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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便請長公主賜教了。”
但此事仍需越朝歌拍板定論。
好在她對越蕭印象算是上好,對教他寫字這事也不算反感,便戳了戳碧禾的腦袋:“好你個碧禾,膽敢做本宮的主了。”
沒拒絕,那就是應允了。
越朝歌掏出越蕭方才寫的信,讓碧禾遞還給他,道:“明日往后半月,本宮要同阿信一道修繕你的血玉,恐無暇教你寫字,且過了這半月再說。”
越蕭抬眸,沉靜的眼底突然有些許波瀾:“我可以先臨帖。”
越朝歌覺得也有道理,點頭道:“也好,明日本宮就讓碧禾把帖子送來。”
平日里,越蕭該到此為止了。
他是個點到為止,不愿過多糾纏的人。
今日他卻一反常態,啟唇道:“不必,我去找你吧。”
越朝歌剛要說話,便聽他又道:“我若有要請教的地方,省得再遞信問。”
越朝歌原本覺得他受著傷,來來去去有所不便,剛想拒絕,卻又聽見“遞信”這兩個字,頭皮一麻。她回想起那些字,妥協道,“也好,明日你便到書房找本宮吧。”
越朝歌覺得有些奇怪的。
越蕭幼時的書法她沒見過,可她卻知道,他是越軍人人贊不絕口的小公子,就連他父親越竟石也最寵愛他。而以越竟石對他的寵愛和培養,越蕭的書法即便不那么精妙絕倫,也不至于像那樣一團亂麻才是。
不過凡事總有意外,那時也沒人能想到,當年在越竟石面前低眉順眼、逆來順受的越蒿,竟然會殺父弒兇,謀朝篡位啊。
這么一想,越朝歌便又釋然了,心里那點奇怪的感覺隨之煙消云散。
梢間的炕榻上鋪著冰涼的竹席,炕桌上還有半碗放涼了的面。
越蕭目送越朝歌離開,坐回炕上,解開腋下的里衣系帶,敞著傷口吹風。
跛叔當真送了筆墨進來,放到嵌著青松的大方窗前的書案上,而后撥開晶瑩的珠簾走過來,收拾起桌上的半碗殘面,“夜已深了,主子怎么還要練字?”
越蕭靠在軟席上,低著頭,慢條斯理地把玩著手里的信紙。他唇畔抿著一抹微末的笑,似乎心情大好,語氣也隱約有些雀躍。
“不練了,今夜早些歇下。”
跛叔陪了他數年,還沒見過這樣的越蕭,總算有了喜怒哀樂,這樣的生動鮮活。眼底有些發熱,他速速收了碗,蹣跚著出了門。他靠在廊柱上,含著濁淚,仰頭看天上朗朗的星星,心里默默祈禱。
“天爺啊,早些讓主子從那惡人手里脫出來吧!不該再讓他受苦了!”
越蕭不知道他微妙的表情引動了跛叔心里的驚濤駭浪,他自己取蠟燭剪蓋了燈,躺到床上。以往他習慣了傷口抽疼,無論受了多重的傷,作息還是一樣穩定,今夜卻不行。
他睜著眼,心里頭一回對明天有了些期待。他想著明日可以去她書房,就忍不住開始想象她書房的樣子。她在外明媚張揚,會客的廳堂金碧輝煌,可最早他來送殺信的時候,進了她最私密的側殿,那側殿空曠,陳設簡單高雅,與張揚華麗的人前客堂全然不同。
書房那樣的地方,大抵也是干凈素雅的吧。
他沒有意識到,他已經漸漸地,開始渴望進入越朝歌的私人領地。他想觸及的,再也不僅僅是越朝歌在人前的驕傲絕艷,他開始覺得不夠,開始試圖讓她偷偷地只允許自己進入。他開始憧憬那種情況下不為人知的小欣喜,開始想據為己有。
翌日,越蕭在院子里做完簡單的鍛煉,跛叔便過來伺候他沐浴盥洗。說話間,透露了梁信已經到府的消息。
越蕭初聽這消息,面上神色淡淡,似是沒放在心上。可實際上,跛叔發現他擦身潔面上藥的速度都比往常快了許多。
跛叔捧來一身金絲云紋緄邊的廣袖玄服。
越蕭系完雪白的里衣,長指觸及緞面的剎那,忽而一頓。他垂下頭,修整著里衣的袖口,狀似隨口問道:“梁信穿了什么?”
跛叔回想著,“他今日穿了一身祥云瑞鶴的妝花織金白地圓領袍子。”
他說著,順口評價道:“梁公子出身商賈,卻沒有市儈的樣子,舉手投足看著也貴氣,當真是好教養。”
越蕭昨日見過梁信,確實氣質不俗。
不俗的人眼下已經坐在越朝歌身旁,和她一起用膳,不多時便要一同前往書房,共同修繕血玉。
越蕭心口涌起一股沉悶,有一瞬間他干脆想,血玉修不修已經不那么重要了,或者不修也行。
越蕭加快動作,接過跛叔手里的玄服放回立柜里,選了身金鶴揚羽的深藍紫袖襕衫出來。腰間避開傷口,他束了條紫金咬玉的革帶,如瀑青絲披在肩上,又挑了柄黑紫玉鹿角簪簪在發間。
他沒這么穿過,也從未和人比過容色穿著,以至于他問跛叔說“我和連瀾誰好看”的時候,跛叔瞠目結舌。
毫無疑問越蕭是更好看的。
越蕭得了跛叔的肯定,便以如此裝束從旁騖殿走出。來往侍女仆役都把眼睛粘在他身上。就是連瀾偶然看見,也目不轉睛,手漸漸扣緊了腰間的長刀。
越朝歌正在用早膳,她正念著越蕭也該來了,一抬眼,便見一抹仙然的身影踩著晨曦走來。
朝陽溫柔的光線被窗格剪碎,映在他身上。越蕭身姿筆挺,紫金咬玉的革帶把他襯得腰臀緊翹。加之他氣度翩翩從容,眉眼生得冠絕古今。越朝歌提著筷子,一雙美目寫著驚艷,不錯眼地看著他走近,落座。
梁信早就到了,此時與坐在越朝歌的左手邊,與她同桌用膳。乍見越蕭霽月清風而來,梁信一怔,認出他正是昨日去往他玉行的黑袍男子。若非那張臉是郎艷獨絕世無其二的容色,單憑氣質而言,當真判若兩人。若說昨日的黑袍是肅殺和凜冽,今日的襕衫便是清傲和孤絕。一個慣有蕭凜氣質的人忽然變得清絕,那是最抓人眼球的。
越蕭出現的第一時間,梁信便看向了越朝歌,果然見她看得怔然入神,眼底不禁閃過些許失落。
梁信其實也長得好看,比之越蕭,臉上更豐潤些。身高略低于越蕭,身段卻也不差。可越朝歌永遠不會用看越蕭的目光看他。
梁信嘴角勾起一抹苦笑,夾了塊糖沁苦瓜,放到越朝歌面前的玉碟里:“嘗嘗,我母親知道我今日要來,連夜親手沁的,說你最愛吃,非要我帶了來。”
越朝歌被喚回神,收回視線,垂眼看碟子里的苦瓜。
她抬起包著白紗的手,示意自己無法執箸。<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