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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前世對付惡霸地主的經驗,哈克男爵這樣的人,一旦招惹上就跟狗皮膏藥一樣,什么樣的下流手段都會使出來并且樂此不疲,要讓他老實,只有兩個辦法,一個就是一勞永逸的宰了他,另一個就是要讓他感到恐懼,恐懼到不敢再來找珍妮和馬克的麻煩。
換上我精心準備的全黑夜行衣——我早就想嘗試一下前世武俠小說中那些大俠穿著夜行衣飛檐走壁,斬奸除惡的滋味,不過在法制社會中,我空有一身功夫也只能在公園里修身養性,沒有機會一嘗快意恩仇的滋味。本以為再也沒有這樣的機會了,不想專生異世,在這個世界終于可以讓我宿愿得償了。
于是我背著弓箭,開始了我的第一次行俠仗義。可是,來到大街上以后,我發現我犯了兩個嚴重的錯誤。
首先,作為有著藝術之城稱號的撒爾王國首都,崔斯特城城區中心即使是在夜晚,也是燈火通明的,街道上來往著忙于參加各種沙龍的貴族——難怪白天上街很難碰到貴族的身影,原來他們都在補眠。一身黑衣在這個不夜城中就好像一群白天鵝中的烏鴉一樣顯眼,不過這倒不是最大的問題,因為我靈巧的身法和迅捷的速度,足以讓我象最高明的盜賊一樣潛行在燈火照不到的黑暗中,某種程度上這也增加了行俠仗義的樂趣。
可是第二個問題就嚴重了,因為我根本就想對珍妮和馬克隱瞞我的行動,導致我忘了打聽哈克男爵的住所,沒錯,我迷路了。
不過不得不說我是幸運的,雖然崔斯特城里有無數的貴族,但是能象哈克男爵這么俗氣的貴族倒也是獨一無二的。不過當然不是我的嗅覺竟然發達到能嗅到俗氣的味道,雖然我們有很多的形容詞來形容俗氣,但是不得不承認,俗氣是比氧氣,氮氣等自然界中一切氣體更稀薄,更微茫的一種氣體,不過俗氣倒是有個特性,使之能夠被辨識——既是一切自認為不俗氣的都會躲避俗氣。
就像磁場雖然不可知覺不可觸摸,但是只要有鐵屑,就會清晰的現出原型,所以當我發現近乎有三分之二的貴族都不由自主的避開某個沙龍的時候,我就確定了哈克男爵的位置,很簡單,不是嗎。
我跟蹤哈克男爵來到他的家,那是一幢兩層的別墅,別墅的花園倒是有人經常打理的,這很明顯,當看到花園里無論什么植物都呈現出很規則的方形和圓形,并且都保持在同一高度的時候,你也會發現。
在離別墅一條街的一個房檐上,精靈的真實之眼讓我很輕易的就鎖定了哈克男爵肥碩的身形。殺了他并不是最好的選擇,畢竟如果哈克男爵白天剛在珍妮那里吃了虧,晚上就死了,那么不論他們有沒有證據,都會拿珍妮和馬克來發泄憤怒。所以威嚇就是最好的選擇了。
我緩緩的搭上了一只沒有箭頭的箭,貼著哈克男爵的鼻尖射入了他身側的墻上,我看見哈克男爵一屁股坐到地上,傳出殺豬一般的慘叫,那叫聲即使在我的位置也聽得一清二楚。
可以看見整個別墅都亂作一團,好像被桶了一棍子的馬蜂窩一樣。我還看見哈克男爵受驚過后暴跳如雷的身影。
看著天也快破曉,我也就撤退了。不過這才不過是個開始,當一個人受到威脅的時候,往往先會感到憤怒,而不是選擇退縮。
第二天我來到的時候,哈克男爵的別墅明顯防衛力量增加了很多,這次,我釋放出自然之力,悄悄的潛入到哈克男爵的臥室,做了個拉索直接套在他的脖子上,然后從容退走。
第三天,拉索變成了懸在頭頂的匕首。第四天,哈克男爵就不敢睡覺了,這次我的箭則是直接對著他兩眼之間去的,只不過在碰到他油皮之前,箭畫出一個弧線險險從他面前掠過。第五天,我什么也沒有做,只是一直看著哈克男爵批掛著全身鎧甲,整個別墅的窗戶上都上了鐵柵欄。
一直到第七天,哈克男爵都沒有敢繼續睡覺。我也覺得火候差不多了,于是就在他門前留了一封信:不許再打擾珍妮和馬克。
解決了這個麻煩,日子也就過的很平常了。馬克的進步速度依然很快,短短三個月,他的腿步力量就已經達到一個基本的入門標準,現在馬克走路的時候,步履穩健,脊背不動,重心一直很平穩,讓我覺得可以開始傳授他陳氏太極了。
可真到具體傳授的時候我感覺這事麻煩了。記得當年我學的時候,先背的就是王宗岳的太極拳論:太極者,無極而生,陰陽之母也。動之則分,靜之則合。無過不及,隨曲就伸。人剛我柔謂之走,我順人背謂之粘。動急則急,動緩則緩隨。雖變化萬端,而理唯一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