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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膚,受榜棰,幽于圜墻之中,當此之時,見獄吏則頭搶地,視徒隸則心惕息”。--《報任安書》
杜周的狠手,并未讓司馬遷屈服,他拒不認罪。
他堅持認為自己只是據實而言,沒有誣枉他人,更沒有為李陵開脫,功就是功,罪就是罪,拳頭和刑罰改變不了事實,縱使他死在牢里,事實還是事實。
面對這樣的人,杜周也沒有辦法。他知道皇上的話只是氣話,皇上年紀大了,頭腦發昏的時候多著呢,也□□天他就后悔今天的氣話,而且司馬遷這個太史令,雖說位高,卻不實用,所以杜周的對策是司馬遷可以不認罪,但得留獄觀察,以觀后效。
當所有人都慢慢接受了李陵投降的事實,且劉徹也開始后悔沒有發兵去救李陵的時候,一則消息又惹惱了劉徹。那消息稱李陵帶著匈奴兵攻打邊關。劉徹對李陵的希望變成了徹底的失望,他怒吼,族誅,殺,給我殺。
李氏一族被清理的干干凈凈。這次殺戮也徹底斷絕了李陵的歸路,盡管后來證明領兵攻打漢境的是另外一位降將李緒所為,但李陵聽說族人被殺,只能死心塌地接受匈奴單于的封賞,并在匈奴娶妻生子,李陵與衛律,一內一外,輔佐匈奴單于。
司馬遷倒霉透頂了,他受到了牽連,死罪用不著杜周判決了,因為劉徹已經開了口。死罪雖說鐵板釘釘,不過,司馬遷要想活著,仍然有選擇。
他因言獲罪,非十惡不赦,而且有著士大夫的身份,所以他仍然面臨著兩條路可走。一是以錢換命,以大量的錢換一條命。
這條路看似是最好的一條路,有很多有錢的大人都這么走過,最后都像爺一樣地走出了詔獄。司馬遷也想走這條路,可他走不了,因為他沒有足夠的錢,更沒有可以出的起這價碼的朋友。走這條路的折磨,對他來說,還不如給他一刀來得痛快。
那么只能選第二條路,腐刑(割鼻或宮刑)。這條路也是一刀,只不過與脖子上的一刀,它們位置不同,受了這一刀,就得帶著屈辱茍活余生。但是,司馬遷又非受這一刀不可,因為他,還有他的使命。
司馬遷十歲苦讀,二十歲游歷天下,遍訪先人事跡。他的父親,前任太史公司馬談在臨終前給他留下遺命,要他續寫春秋。司馬家族自周朝開始就為史官,傳至司馬談,他早有要為司馬家為后人留下一部彪炳千秋的史冊,為此,他已經收集了幾十年的資料。
司馬談死后三年,司馬遷繼任太史令,當一切準備就緒時,于太初元年(前104年),正式動手編撰巨著《史記》。
時過五年,他卻身陷囹圄。家族的遺命?腐刑?孰輕孰重?
司馬遷想了很多,有時連吃飯睡覺都忘記了,家族的遺命無疑是最重要的,可要讓他以一個閹人之身活著,如此辱沒祖宗的屈辱,他的余生是否能承受。
或許我可以選擇一刀死在這里,讓自己的兒子繼續著自己的遺志。可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難道我要像鴻毛一樣地死去的?不行。我司馬遷,定要‘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司馬遷輾轉反側地思考和抉擇。終于,他站了起來,叫來獄吏,堅定地走到他的跟前。當他說出他的決定,獄吏們都笑了,笑聲中充滿了嘲諷。你的骨頭雖然硬,但你始終是個怕死鬼。
司馬遷他歷此一劫,卻更明白了自己人生的價值所在。司馬遷已經不是個完整的男人,但他卻在牢里完成了人生的蛻變,從他接受宮刑的那一刻起,他已經是個完整的思想家,歷史家。
他看清了劉徹的面目,看到了帝王的心,看到了殘酷,看到了陰暗,看到了弊端。這已足夠。
不虛美,不隱惡成就了《史記》的輝煌。
三年后,太始元年(前96年),太史公逢大赦出獄。
征和元年(前91),太史公任中書令。
征和二年(前90),太史公55歲,史記完成。
征和三年(前90年),太史公長眠老家夏陽。
史記留傳至今,我想,他不僅僅留下了三千年的歷史,更留下了一種寶貴的精神。
劉徹的日子這些年不好過。
連年用兵加上揮霍無度造成國庫空虛,財政十分緊張,而且酷吏當道,弄得雞飛狗跳,民怨升騰。
有些貧苦邊遠地區盜賊群起,成了劉徹心窩中的螞蟻,攪得劉徹心煩意亂。為了把盜賊澆滅在萌芽狀態,他為此發明了又一個法律,此法名為沈命法。
沈命法極具殺傷力,他規定某地區如果出現盜賊沒有發覺,或者發覺后沒有及時剿滅,地方兩千石以下官員全部誅殺,連根草都不留。
此法一出,那些官員還不是玩命的清剿。如此,劉徹還不放心,為了監督地方官員搞治安工作,特地任命一些御史,身著繡衣,下到地方充當欽差,人稱繡衣御史。
也有一些心腸比較好的官員,如暴勝之,繡衣使者王賀。暴勝之做郡守的時候,為了追捕盜賊,他手持板斧,威震州郡,別看他提著板斧搞治安,卻從不以殺人為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