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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啃骨頭,有時也趴著,前爪按著骨頭,頭動,調整適合的姿勢啃,白話見過,但要說像對面的金烏一樣,像只猴一樣兩只爪子把著豬蹄啃,白話還真第一次見。
稍有錯愕,但很快白話就一笑而過。
白話馬上想起金烏是靈寵,靈寵金烏曾說過,是類似于精靈般的存在,出現把前爪當手用的現象,也不足以驚訝,甚至未來再出現沒見過的動作,也不必要大驚小怪。
“淡定,你看那狗主人多談定!”小伙恨不得湊近到金烏的旁邊看,如果不是金烏是不可預知的狗的話。
文藝青年撥開長發,瞟了一眼白話,著實,白話只是抬眼看了一眼,風輕云談,司空見慣。
“他到底是誰?”文藝此刻又好奇起白話來,問帶他來的小伙。
小伙又嘚瑟起來,壓低聲音對文藝青年說:“是個寵物店的老板,我跟著他去過。”
“啊,這么變態,你還玩跟蹤?”文藝青年著實吃驚,小伙看起來不猥瑣,怎么也有跟蹤人的毛病,也干猥瑣事。
“噓……”小伙看了一眼白話,見白話依然忙碌著吃,才向文藝青年湊去,文藝青年躲著,與他操持著距離,然后被他一把拉了過去說,“我是跟蹤來著,不過都是為了滿足好奇心,沒別的想法。”
好奇心害死貓,往往犯罪的第一步就這么陷進去的。
“下不為例,要不別跟人說我們認識。”文藝青年貌似接受不了小伙的行為,但看在是幫助他滿足好奇心的情況下,被他原諒了這一次。
其實好奇與議論的早就不只是文藝青年和小伙,還有更多人,而且有人已經不再掩飾自己的好奇心和議論的聲音。
在這種情況下,再看白話,他依然旁若無人般地吃喝,不急不慢地喝著啤酒就著花生米。
如果金毛犬會拿豬蹄啃,那接下來的一幕,更讓人驚奇,讓一些人慚愧。
金烏咬下一塊連皮帶骨的豬蹄,張合著嘴來回數下,皮肉吃完了,只剩下骨頭在嘴里,狗是吃骨頭的,但金烏卻不好,吃完自認為精華的部分,骨頭壓根不屑。
骨頭含在嘴里,沖著對面的白話佯裝吐去。
在吐出來時,金烏裝模作樣,著實嚇得白話忐忑不安,靈寵,是靈寵啊,如果它吐出一塊骨頭沖向白話,恐怕威力不亞于彈弓吧!
看著嚇了一跳的白話,金烏臉上的皮肉擰了一下,戲謔笑了,然后收回點力氣,輕輕一吐,“篤”地一聲,骨頭落在桌面上,而且是靠近金烏自己的一邊。
“真妖,這素質……”一個絡腮胡子忍不住叫道,幾乎是不假思索就說完了一句話,途中馬上低頭看了一下自己的位子下,好些骨頭散落在地上,即刻閉上了嘴,否則就是罵自己“連狗都不如”。
白話聽了隨之一笑,不把它放在心上。
金烏似乎很趕時間,沒多大的功夫,在眾人的注視之下,把兩只豬蹄都啃完了,留下面前一小堆的骨頭,還感覺意猶未盡,抬起爪子,像貓一樣舔著自己的爪子。
白話才喝完兩瓶啤酒,金烏坐著看白話吃飯,看著別人吃,即使再飽也會條件反射,忍不住咽口水,更何況在白話心目中設定早就擬人化的金烏。
白話盯著金烏,金烏抬起爪子指了指白話沒吃完的花生米。
白話沒有吭聲,徑直把花生米移到了金烏的跟前,金烏這回不用爪子了,把長嘴抵在碟子的邊沿,然后吸氣,一顆花生米順勢鉆進了金烏的嘴里,金烏小張口,花生米在它嘴里發出清脆的聲響,偶爾仰仰脖子,否則嘴里的東西就得往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