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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這年被我看作是我大學生活中最尷尬的一年。向前看,時間所剩無多,向后看,過往滿目瘡痍。
我相信絕大部分人和我一樣,是把大學當成了養老院來過的,或者說無形中我們未老先衰。但如果真要為自己開脫,我會說大學真的讓我迷失了方向。想想很是諷刺,我們高中那么日夜堅持的未來,卻成了日后不堪回首的現在。
大學前兩年我唯一做過的自認為有意義的事情就是沒有像宿舍的另外個大神一樣,沉湎于網絡游戲。至少我個人認為這是一件和抽煙類似的壞習慣,無異于慢性自殺。他們玩游戲有一個規律,就是哪天他們要是去上課了,那就說明快該考試了。我為此沾沾自喜,雖然我也沒有在他們游戲的時候鑿壁偷光,懸梁刺股。
我記得有一個人說過,什么時候都不要放棄讀書。我不敢茍同,至少金瓶梅那種書還是少讀為妙吧,再說了在大學那個自由寬松到處充滿誘惑的環境下,能抱著書不放的,要么是圖書管理員,要么就是為考研等學習準備的。但書我也是讀的,這個倒是延續了我高中的習慣,只不過坐在圖書館里,思緒會飄起來,心情會蕩漾起來,就是很難定下心來。
除了泡泡圖書館發發呆,我還真的沒有什么別的愛好,在圖書館那種酒足飯飽思淫欲的狀態我就這樣維持了兩年。并且漸漸無法治愈,成了名副其實的思想的巨人行動的矮子。
于是我的大繼續滿目瘡痍。
像我這種文謅謅的非典型性文藝男,對內,滿腹草莽。對外,一身酸腐。清早起床照鏡子都覺得不堪入目。我實在找不到自身的優點,于是漸漸找女朋友這件事,是我在自我妥協后才提上日程的事。可是由于我的社交能力特別差,獨自行動的能力實在不夠高度,思忖良久,我決定找我的大學的唯一的好兄弟李一幫忙。
李一也是一個文科生,他說當年他是在電視上看了那個帶領黑人運動的大叔演講后果斷決定棄理從文的。我問他為什么,他說看人家說外語感覺特來勁。我說你學理科的不是也有外語,干嘛非要來文科班,老師還能教的不一樣咋的!李一說有是有,不純粹。
俗話說理科的瘋子文科的傻子,這話從李一身上倒是真的能證明前半句。
只不過事情落入一個俗套,李一轉文科班后整天不好好學外語,只是打著問語法的幌子跑前面去和女生們閑扯。這樣看來李一來文科班為學純粹外語是假,他就是寂寞久了或者青春期遲到了才動了這個瘋狂的念頭。說起來不就是色嗎。
其實要知道這個世界上不色的男人只有一種,那就是好男人,可是人家說好男人都死絕了。于是同理可得,李一色。雖然他平時偽裝的好,和女生說話總是一副正義凜然剛正不阿的姿態,但他喉結上下動作,偷偷吞口水的樣子卻是逃不脫我眼睛的。
色只是一種表象,演變成行動就是,色狼。
但好在李一屬于前者。而且不露聲色,所以李一的人緣相當不錯。我們的大學就是一個小社會,教九流,形形*。李一這廝做事果敢仗義,在我們班里很有號召力,說一不二,這被他視作一種能力。雖然他外表看上去不是一塊帥哥的料,但是他那張嘴百口莫辯,口吐蓮花,這讓一般的女孩子對他都沒有抵抗力。
不過作為兄弟,雖然李一的人格魅力我是無感的,可是我本著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偉大原則,在大是大非面前頭腦還是夠冷靜的。既然他李一名聲在外,那么給我介紹個把女孩子應該還是不成問題的吧,畢竟李一私下里可沒少欺負我。要知道我的熱水壺只在我宿舍呆過一晚,就被李一借用了,我的mp3大一下學期被李一以學習更純粹外語為由給拿去貢獻四化了。還有我的新買才穿幾次的耐克板鞋,我的火箭的訓練球衣。。。。。。
找到李一的時候他正坐在一顆巨大的萬年青下面和一個女孩子擁吻。這種場面不適合駐足,雖然和李一認識兩年多見怪不怪了。我背過身去咳嗽了兩聲,李一站起來拍了拍屁股上的土,特不忿地問我干嘛。我說要不你忙完再說,李一一腳踹我屁股上,說興致全無了還忙個屁。
食堂內。
李一興高采烈的點了我平時從來都不舍得買得豬蹄,一邊津津有味地啃著一邊又心不在焉的聽我說我的來由。李一聽罷眼睛一亮,把啃得七零八落的豬蹄舉在半空中,擠眉弄眼地說這豬蹄真小,哪兒能吃飽啊,是吧?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