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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過一場可念不可說的爾虞我詐?
本故事的靈感來源,來自一首歌“可念不可說”,我很喜歡這首歌,喜歡作詞人崔恕寫的詞,于是,一年多前的某天,腦子被雷劈得,就把孟婆的故事與這首歌的意境聯想了起來,于是有了這個故事。 (這首歌很好聽,若對這歌有興趣可去找找。)
我不禁想,為何“愛”是可念不可說?有很多可能吧!暗戀、單戀、虐戀、失戀、禁忌之戀……還有別的可能嗎?
于是就試著寫看看別的可能,不曉得有沒有寫出來一種奇特的“可念不可說”?這就留給讀者自行評論吧!
是男主可念不可說,不是女主唷!若只是女主在第一卷最后說的那種“可念不可說”,我覺得太不值得一提了……
接著,給各位避個雷,本文分三卷,前二卷是以第一人稱寫法,所以為配合女主的成長與心境轉換,文風有點不太一樣,而第三卷才是上帝視角的寫法。不喜這種寫法的讀者,請自行回避。
且全文以倒敘法寫成,真正的時間線上,發生的順序是第三卷的前半,接第二卷,再接第一卷,最后才是第三卷的后半。
但三卷相同的是,都是在“故作玄虛”,帶有許多隱晦的明示、暗示,所有答案在最后才會揭曉,所以,只喜歡開門見山、簡單利落文風的讀者,還是請回避吧!
再者,男、女主的性格皆有些矯情(可念不可說這句話本就矯情),直爽的姑娘們,也請回避吧!
為何不才作者我明知這寫法(第一人稱、隱晦、改文風、倒敘)不討喜,仍是自作聰明得用這種爛寫法、爛技巧寫這篇故事呢?因為我私以為會閱讀網文的朋友們對文章的接受度較高,比較能接受一些奇形怪狀(例如我)的寫作,所以提供一個自以為特別的說故事方法,讓大伙兒娛樂娛樂。
作者我十分不要臉得自認為,這篇文從第一個字開始到最后結局都沒有浪費筆墨在毫無意義的內容上面,所以,將各種線索和伏筆分散藏在這三十多萬字的各個角落,希望讀者在閱讀時,有像在拼拼圖或尋寶的樂趣。
然而,每個人感受不同,想法不同,最后找到的東西和拼出來的圖一定會不同,可能有人拼出一片花海,更有人因為找到一堆垃圾而痛罵作者我浪費他的時間。
這都很好,因為這就是閱讀和寫作的樂趣啊!
當然,一定有很多人不愛拼圖和尋寶,不打緊,咱們今生無緣,唯盼來世。
老話一句,不才作者我寫文字自愚,也望娛人,不論各位看倌是笑故事情節有趣,或是笑作者腦子有毛病,總之,回顧百萬,一笑千金,皆是作者我的萬幸了(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