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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笑鬧著走上樓。
躺在自己床上的時候,林妙還在不自覺地想著知秋的話,一面想一面感嘆:現在地孩子真是不得了。才十幾歲就什么都懂,最要命地是,那么理所當然地認為單身的漂亮女人肯定有野老公。
這個詞讓林妙在心里打了一個突。夏瓊在外的名聲確實不好,雖然那些都是陳年舊事,她當上副局長又上了一點年紀后。似乎收斂了很多。可一個本質放蕩的女人,真地能做到潔身自好嗎?
要是她有個固定情人,或干脆嫁人,自己和夏以南之間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夏瓊自己也得到了幸福不是?她是夏以南地媽媽,她得到了幸福,他們才能真正幸福。
問題是,誰也沒法強迫夏瓊。甚至連提建議都必須小心翼翼,格外注意用詞地技巧性。要夏瓊走向婚姻是難的,她這樣閱人無數、經歷復雜地女人,很難再相信一個人。而且她的性格也應該是很要強很獨立的那種,如果她肯依附于人,光憑她地長相,多少人搶著要啊,她年輕的時候都沒嫁了,老了老了反而嫁人?
怎么看,這都是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卻是他們唯一的希望所在。
正胡思亂想間,電話鈴聲響起,林妙看是歐陽的電話,馬上接通。可電話那端傳出的卻是一句莫名其妙地話:“你要干什么?”
接著是怪物老總洪江刺耳的笑聲:“何必明知故問?你又不是沒干過。”
“我現在不干了,其實以前我也從沒愿意過,每次都是你強迫我的!”
“都是我強迫你的呀?沒辦法,我就喜歡這調調,我就喜歡看你在我的身下掙扎,知道我為什么總忘不了你,換了別人就容易厭棄嗎?因為他們都乖乖地聽我擺布,甚至喜歡上了我地粗暴。我不陪他們玩他們還不爽呢。可是這樣我就索然無味了,我可不是給他們提供享樂的工具,我是他們的主宰!所以,你只管大聲罵,大力地掙扎吧,你反抗得越激烈。我越喜歡。哈哈哈。”
林妙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可是。歐陽家離她家那么遠,洪江又是大老板,手里捏著她的飯碗,即使很近她也不敢過去當“護草使者”啊。緊急思考了片刻后,她撥響了歐陽家地座機。
座機只唱了半句歌詞就被人掐了,林妙無計可施,最后一咬牙打了110。然后自己如縮頭烏龜般躲進被子里。
也不知道這樣處理對不對,要是警察辛辛苦苦上門抓小偷,結果只看見兩個男人躺在一起表演妖精打架,他們會怎么想?林妙也知道這個辦法不妥,可一時半刻真的想不出別的法子了。
還有一個問題是:歐陽是有意向她求救,還是無意中按響了她的手機?
大概半個小時后,問題有了答案。歐陽發來一條短信說:“謝謝你,他走了。”
“那你有沒有被他……”林妙都不知道怎么問了。
“有,在警察來之前就已經被他……這一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察來了。我只是想借此向他表面態度,讓他以后別再糾纏。”
“你就不怕他炒你魷魚?”
“不怕,他雖然有很多怪癖,有時候也很可怕,但不是沒腦子的人。相反,他比絕大多數人聰明。聰明的人分得清公和私,決不會因私廢公的,”
“那就好。”
林妙關掉手機,人比先前更清醒了,幾乎毫無睡意。歐陽那么明白地告訴她,在警察到達之前,他已經被怪物老總那啥了,而他認為這并不重要。其實他地話很好理解:他們本來就是老情人,那種事對他們也只是家常便飯,多一次少一次又有什么區別呢?他只是想借警察上門向他表明態度:我們玩完了,你以后別再纏著我,不然我報警抓你!
林妙以為自己多少會在乎歐陽和怪物老總之間發生那種事,可不論是剛看到他短信的那一瞬間,還是這會兒冷靜地反思,她都沒有一點吃醋的感覺。
為什么呢?他們平時那么曖昧,現在歐陽當面承認“**”,她竟毫無異樣感?
而要是換個主角,比如,剛才是夏以南向她承認,他跟別的女人或男人發生了關系,她又會有怎樣的反應?其實根本不用比較了,因為只要稍微想一想那種可能,她就快被醋淹死了。
這種領悟讓她暗叫糟糕,郁悶無比。
她躺在床上仔細回憶和歐陽認識后的點點滴滴,不得不沮喪地承認:曖昧和愛情真地是兩回事。
真愛一個人,會心存畏懼,會患得患失,反而沒辦法那么自然地打情罵俏,沒辦法成天曖昧,卻又井水不犯河水地住在一個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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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藍惜月,書號:1189674
梵音公主,故太后義女,傷太后之薨,哀毀過度,三月而歿,隨葬昭仁陵。----天佑皇朝承泰三年九月大事記
稚齡十四,繼母譴嫁;三年未育,婆母難容,十七歲為下堂妻。
淚未干,忽而受封公主,太后疼愛有加,皇弟眷戀依賴,一時備極尊榮。
未二年而宮廷巨變,小皇帝殺叔王,奪兵權,逼太后自盡。公主哀痛悔恨,絕食而終。
又一年,新皇立后,其容顏舉止,恍若公主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