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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起來,鶴哥兒對于科舉相關的科目,學得有些吃力。”
“娘娘這話是客氣了。”金淑講笑話一樣,“按鶴哥兒的話說,要他在科舉正途上努力,好比捉了張飛讓他繡花。”
張羨齡倒也不意外,張鶴齡考不好科舉本在他意料之中,畢竟他老子張巒考了十幾年,不還是個秀才。
她比較關系這小子的德行,問:“只要他正直善良,其實也并不需要執著于科舉,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金淑笑道:“娘娘說話越發妙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可不是這個理兒?我前幾年還有些煩惱,后來一想,咱們全家托娘娘的福,已是富貴平安,科舉考得怎樣,倒不要緊。說起來,也多虧了娘娘之前賜下的那些內侍。好家伙,起初鶴哥兒還耍賴呢,所幸這些內侍都是極有經驗的,硬是把他降服住了。”
寒暄了一會兒,萬歲爺那邊打發人來說:“昭和殿附近的梅塢已經打掃了,請金夫人在梅塢安歇,晚上一家人一起用飯。”
金淑從自己的行囊揀了一個包袱出來,其余的都請宮人放到梅塢去。
她將包袱打開,里面整整齊齊疊著兩件小小的百家衣。
“雖然不知道合不合規矩,但我在家里閑著的時候,還是做了兩件百家衣,你看……若是不能用就算了。”
百家衣,顧名思義,是金氏向興濟縣的白戶人家討一塊布頭。雖說家中仆婦眾多,但為顯虔誠,金淑還是堅持自己上門討要布頭。做成的百家衣五彩斑斕的,數藍色的碎布頭最多,這是因為按照民俗, “藍”諧音“攔”,可以替小孩子攔住災殃。
張羨齡撫摸著不同顏色憑借而成的百家衣,心弦微動。
“姥姥親手做的百家衣,怎么能不穿?肯定得穿。”張羨齡笑道,吩咐梅香將這百家衣好生收起來。
因為金夫人來了,今日的晚膳便添了一道河北興濟縣風味的點心——炸老虎。
這點心名字聽起來有些怪,怎么著就炸老虎了?老虎難道是能炸的嗎?
其實是因為這點心的模樣跟小孩子玩的布老虎有點相似,都是金黃色、圓鼓鼓的,做起來也不復雜。充分發酵之后的面團搟成長方形的面片,作為老虎坯子,放入油鍋中先炸定型,再撈起來,撕開一個小口,磕進一個生雞蛋,再捏緊,繼續回鍋炸,待兩面都呈黃褐色,便可撈出裝盤。
金淑一見那碟炸老虎,就笑了:“宮里的御廚就是不一樣,我們那就是隨便炸一炸,跟個老虎枕頭似的就算完。這一碟炸老虎,才真的能叫炸老虎呢。”
朱祐樘夾起一個炸老虎,放到金淑碗里:“娘嘗一嘗,滋味和老家的有什么不同。”
忽然間聽見萬歲爺喊她“娘”,金淑整個人都唬了一跳:“不敢不敢,妾身可擔不起這稱呼。”
朱祐樘握了握張羨齡的手:“笑笑的娘,也是我的娘,私底下喚一聲,無妨。何況……除了金夫人之外,我此生也沒機會喊‘娘’了。”
萬歲爺既然這樣說話,張羨齡都不好駁些什么,金淑更是不知道說什么話作答,她只好笑了一笑,夾起炸老虎細細品味,外皮酥脆,內里的雞蛋卻很軟,吃起來格外的香。
金淑便在西苑住下來,不論風雨,日間必來昭和殿陪女兒。張羨齡整理宮務的時候,金淑就坐在外間做針線活,給未出世的外孫做小圍兜。
繡好了一個圍兜,正在繡第二個的時候,張羨齡笑著喚她:“娘,你過來看看這個。”
金淑把手中的活計放下,湊過去瞧,只見桌案上攤開了一大張紙,比起尋常的棉白紙而言顯得更挺括些。
張羨齡介紹道:“這是宮報,和朝廷的邸報有些相似,一來發布宮中要聞,二來則有些故事做消遣。”
她徑直翻到丙版,指著其中的一個小方塊:“這個故事特別有意思,你看看。”
金淑本就識字,加上這個故事所用語言一如口語,通俗易懂,因此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看完之后,金淑贊嘆道:“倒是個好故事,不知出自誰之手?”
這個故事的署名是夢蝶客,一見就不是真名,張羨齡把蔡衡喚進來問:“這個夢蝶客是誰?”
蔡衡回話道:“是二公主。”
二公主?那就是永康公主?想到那個一向沉默的二妹妹,張羨齡微微有些驚訝。
第72章
噦鸞宮的一處宮殿里, 永康公主正坐在書案旁整理手稿。
她殿中的窗戶朝北,雖今日秋光好,庭外一片燦爛金黃,殿里卻仍朦朧著偏藍的青光。她的專正對窗戶, 桌上擺著筆墨紙硯, 還有高高的幾摞書, 永康公主伏在桌上,三面都有書作為屏風遮擋, 這使她有一種安穩感, 可以放心寫字。
永康公主如今正在寫的這個短篇傳奇,脫胎于隋書的一則故事。她對這個故事很感興趣, 便提筆將其按照傳奇的模式潤色, 以筆記之。
傳奇講的人物不多, 最主要的是三位姐妹,姓王。姐妹們的父親為人所殺,那時長姐王舜只有七歲, 兩個妹妹更是年紀小, 因父喪, 只得寄居于親戚家。
殺人兇手逍遙法外,彼時他見王氏女年幼,便不以為意, 殊不知七歲的王舜早懷復仇之心, 只是隱忍不發,一心撫養幼妹成人,暗中苦練功夫。
歲月匆匆,姐妹三人都已長成,走出去, 像一套美人圖屏風。親戚便想將長姐王舜許人,王舜卻不肯答應。一日傍晚,王舜尋了個好時機,將兩位妹妹召集于房中,斟了三盞酒,向妹妹們將父親被殺一事真相和盤托出。
王舜舉起酒盞,道:“仇人見我無兄弟,以為父仇不復,如今逍遙自在。可吾輩雖為女子,何用生為!殺父之仇,豈可拋之腦后,若無事人一般?我欲共汝報復,汝若有意,便共飲此酒。”
兩個妹妹乍聞父死真相,垂淚涕泣,當即舉起酒盞,一飲而盡:“唯姊所命。”
是夜,姊妹三人各持刀劍,逾墻而入,手刃仇人,以其鮮血為酒,澆灌于父親墓前,以告亡父在天之靈。
事成之后,踏著朝陽,王氏姊妹往縣衙去,自陳其罪。
雖跪在衙門里,王舜的脊梁卻挺得筆直,將昨夜如何殺了仇人,緣何要殺他一一說明,最后俯首拜道:“此事乃民女一手謀劃,當為謀首,兩位妹妹只是遵姊命而已。我甘愿伏誅,只盼能輕判妹妹們。”
她話音才落,二妹王粲便高聲道:“非也,謀首乃是我,仇人的頭顱是我親手割下的!”
小妹王璠也爭著道:“兩位姊姊是憐惜我年幼,方才自攬其罪,其實我才是謀首。”
姊妹三人竟然當庭吵起來,都爭著說我才是謀首。
女兒為父報仇,手刃仇人,本就是件稀罕事。自請其罪后,姊妹又爭為謀首,更是奇中之奇。更有旁聽的百姓群情激奮,贊賞三姊妹義舉,因此縣官完全不知該如何判決,只得上達天聽。
高祖聽聞此事,贊嘆不已,最終赦免王氏姊妹之罪。
當最后一個字寫完,永康公主也從激動的心情里漸漸平復,掩卷嘆息。說實在的,她其實不知道該不該將這篇傳奇投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