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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得到這個消息的時候已經是我到了美國3天后,帶給我這個消息的居然是夏桐,他開始在電話里并不敢直接說出來,他試探著問:“凌曦,你和你的男朋友鴻宇還好吧?”
“夏大哥,我們分手了。”
他深吸一口氣:“難怪,我沒想到我又見到鴻宇又是在醫院,他自殺了你知道嗎?割腕,而且割得非常深,差一點就救不回來。”
我驚訝得差點扔了電話,我覺得我自己的牙齒都在打顫,我不敢相信,可是當我想到那天我們在醫院里訣別,他站在門口說的話,真的就像是在和我永別,我永遠也忘不了,他哭著站在醫院病房的門口說:“曦曦,這一別,也許是永別!好好照顧自己,我的寶貝,無論在哪里,我都永遠祝福你。”難道說他在那一時刻已經想到了要離開這個世界?
我又一次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淚如泉涌,我顫抖著聲音問:“夏大哥,他傷得重不重,被救回來了嗎?”
“別擔心,凌曦,他已經被救回來了,他被送來的及時,而且已經做過了基本的醫療處理,他割得太深,血是往外噴的,如果沒有處理,幾分鐘就不行了,他似乎抱著必死的決心,根本不想留生的希望。”
我覺得我的心已經被鴻宇撕碎,鴻宇!鴻宇!你怎么可以自殺?!!你怎么可以死?!!你想死?你有沒有想過你這樣讓我怎么繼續以后的人生?我在電話里哭得泣不成聲,夏桐一直耐心地安慰我。
哭了很久,我才情緒慢慢穩定,我問:“夏大哥,現在是誰在照顧他,他的大哥嗎?”
“沒有見到,只有他的父親來過,其余時間全是傭人。”
鴻毅呢,鴻毅去了哪里,鴻宇自殺,鴻毅為什么不在?那一刻我想過我要飛回去看鴻宇,可是那時我連行動都困難,每天只能坐在輪椅上,我每天夜里都偷偷流淚,不敢讓老媽看到,我哭鴻宇的自殺,也哭我自己仍然還是那么愛他,在美國的每一分每一秒我仍然在惦念著他,他是如何決絕地割斷了手臂上的大動脈?那一刻他在想什么?難道這個世界上都沒有讓他留戀的東西了嗎?被救時他又是如何掙扎在生死邊緣?知道被救時他有沒有抗拒?鴻宇,鴻宇,我不在你身邊,你會怎么面對以后的日子?
慶幸地是,我偶爾還能從夏大哥那里知道一些鴻宇的消息,比如他開始接受了治療和心理咨詢,他有最好的心理醫生幫他,可是后來他出了院,我就徹底沒有了他的消息。
到美國的前兩年我都在陸陸續續地接受治療和復健,第一年幾乎是在輪椅上度過,新加坡的醫生說得對,我能走路已經算是奇跡,跳舞根本已經是個泡影。那時媽媽給我找了波士頓最好的復健理療師,我咬著牙復健,痛得幾乎把嘴唇咬破,我因為復健而耽擱了一年,沒有申請大學,這之后的第二年,我才開始努力讀書,準備考SAT報考美國的大學,我邊讀書邊打工,我想讓自己活得充實又忙碌。
爸爸媽媽本來作交流學者只有一年,但是他們不愿意讓我再回新加坡,就決定留在美國,他們重新找美國的大學應聘,十分不容易,但爸爸媽媽天性樂觀,他們比我堅強得多,他們算是第一代移民,什么苦都吃過了,什么歧視也都受過了,因此已經無堅不摧,兵來將擋、水來土囤,跟著爸爸媽媽,我也變得堅強起來。
當我第一次去美國的餐館打工時,我的同事驚訝地望著我拿著的Chanel手袋,她說:“凌曦,你拿Chanel還來這種地方打工?”那時我就知道,我應該把所有鴻宇給我的CocoChanel全都收起來了,因為我現在已經是一個美國下層的打工者,再也不是被鴻宇捧在手心里、含在舌尖上的小公主。
來美國一年后,夏大哥也回來了美國,他經常來找我玩,他實現了童年時的諾言,他帶我去了大峽谷,也帶我去了拉斯維加斯和迪斯尼,他帶我去看尼加拉大瀑布,那壯麗的自然風光是小小的新加坡不可能有的,即便回去土地廣袤的中國我也沒有見過這么壯美的風景!當我坐在直升機上俯視大峽谷時我哭了,大自然是這么偉大,它包容一切,動人心魄,震撼人心,嘆為觀止!在它面前,我們每個人都是這么渺小,那一刻我決定忘記鴻宇鴻毅,在我面前的世界那么大,天地那么寬,我不應該再深陷往事而不能自拔。
我在美國的這幾年,夏桐成了我最為親近的一個異性,他和我的那些打打鬧鬧的大學同學都不一樣,他是我最親切的童年玩伴,我家和他家是世交,他是爸爸媽媽眼里我最合適的男友人選,爸爸媽媽總是不動聲色地在給他制造著機會,于是在很多同學眼里夏桐就是我的男朋友。
夏桐從來就沒有向我表白過,可是我知道他的心意,我曾經多次向他暗示他在我的心里只是一個大哥哥,但他還是好像沒聽懂一樣,繼續對我好,只是再也沒有一個人,會像鴻宇一樣寵我,我仍然記得考試時每晚鴻宇都會為我端來一碗冰糖燕窩,早上一定比我起來得還早,幫我安排好早餐,送我上學,他對我的照顧,比爸爸媽媽更細心。
慢慢地,在爸爸媽媽和夏桐眼里,我變回了以前的凌曦,可是他們都不知道我心底里已經有了一個大洞,不可能再愈合。時光只是掩蓋了這個大洞,卻不可能讓它消失,它隨時都可以讓我再一次流出血來。
就像今天我在咖啡館里遇到的這個盲人,還有老爸從新加坡帶回來的雜志,其實我一直都在有意回避著鴻宇的消息,我想要忘記他,我強迫自己忘記他,這么多年了,我沒有打開過以前的電郵郵箱,沒有打開過新加坡的手機卡,我拒絕了所有他的消息,以為這樣就可以讓他從我的世界消失。但人的記憶是不是也很叛逆?你越想忘記的反而卻記得越清?
上個月老爸說要回新加坡出差,他問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回去看看,畢竟那里還有我們的老房子,還有我的老同學,童年的小伙伴,我承認我很想念小島新加坡,但是我不敢回去。現在老爸回來了,給我帶了很多以前我最愛吃的東西,還有一本雜志,那本雜志老爸裝作是放在了零食袋子里給我的,但是我知道他是想讓我看看自己有沒有走出往事。
現在這本雜志就靜靜地躺在我的床上,我遠遠地望著他,我不用打開那本雜志,就在它的封面上,有一個人,我只是瞥了一眼,就已經認出了他。我不敢接近它,仿佛這本雜志是一枚炸彈,隨時爆炸,把我炸得粉身碎骨!我的心砰砰地跳著,那不是別人,正是時常出現在我夢里的鴻宇!
我發現自己的手竟然有些顫抖,我慢慢靠近,拿起那本雜志,原來那是一本很常見的Forbes福布斯財經雜志,鴻宇在封面上,帶著那種每本福布斯雜志封面人物都差不多的睿智笑容,他戴著墨鏡,穿了一件銀灰色的西裝,雙手抱在胸前,略微低頭,輕輕微笑,我看到有一滴水滴在那封面的紙上,曾幾何時,這個人是貼著我的心最親近的一個人,我甜甜地叫他鴻宇!我不知道自己已經淚流滿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