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繁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詩鼎小說網網m.gzstf.cn),接著再看更方便。
安梓洋第一次進審訊室,緊張得都不知道手腳該怎么擺放,尤其是面對夏時那張冷若冰霜的臉,他更是后悔沒早點把事情交代清楚。
其實早在一個多月前,母親去世沒多久,他就暗下決心要找到當年那名肇事司機,讓那個人去給他母親陪葬。他花了好些工夫才打探到馬智晨的下落,并在隨后的時間多次對其進行跟蹤、觀察,希望能找到一個不留破綻將其殺死的方法。
因為學校的課程比較緊張,他沒有充分的時間準備這件事,加上他生性膽小,從小到大沒做過什么壞事,他一直糾結著怎樣動手才能減輕內心的恐懼感,為此還專門研究了一些推理小說,結果發現書里的殺人方法要實施起來難度太大,于是不得不放棄模仿的念頭。
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心里著急,卻始終沒制定出可行的方案。直到有一天,他跟蹤馬智晨來到一家酒吧,腦海中忽然涌現出一個“毒殺”的念頭:或許他可以趁馬智晨離開座位期間,偷偷地往對方的酒杯里加入毒藥。
然而,這個念頭只是剛剛萌生就被扼殺在搖籃中,因為自打那天過后,他就找不到馬智晨的蹤影了,更別說往對方的酒杯里下毒。
“等等!”夏時打斷了安梓洋的敘述,好奇地問道,“你說你跟蹤馬智晨去了一家酒吧,從那天過后,馬智晨就不見蹤影了?”
“反正我是找不到他,不知道他去哪兒了。”
“那是哪一天的事情?”夏時急切地問道。
“是……讓我想想……”安梓洋向上翻了翻眼睛,努力回憶著說道,“我記得是九月下旬,一個星期二,那天晚上我逃課了,被教刑法的老師記了一次曠課。”
“九月下旬,星期二……”夏時一邊念叨著一邊打開手機里的日歷,確認道,“那應該是9月26號,跟他胳膊上留下的那個針眼時間相符……”
“什么針眼?”安梓洋似乎不明白夏時在說什么。
夏時沒有理他,繼續問道:“你跟蹤馬智晨去了哪家酒吧?那天晚上你都看到什么?還記不記得他跟什么人接觸過?”
“那家酒吧叫四月天,里面亂七八糟的,音樂的聲音很吵。最開始,馬智晨只是一個人坐在那里喝酒,看上去心情不太好。后來可能是喝出興致了,他去找那些沒有男伴的女孩兒搭訕。大約過了半個小時左右,他跟一個身材火辣的女孩子離開了酒吧……”
“你也跟著他們出去了?”
“嗯……”安梓洋難為情地點了點頭,“出了酒吧,那兩個人就上了一輛出租車。本來我也叫了后面的一輛車,讓司機師傅緊跟著他們,但我沒想到那司機的技術不行,跟到一半的時候竟然把目標給跟丟了。”
“你還記得跟馬智晨一起離開的那個女孩兒的樣子嗎?”
“當然記得啊。”安梓洋非常自信地回答道。
夏時立刻反應過來,“對了,你在跟蹤馬智晨,一定偷拍了很多照片吧?”
安梓洋尷尬地咧了咧嘴,老老實實地回答道:“全都在我的手機相冊里呢,你們想要什么都拿去吧,反正那些照片對我來說已經沒什么用了。”
問完這些問題,夏時發現這起案子真是變得越來越復雜了。
結合馬智晨胳膊上的針眼,以及他遇害前的怪異表現,夏時覺得酒吧里的神秘女子或許是解開謎題的鑰匙。馬智晨是因為注射了過量的毒品而死,而那名隨馬智晨一起離開酒吧的女子又有可能跟毒品有關系,那么本案的兇手會不會也跟那名女子有關呢?
換句話說,安梓洋的跟蹤行為可能在無意之中為他們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破案線索。也許案件的真相并不像他最初推測的那樣,即安梓洋為了給母親報仇,雇兇殺人,而是跟毒品交易或其他暫未得知的原因有關。
關于安梓洋的行為,按照刑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為了犯罪創造條件,如踩點、跟蹤、了解、掌握犯罪對象的活動規律,確定最佳地點和最佳時間等,是預備犯罪,構成犯罪行為,應負刑事責任,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在事情的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之前,對安梓洋的處罰還有待定奪。假如事實證明馬智晨的死確實跟他沒有關系,而他又為警方提供了重要的破案線索,那么他的所作所為便可以免于追究。如若不然,他的身份就不會是“預備犯”那么簡單了。
結束審訊,夏時暫時扣押了安梓洋的手機。打開相冊粗略翻了翻,他就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照片幾乎都是偷拍的馬智晨,簡直快比上狗仔隊了。他沒有時間一一查看,直接按日期查找9月26日,點開一張拍攝較為清晰的照片問安梓洋,“跟馬智晨一起離開酒吧的是這個女人嗎?”
“就是她,沒錯。”安梓洋爽快地回答道,沉默了幾秒鐘又膽怯地偷瞄著夏時問,“夏警官,我現在可以回學校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