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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匣子槍,這就是所有的了解一點中國歷史的人津津樂道的東西了。
盡管遇風云不是軍迷,但是對這個匣子槍還是能說出個一二三來的。
遇風云馬上把匣子槍的用法給池壽蘭講解一遍,還特別示范怎么才能拔槍最快。人家池壽蘭比她熟悉槍支,他在那兒生硬地比劃,人家池壽蘭已經會用了。
遇風云又過去把那個羅剎軍官身上的槍套拿過來,交給池壽蘭,又過去把羅剎軍官身上的皮腰帶解下來,交給池壽蘭。
池壽蘭當然不會這種洋玩意兒,連見都沒有見過。
遇風云于是幫她把她自己的布腰帶解下來扔掉,幫她把皮腰帶系上,把匣子槍的木頭槍套也固定好。
連池壽蘭也覺得,只是這么一下,自己就顯得利索多了,也更加有力量了。
遇風云又叮囑說:“看見沒有,這個叫打掃戰場。打完了仗,把人全都打死之后,就馬上來收拾東西。所有的東西都要拿著,這些都是有用的。”
池壽蘭一邊答應著,一邊看到遇風云從羅剎軍官的尸體上摘下種種東西,其中還有裝匣子槍子彈的包兒。
這些好東西都給了池壽蘭之后,遇風云又過去收拾其他從身上的東西。其實遇風云對其他人沒有什么感覺,還以為這些人身上的東西全都沒用。
這個時代多落后了,哪有能讓遇風云看上的東西。
可是他才一看,就又叫了起來:“又找到好東西了!來看!”
池壽蘭趕快湊過來,遇風云說好的東西,肯定都是寶貝。
遇風云從旁邊那個羅剎兵尸體旁邊揀起一支步槍,擺弄起來。池壽蘭一看,這支槍她又沒見過。
池壽蘭問道:“這是什么槍啊,這么奇怪。”
“你用的那種槍都是過時的東西,這個可厲害了,這叫做摸心拿肝騎槍啊!”
其實遇風云也說錯了,他發現的這種槍不是他以為的抗美援朝時候的摸心拿肝騎槍,而是最早的M1891哥薩克步槍。
在1886年法國采用6勒貝爾步槍后,世界各國掀起了一場使用無煙發射藥小口徑槍彈的輕武器軍備變革。
于是羅剎也決定采用一種類似的新型連發步槍,代替現役的伯丹步槍,就是一種黑火藥槍彈單發后裝槍。那個是比中國明朝用的往槍管里邊倒一下子黑藥面放彈丸的槍先進的槍。
經過大量測試,羅剎軍隊偏愛比利時武器設計師李昂·納甘的設計,但出于羅剎尊嚴的考慮,政府對本國人莫辛的步槍很感興趣。
最后委員會用了折衷的方法,把這兩種設計合并在一種步槍上,因此這種步槍系統被稱為莫辛-納甘步槍。
這種槍使用7.62mm槍彈,彈倉容彈量5發,是一種小口徑槍彈。
你沒有看錯,是小口徑槍彈。相對來說,那時的小口徑槍彈確實比現在的5毫米子彈大點兒,但是比過去的.18毫米口徑的子彈可是苗條多了。
遇風云挑選這種槍,是因為他知道到了抗美援朝時候,羅剎還把這種破槍給中國志愿軍用,反正這槍是皮實就是了。
這種槍比鬼子的三八大蓋威力大,盡管沒有三八大蓋射程遠,但是打上一槍,人就得趴下,不像鬼子的三八大蓋,打傷鬼子,鬼子繼續出來掃蕩,打傷八路,八路繼續出來抗日。
盡管遇風云的武器知識似是而非,但是畢竟他的見識要比這個時代的軍事專家都有遠見。
池壽蘭當然聽遇風云的話,她拿起這支槍,研究起來。遇風云當然還是把羅剎身上的其他東西都拾掇起來,交給池壽蘭。
再搜其他人,就沒有什么讓遇風云有興趣的東西了。
于是兩個人又上了飛機,回到那邊的大房子去。這時那邊也是跑得一個人都不剩了。遇風云還是比較小心,他把飛機降落在大門不遠,然后掏出左輪手槍,讓池壽蘭也拿出匣子槍,準備進去。
遇風云邊走邊給池壽蘭講解特種部隊攻進房子的戰術,遇風云不是軍迷,至少在電影上看過,比這個時代沒有特種部隊的人見識強多了。
池壽蘭對遇風云那是佩服得五體投地,兩個人一前一后,端著這個時代射速最快的武器,小心地進門。看了一遍,這兒的人果然都跑光了,根本沒有危險。
遇風云看看那兩個穿著西服的家伙,大概是個什么煤老板什么的。
遇風云從他們身上搜出一塊懷表,這個東西比較有用,他也是交給池壽蘭。其他的東西,香煙,火柴,這些東西池壽蘭就用不著了。
遇風云再看看,大辦公桌鎖著,遇風云就對池壽蘭說:“讓你看看怎么開鎖頭。好鎖架不住3鞋底子。”
池壽蘭覺得好笑,遇風云說的那個鎖頭,是中國過去的鎖頭,人家這是洋人的鎖頭,看著就精致,也挺結實的。
遇風云卻用手槍對準鎖頭,“砰”地開了一槍,那個時候的鎖頭怎么禁得住手槍打,“砰”的一聲打斷了。
遇風云得意地打開辦公桌,從里邊翻出一堆東西。
這一看,這些東西都是帳本,還是俄語的,他一個字都不認識,不禁好生失望。
遇風云正要走,忽然想起,這些羅剎是用鋼筆的,這比他看見的在瞿爾庚靴子里邊放的臭哄哄的毛筆可好使多了,他馬上把什么鋼筆、杯子,紙張都收拾起來。
當然這種鋼筆不是后來那種能夠吸鋼筆水的鋼筆,還是固定到墨水瓶里邊蘸墨水的,但是畢竟是遇風云認識的東西。
另外,遇風云還找到一些盧布,他是不喜歡這東西,但是覺得以后也許有用,這個自己留著。
這些東西主要是白紙,可不輕巧,兩個人抱著出來,放到飛機上,要起飛可就有點困難。兌水酒精飛機“撲嚕嚕”地費了半天勁,終于艱難地飛起來。
遇風云他們于是又飛回撫順。
可能這時所有人都沒工作,在大街上等著遇風云飛來飛去的人真不少,看到了他們回來,所有人又是一陣歡呼。
等到池壽蘭再下來的時候,所有人看著她的眼光就不同了。別的不說,池壽蘭腰間系著皮帶,身上背著一長一短兩支槍,威風凜凜,颯爽英姿,絕對不是剛才讓遇風云領進門的受氣小丫頭。
那份美麗容顏,配上勃勃的英氣,真是絕世美人,那種美根本不是這個時代的人所具有的,真是讓人無法形容。
而遇風云也是五官端正,皮膚白皙,雙目有神,和“我大清”的老百姓通常見人就彎腰,跟現在的聯合國秘書長似的,看見誰都哆嗦的樣子有天壤之別。
這一男一女在一起,真是一對金童玉女,絕對是讓人賞心悅目的風景。
所有人都看呆了,看著這兩個人就這么進了院子,又把大門關上。
遇風云把自己的東西收拾一下,應該自己藏起來的東西都藏好,這才來到大街上,叫過一個小孩兒來。這時手下全都不在,他要辦事都沒有人聽命令,這讓他非常郁悶。
遇風云只好對那個小孩兒說:“你去找大街西邊的王承堯家,告訴他,就說是我說的,我把占他們煤礦的羅剎人打死了,讓他哪天自己帶人回去干活。”
那個小孩兒答應一聲,正要跑,遇風云又在后面喊道:“記得找他們要跑腿兒錢,就說是我讓要的!”
那個小孩兒興奮地答應一聲,帶著幾個小朋友一起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