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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想跑也跑不掉,她除了悔不當初,還要在男主的注視下,硬著頭皮、小心翼翼的撇清關系:“我、我什么時候失憶了,我怎么不知道?”
她是真的對失憶這個設定一無所知,而且嚴重懷疑原主自己也不知道,因為原主不但沒有留給她任何相關記憶,身邊的人包括盛總也對此只字不提——放在十年前,莫名其妙失憶絕對是很嚴重的病癥,哪怕現在痊愈了,她穿過來這么久,跟原主娘家和婆家也都保持聯系,他們不可能問都不問一句。
大家都不提,多半就是沒有這個事。易漫如覺得最大的可能,是原主用失憶的借口把男主甩了。
說不定靳斯年自己也猜到了,所以才會借著她主動送上門的機會興師問罪。
說來說去都是她自己作死,易漫如又開始悔不當初了。
“分手的第二天。”靳斯年還在耐心十足的跟她講述“失憶”的細節,“我去你們學校找你,想要問明分手原因,若是可以一起想辦法解決,也沒必要走到那一步。但是你告訴我,你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醒來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都記不清我們在一起經歷的那些事,也完全忘記了對我的感情……那時候你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個陌生人,跟現在很像。”
易漫如:……
無語半響的易漫如當機立斷起身鞠躬,誠懇道歉:“對不起。”
哪怕她再想站原主,也覺得這過于離譜了,好歹是在一起那么多年的初戀,分手也要找個體面的理由,大家好聚好散,簡單粗暴丟出失憶當借口也太傷人了,難怪那么紳士的男主被刺激成這樣。
如今她代替原主給人好好道個歉,只能算是基本操作,靳斯年若是不想原諒也正常,易漫如已經有心理準備了,但是她萬萬沒想到道完歉抬頭,就對上一張笑得如沐春風的俊顏,“沒關系,我有點相信你是真的失憶過了。”
易漫如:……
嘖,好好的男主說傻就傻了,簡直造孽。
第三十二章 (兩章合一,補更)  易漫如……
雖然男主說傻就傻讓易漫如倍感唏噓, 不過死道友不死貧道,他愿意相信原主隨口胡謅的失憶借口,總比覺得當年被甩了忿忿不平跑來跟她秋后算賬這個結果強。
靳斯年就算不是男主, 也是正兒八經的豪門總裁, 找她麻煩比捏死一只螞蟻還容易,她是完全沒有還手之力的。
而且真到了那一天, 她指望的救命稻草盛總也也未必肯幫她, 盛啟霖要是知道妻子當年那樣冷酷無情玩弄了別人的感情, 不當場跟她離婚撇清關系, 都能稱得上是絕世好丈夫了。
總之, 易漫如自己就是這件事的既得利益者, 誰都可以吐槽原主渣,唯獨她不能, 所以眼看著靳斯年有見好就收的意思,她連忙放下這讓她無比尷尬的失憶事件, 趕緊轉移話題,“柳政明說你這兩年生意也漸漸轉移回來了, 那這次準備在國內待多久?”
靳斯年也很配合的回答, “應該會待一兩個月吧。”
易漫如算了算時間, 有點驚訝:“那不是就是一個人在國內過年了?”
說到這里,易漫如不禁又想起了跟原著有些出入的那些小細節。
小說里的靳斯年從小在英國生活和成長,他家是真的很有底蘊,傳承超過了三代,祖輩甚至在舊朝有些名望,放在小說里用豪門貴族來形容一點不夸張,身為貴族小少爺的男主從小就享受著貴族學校精英教育,大學就讀的是全球頂尖名校之一的劍橋。
按理說, 男主作為土生土長的華裔,畢業后接受的家族企業重心也都在放在歐美那些發達國家,正常情況是跟國內的女主扯不上關系的,不過男主的母親還是哪個親近長輩對祖國有很深的掛念,具體細節易漫如也不記得了,反正男主受這位長輩影響也對故國有了感情,不但能說一口流利的普通話,書寫和理解也都跟國內長大的人沒什么區別。
這大概就是主角光環吧,男主用英語和中文都像母語一樣溜。
靳斯年接受家族企業的時候,國內改革開放初見成效,已經開始有嗅覺敏銳的商人來這片廣袤的土地掘金,對祖國有孺慕之情的靳斯年便也以投資的名義來過幾次。
隨著對國內的了解越深,以及超出預期的投資回報率,靳斯年在國內的投資力度越發加大,為了打理這些產業,待在國內時間自然也越來越長,后來遇到了真命天女沈亦歡,更是直接就在這邊安了家。
不過在決定向女主求婚以前,靳斯年好像還是在英國的時間居多,至少節假日是要回去陪伴家人的,以至于他們剛在一起的時候,女主為以后可能要跟他去英國定居的猜測猶豫了很久,甚至差點因為放心不下國內的父母而向男主提出分手。
后來男主為了愛人選擇在國內定居的情節,不知道感動了多少讀者。
易漫如當初也是淚眼汪汪的一員,所以時隔多年還能依稀記得這個細節。
可如今靳斯年都還沒跟沈亦歡確定關系,就要拋下家人獨自在國內過年呢,這讓她如何不驚訝?
“我父母應該也會過來,我們準備春節期間去為外公外婆掃墓。”靳斯年說著又看了易漫如一眼,“你過年回老家嗎?”
易漫如還在想男主一家土生土長的華裔,竟然記得掃墓這么傳統的活動,也太接地氣了吧,原著怎么一句也不提啊。因為想的太入神沒注意到男主看自己的眼神,她下意識回道,“肯定要回s市的啊。”
她自己也不是很想回老家,可是領導不答應啊,看在盛總給自己這么多的份上,易漫如還是會配合他回老家秀一圈的。
“我說的是宜江,你自己的老家。”靳斯年不輕不重的強調了“你自己”三個字,易漫如依然沒發現這個細節,因為她此時才后知后覺的想起來,原主能跟靳斯年這朵本該遙不可及的高嶺之花扯上關系,就是因為靳斯年的外祖父也是宜江人。
當年靳家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讓靳斯年回國照顧女兒不在身邊、自己身體又不好的兩位老人,十七歲的男主順勢在宜江中學借讀了一個多學期,然后就被原主給盯上了。
記起這段過去的易漫如雙眼略無神的看著靳斯年,“所以你們是要回宜江給老人掃墓?”
她突然開始懷疑,自從結婚后,除了過年過節都很少回娘家、只是跟家人電話聯系的原主,是不是也有點無法直視這段過去才有意避免回老家的?
所以說分手要體面啊,但凡原主當初能耐心和平一點處理這段關系,如今也不會弄得連娘家都不好意思回了。
又在替原主懺悔的易漫如聽到靳斯年問,“那你計劃什么時候回老家?”
易漫如很想反問一句“怎么你想約我”,又覺得她這樣懷疑未免自我感覺太好,原主當年那分手借口敷衍得讓路人都不忍直視,不結仇就算好的了,靳斯年再怎么口味奇特,也至于對老死不相往來十幾年,并且早就結婚的初戀念念不忘吧?
再說他已經認識女主,馬上就要展開一段甜甜甜的戀愛了,也不可能對她還有什么想法,向她打聽回老家的時間,應該只是想在人生地不熟的老家找個還算熟悉的老鄉做伴。
畢竟他曾經在宜江住了那么久,也跟原主做了一段時間的同學,約著一起回老家倒也不算過分。
易漫如能理解這種心態,卻不是很想配合。對她來說,好的前任就應該像死了一樣,無論是自己還是對方都沒有再出現的必要,這大概也算是一種感情潔癖吧。
她潔癖到現在坐這里跟靳斯年閑話家常,心里都各種別扭,雖然很清楚跟他有過感情糾葛的是原主而不是她,但架不住易漫如又替別人尷尬的毛病。
為了穩住自己根本得罪不起的男主,易漫如可以努力克服這種尷尬,但是跟他相約回老家就不必了吧,就算她再能屈能伸,萬一不小心跟男主走得太近,被女主誤會甚至是吃醋,她豈不是又要翻車?
求生欲很強的易漫如猶豫片刻,便決定把工具人老公搬出來,“還不知道啊,還要看他的行程安排。”
不知道為什么,當著靳斯年的面易漫如實在沒辦法假裝熟練的把“愛人”那個稱呼說出來,直呼盛總名字就更不合適了,只好把稱呼問題模糊處理,重點放在內容上,“我們是要一起回去的,但估計他時間很緊張,回宜江見見我爸媽他們就得離開了吧。”
易漫如完全是吹牛,盛總只說過年一定要回s市,可沒答應要陪她一起回原主娘家。
這兩年盛總事業非常成功,頂著國家認證的青年企業家名號,一回s市動靜就大到不行,那可不是簡單的衣錦還鄉、夾道歡迎,盛總回去首先驚動的甚至政府各個部門,招商引資的、為慈善公益拉項目的,也有直接為單位來化緣的,就像財神爺回家,各家都想要分一杯羹。<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