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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榆還沒吃飯,先舍身喂飽了他,再加上昨晚的數次,金絲雀當到她這份上,不頒發個當代勞模獎都說不過去。
說起來她都要感動哭了。
她還順便抽時間琢磨了一下沉禮那句話的意思,大概是如果換新腳鏈,她連在家自由活動的權利都沒有了。
好氣哦,但還是要保持微笑。
溫榆再次安慰自己,正常人和瘋批之間香水不犯花露水,沒必要,完全沒必要。
這棟別墅坐落于半山,周邊人煙稀少,相隔好遠才能看到下一戶人家。
第一次,溫榆是趁他不注意偷跑出去的。
她臨時起意,運氣好,跑了幾百米便看到一輛黑色的轎車遠遠駛來,她招手,對方緩慢的停下了。
車窗降下,車主是一個叁十歲左右的男人,西裝革履,戴著厚厚的眼鏡,發際線很高。
溫榆長得漂亮,杏眸彎彎,氣質干凈清透,很容易讓人生出好感。
她睜著眼睛就開始胡說八道,東拉西扯了一大堆后,車主愣愣的同意載她一程。
只不過剛進入市區,就被沉禮抓住。
車門打開,男人單手扶住,居高臨下的看著她,眼睫低垂,語氣是一如既往的平靜:“你自己下來,還是我抱你下來?”
溫榆后知后覺感到了危險,像是暴風雨即將到來之前的平靜。
她沒來由的打了個寒顫,艱難的咽了咽口水,極快的否認道:“我不認識你!”
這句話說出口,她敏銳的察覺到周身的氣溫降低了幾度,死命的往里縮,對車主說:“我不認識他,真的,他是人販子,我根本就不認識他。”
有這么帥的人販子?而且誰家的人販子佩戴上百萬的腕表。
車主明顯不相信,狐疑的目光轉來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