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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首先排除了甩棍和蝴蝶刀這樣需要技巧,很容易弄傷自己的武器,讓她拿著甩棍去跟敵人對峙,比起撂倒對方,她更有可能先打爆自己的頭。
其次,鐵棍、長刀這樣的武器也不行。對于原主這樣的體能弱雞來說,光是舉起來揮舞幾下就夠困難的了。
而且,武器太長,她的臂展又短,過于不協調的話,就會暴露出極大的空隙和破綻,容易被人躲過去,直接近身繳了她的械。
……弓箭也不適合她。林夕夕曾經因為興趣,學過射擊,也玩過十字弩,而且準頭不錯。她一眼就看出,墻上掛的那些復合弓,拉力最小的也有二十到三十磅左右,原主的身體素質,怕是連弓弦都拉不開。
至于短刀、匕首……她都有餐刀在手了,沒必要再買同類型的武器。
林夕夕看了一圈周圍,最終拿起一只小巧的電擊槍,按下按鈕,金屬的電擊頭上立刻游動著銀色的電弧,在空氣中閃爍著,發出噼啪的電聲。
重量輕、威力強大,便于攜帶,簡直完美,難怪是女性的防狼武器首選。
林夕夕晃了晃手中的電擊槍,對店主道:“我就要這個了。”
(二合一章)電擊槍還不夠,你還要電鋸?!店主又是個變態?
林夕夕又指了指被放到角落里的,一把沾滿落灰的電鋸,對店主道:“還有這把鋸子,我也要了。”
這是把充電式電鋸,有她大半條胳膊長,是用來切割木頭的,不過鋸人也沒問題。
店里的四個男人默契地齊齊沉默了一瞬,這只看上去柔順乖巧的小白兔跑到黑市就已經夠令人驚奇的了,誰能想到,小白兔連普通的棍棒刀匕都看不上,直接選了最兇殘的那一個。
韓宇語氣飄忽又古怪:“你……打算買這個?”
這、這已經完全不是自保了好吧!難道林夕夕打算先用電擊槍把人電暈,然后上電鋸,直接肢解?
韓宇被自己亂七八糟的想象嚇得瑟瑟發抖,默默在心底發誓——他絕對,絕對不要惹林夕夕,不然下場一定很慘。
林夕夕一臉理所當然:“嗯,我就要這個。”
林夕夕的考慮是這樣的:電鋸太大,她帶不進學校,不過放在臥室是個絕佳選擇,要是繼父敢跑進她的房間,明目張膽地騷擾她,林夕夕就能端著電鋸追殺趙念誠,想必那個畫面一定非常……美麗。
這玩意兒的威懾意味遠大于實際作用,畢竟林夕夕也不可能真的拿電鋸去砍人的胳膊腿兒,不過,電鋸轉動著,嗡嗡作響,這樣的視覺沖擊力就夠強的了,肯定沒人敢招惹一個端著電鋸的少女。
“一共多少錢?”少女的語氣輕快又淡定,好像她不是在黑市買武器,而是在服裝店里挑喜歡的裙子似的。
店主舔了舔舌頭,,深深凹陷的眼窩里,一雙小眼睛冒著精光,他敲了幾下計算器,笑道:“電擊槍一千五,輕型電鋸三千六,給這位小姐抹個零頭,算五千整吧。”
“老板,你這樣沒有誠意啊,帶小姑娘出來買個玩具而已,你還宰這么狠,不太行吧。”韓宇倚在門邊,笑嘻嘻地插了句嘴,“就這破鋸子,我隨隨便便找個木工,不到八百塊就能買下來。”
“呸!”光頭掐了煙,陰沉著臉站起身,他的身形魁梧,帶著種駭人的氣勢,怒道:“小鬼,你他媽的胡說什么!買不起就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