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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這里還是有聚居地的,像小鎮一樣的聚居地。
這一天,小鎮迎來了一位不速之客。
漆黑的斗篷將他從頭到尾遮的很嚴實,只有臉部的黑紗隱隱約約可以看到對方臉部的輪廓,聚居地里像這樣的人有很多,沒有人有興趣真正看看對方的真面目。
林夕抱著小白,從楚迷的日志里可以知道,像這樣的聚居地是有旅館這樣的地方的,住一夜差不多一個銀幣的樣子,但林夕并不打算這樣做。
因為聚居地的旅館,想要住下去,不僅要有錢,還得有命。住旅館的,差不多都會被聚居地的亡命之徒盯上,這幾乎成為了聚居地這種地方的潛規則。
林夕很低調的進了聚居地,小白顯然沒有將她變成男人的那個能力,它只能借著匕首的力量將她的聲線變得低沉粗啞,所以林夕只能凡事低調,自求多福。
聚居地的房子都很破爛,像是隨意用磚頭壘好后涂了一層敷衍的白漆,垃圾隨處堆積,蓬頭垢面的乞丐更是隨處可見,而這里。之所以會有聚居地,完全是因為有水源。有一條黑水河穿過聚居地,流向不知名的遠方,而這條黑水河,來自于魔鬼森林。林夕隨著楚迷指著的方向走,在森林外面遇到了這條河,估計是從沒有人敢去的魔鬼森林流出來的水,還是處于上游,所以雖然叫黑水河但勉強還是很干凈的。林夕抱著小白洗了個戰斗澡以后就順著水流走,很快便找到了這個聚居地。
人總是害怕孤獨,但面臨人群的時候,又禁不住開始渴望孤獨。
林夕抱著小白,走的很慢。
她找到了一個干凈的角落,鋪上原來做包袱的布,坐了下來。
原來還是有人注意這個生面孔,但看到他只是隨意找了一個地方坐下來之后,便沒有人再注意他了。
林夕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潛伏,在這個聚居地潛伏,學習別人的生活方式,說話方式,掩藏身份的同時,盡量讓自己融入這個世界。她不可能永遠在深山老林掙扎,人類的聚居地才是活著的總旋律。
就這樣,過了半個月。
林夕很機智,她沒有在一個地方多呆,兩天換一次蹲守的地方,因為一直呆在一個地方不去尋找食物也能活下來會讓人起疑,偶爾,她會去找乞丐閑聊,表示自己是個毀容的嚇人的悲催人士后,委婉的從乞丐那里打聽了一點兒東西。
林夕從灰那里得到很多靈感,例如從垃圾堆里扒出一根繃帶把臉纏的亂七八糟,露出眼睛鼻子和嘴巴,保證日常的同時讓別人覺得自己很可怕。耳朵更是重點保護部位……因為大家的耳朵,都是尖的。
從乞丐那里知道,聚居地有一個煤廠,有力氣的乞丐可以憑借勞動力換取食物和干凈的水。
戰五渣林夕表示力氣活不適合她。
這半個月靠著難吃的烤肉也撐了過來,壓縮餅干她一個也沒動。
“森,你怎么不去煤廠?又從垃圾堆里翻到食物了?”男人的聲音粗獷爽朗,他穿著花褲衩,上身肌肉虬結,沾滿了黑色的煤灰,他狠狠的拍了拍林夕的肩膀,充滿了一種讓人無力吐槽的男子氣概。
林夕幾乎被他拍的吐血,每一次和這家伙的對話都充滿了骨頭散架的危險,她頓了半天,才說,“……今天翻到了半塊黑面包。”
聲音粗啞難聽。
森是她的化名。雖然沒有什么必要……當總能帶給她一種身份轉化好像很流弊的快感。
“哈哈,你真是個幸運兒,我今天搬了很多煤,大概可以換三四塊黑面包和幾瓶子水,當然,森,你知道它們還不夠我塞牙縫。”男人惋惜的說。
男人有一頭爛大街的金色頭發,被煤灰染的臟兮兮的,眼睛是藍色的,很明亮,雖然皮膚和類人一樣很黑,但林夕在他身上,總能感受到屬于她那個時代的樂觀和爽朗。
也許這個時代沒有什么善良和同情,但能讓她感受到這種感情的人,也是很值得珍惜的吧。
“莫拉,你很有力氣。”林夕慢吞吞的補充,“這很好。”
“我也是這樣想的。”莫拉點點頭,然后開始閑扯,“森,今天又有一個蠢貨住了卡爾瑪的旅館,嘖嘖,也許今天晚上他會被搶的連內褲都不剩的。”
噗。
林夕暗搓搓的歪歪了一下,覺得那畫面挺喜感的,然后一百萬次慶幸自己看了楚迷的日志。
小白在她懷里睡覺,為了不讓它被人發現,它連作息都變了,現在它是白天窩在林夕懷里睡覺晚上給林夕守夜的夜貓子。
“我們今天晚上要不要去看看熱鬧?”莫拉開始鼓動她了。說實話林夕挺想去的……看熱鬧什么的其實挺好,但……
“圍觀別人搶劫……好么?”
當然不好,不出手相助也就罷了居然還圍觀?作死吶?
“哈哈,森,有時候你簡直比古時候的貓……不是比斯特家兇殘的變異粗尾巴貓,那簡直不是貓而是獵豹……我的意思是,森,你有時候比小貓還有天真可愛。”莫拉笑瞇瞇的,聲音忽然又壓低,“而且,還弱小。”
林夕每次聽到他這樣說就想變成比斯特家的兇殘變異貓撓死他。
“別生氣啦,開個玩笑,放心很安全,負責搶劫的是我認識的一個兄弟,很講義氣的。只是圍觀,有我在一邊,你不會受傷的。”莫拉信誓旦旦。
……其實圍觀搶劫也是一種很不錯的……人生經驗吧?
偶爾作一次死也沒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