毛衣給它們套上的樣子,孟九昭忍不住問道,
“這是你們部落的幼崽?他們可真乖。”
從下午見到就一直在旁邊自己吃草,任由哈魯給套從來沒穿過的東西也不踢不鬧,哪像波拉她們,第一次給她們穿毛衣的時候,嚎的簡直像狼了。
孟九昭好一陣感慨:不愧是原始時代的女漢子,見到新衣服的反應都和未來的軟妹子完全相反噠。
“不是幼崽,這是我養的食物。”斜了孟九昭一眼,哈魯繼續給牛羚穿衣服。“穿上毛衣,就不會被人當做食物誤抓了。”
孟九昭默然了:怕家畜被人順手牽羊,你給它們做個項圈不就得了?還給它們搞件衣服穿,長此以往,以后讓他怎么分辨幼崽和家畜喲~
遠處跑過來一只小獅子,后面還跟著一只小老虎,在后面還跟著一頭小馴鹿。
小獅子嘴里咬了一條很大的魚!
好家伙!她們怎么抓到的?那水可冰的很!
就在孟九昭目瞪口呆的時候,旁邊再度傳來哈魯的聲音,
“我養的食物只會吃,還是你養的食物比較好,還會抓東西給你吃。”
所以你養的是食物,我養的是幼崽啊~
看著一臉羨慕的哈魯,孟九昭無語了。
總之,最后,放牧雞群+牛羚的哈魯和放牧瓦什部落幼崽的禿毛崽成了一對忘年好基友。
孟九昭希望可以從哈魯這里得到更多關于這個世界的信息,牧羊犬嘛~聽起來就很見多識廣的樣子。可惜沒過多久,他就發現他打錯算盤了。
這是一頭鄉下土狗君。
據哈魯說,他出生的時候還不能變身,那時候似乎每天的生活就是牧羊還有一些其他的動物,然后,他放牧的羊群忽然有人變成人了,再然后……他們就帶牧羊犬君走了。
“再然后我也可以變成人了。”變成人以后的哈魯多少還有以前的記憶,于是抓到幾頭角羊之后又過上了原本的生活。
孟九昭:……
基本上這就是個看守犯被越獄的犯人打暈帶走然后斯德哥爾摩的故事。
哈魯你真是條隨遇而安的狗狗!
不過哈魯有透露一條對孟九昭而言非常珍貴的消息,那就是——
每年夏月的時候,會有很多獸人部落的集會!
“夏月的時候食物很多,有很多草食動物遷徙過來覓食,草食動物過來了,食肉動物也回來,所以很多部落都會過來捕獵,到時候我們可以和他們交換一些生活必需品。”比如鹽石。
“到時候,你和我一起去集市。”哈魯羞澀的提出了邀請,“別看我有點笨,可是,集市上的人都很喜歡我呢,到時候你要有什么需要交換的,我可以幫你說個好價錢。”
孟九昭=口=:我倒是覺得就是因為你太笨了不會算數所以才那么受歡迎……的呢?
這下,孟九昭覺得自己真的有必要和這條笨狗一起去趟集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