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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果子完全不值這些鹽石的,唉,下次我們要在這里多放一些果子才好,如果那些好心人還會路過的話,說不定可以換給他們補些差價。”
草食目獸人的心都很軟,剛剛還氣的要死,一旦發現自己才是占便宜的一個,立刻又良心不安起來。
其他人翻找鹽石的時候,哈魯也不例外,他仔細的翻找了自家的羊圈以及鄰居家的羊圈,掘地三尺之后,他發現了被埋在地下的一坨便便(瓦什部落幼崽們的習慣很好,絕對不會隨地大小便,實在忍不住了,也會刨個坑,便便完了還會蓋起來==///)
看著手上的一坨嗶——嗶——
哈魯的臉都黑了:吃了別人一個果子就甩下一塊鹽石的土豪,居然吃了我一群角羊,擦擦屁股就走人了!
哈魯仔細嗅了嗅手上的證據,然后深深的記住了這個味道,他發誓一定要為自己的角羊群討、回、公、道!
☆、68
被褐土部落的人們視為珍寶、每次只敢小心的舔幾口的鹽石,在瓦什部落則是建筑材料的邊角料。
隨著積雪的融化,往年可以用來固定巢穴順便充當隔層的冰塊不再好用,西塔決定用瓦什來代替它。
瓦什這種石頭在瓦是部落很好找,如果你發現有塊地上幾乎寸草不生的話,那里絕對可以挖到瓦什。
這是瓦什部落的常識,不過不包括幼崽。
“寶寶,你又在弄那些瓦什了,那么重砸到你怎么辦?”發現自家幼崽又在外面撬巢穴上的瓦什,布萊克喝止了幼崽。
他倒不是生氣,布萊克小時候也喜歡拆自家窩里的石頭砸著玩,在他看來,玩石頭是幼崽某個時期一定會喜歡玩的游戲,這個游戲可以鍛煉幼崽的控制力。
不過那些瓦什太重了,萬一掉下來砸到幼崽就不好了。
“我想要石板做筆記而已。”孟九昭并不死心,從小到大,只要他堅持的事情,兩個爸爸都拿他沒轍。
果然,布萊克看了他半晌,不過他不打算拿自家的巢穴開刀,重新從巢穴后面拖出來一塊筑巢剩下的瓦什,手掌輕輕用力,那些在孟九昭看來堅不可摧的石頭就變成了一塊一塊,再往地上一摔,石塊就裂成了一塊塊石板。
瓦什的層理性很好,基本上只要摔的力道正好,就可以剛好分裂成孟九昭想要的石板,說來這也是西塔最終選定用瓦什作為建筑材料的原因,這還是孟九昭做筆記用的石板啟發了她。
孟九昭開心的在地上挑挑揀揀,很快他就選中了十塊大小剛好的瓦什作為接下來的“筆記紙”。
“要吃飯了!看看你的爪子多臟?快去洗手。”接過孟九昭手里的瓦什抱起來,好爸爸·布萊克開始催促幼崽去做飯前清潔了。
剛摸完石頭就吃飯什么的,在布萊克家的飯桌上——沒戲。
不得不說,作為一頭原始時代的堪塔斯,布萊克真是太講究了。
堪塔斯是恐龍的終極進化種,不可能憑空出現,這里會有這么一群堪塔斯,想必是當年某位堪塔斯大貴族僥幸憑借時空膠囊活了下來。搞不好布萊克就是那些宇宙大貴族的后裔呢!
據說堪塔斯身份越高貴人形越完美。
小心的瞅了一眼自家美美的老爸,孟九昭仔細欣賞了一小會兒,然后趕在布萊克催他第二次之前撒丫子洗爪去也。
晚飯是角羊湯。
幼崽們帶著五頭角羊在部落里好生炫耀了一會兒,于是部落今天的主菜就是他們帶回來的角羊和果子了。
角羊被烤的香噴噴的,上面還撒了蜂蜜和冬果果汁,簡直色香味俱全!
冬果是天然帶著咸味的果實,可是,如果能再咸點就好了——
如果能找到鹽就好了。
有了鹽,就可以腌咸菜啦~
嚼著角羊肉,孟九昭一如既往的第n次想起同樣的問題。
遠古地球史上依稀介紹過可以用海水煮鹽,似乎有些特殊地貌的地方也可以找到鹽——
孟九昭決定明天繼續走遠一點,說不定再走遠一點,就可以找到鹽了。
***
哈魯失去了他的羊群,習慣了放牧生活的他非常不習慣。就在這個時候,哈魯想起了那次見到的毛衣雞,靈光一閃,哈魯決定養雞。
養雞好,不但可以吃肉,還能吃蛋!
哈魯很快的抓了幾只雞熱火朝天養了起來,美中不足他抓到的是一窩母雞,想要雞生出更多的雞仔,他必須再抓一只公雞。
不知道為什么,他又想起了那天見到的毛衣雞。
毛衣實在太抓人眼球了,真是讓人一見難忘,想忘都忘不掉。那只雞個子非常大,比一般的雞大多了!和他抓到的雜毛母雞相比,那只雞的毛色順滑,顏色也黃許多,頭上還有高高的冠宇,那一定是只強壯的公雞。
不知道那只雞后來怎么樣了——
小心的看顧著踱著步子四處撿草籽吃的母雞們,哈姆習慣性的用余光掃視著四周。這一掃不要緊,他看到了什么?剛剛還在他腦海里的毛衣雞居然真的又出現了!
那只雞蹲在那邊的草叢里,不知道正在做什么。
哈魯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它,那家伙警惕極了!哈魯在距離它十來米的時候就被發現了!
太好了!這么警惕的性格,正是他需要的領頭雞啊!
哈魯越來越想得到它了。
“嘿,伙計~還記得我嗎?”哈魯彎下身子,小聲開口了。
對方沒有后退,反而是偏著腦袋,像是分辨他是誰。看到這個反應,哈魯心下稍安,從旁邊抓起一只母雞,小心翼翼的碰到對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