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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世勛看出了鹿晗的不對勁,上前,悄聲問道,“鹿哥你怎么了?”
“沒怎么。”鹿晗苦笑著搖了搖頭。
“別逗我了說實話。”笑話,這么多年的兄弟了,他還分不清他的喜怒哀樂?
鹿晗揉了揉世勛的頭,“你鹿哥啊,自作聰明幫了倒忙。”
“誰啊?”說的那個誰,當然是指幫了誰的倒忙。
“小孩子家家的不要懂那么多。”鹿晗正起臉。
“嘁......”什么嘛,不就比他大兩歲嘛,聽過勛鹿嗎聽過勛鹿嗎!明明是他排在前面好伐,明明他才是功好伐!
鹿晗你個身下受......
上課了,眾人也都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
鹿晗看著諾笙愈發(fā)憔悴的側臉,如同蝶翼般的睫毛覆住眼眸,暗自下決心,一定要幫諾笙再找一份好工作!
所以,一下課,他便跑的沒影了,就連平時最愛粘著他的世勛也不知道他的去向【=躲起來連節(jié)目組都找不到他,啊哈哈哈哈o(*≧▽≦)ツ┏━┓】
諾笙沒有管那么多,和平常一樣,沿著那條陰暗的小巷回到了家中。
回到家以后,諾笙脫下校服,換上便裝,帶上和平常無異的表情離開了家門,并且臨走之前還不忘囑咐狼崽不要出門。
諾笙沒有告訴狼崽最近發(fā)生的事,她知道,狼崽是一只很通人性的狼,它能夠聽懂人類說的話,和狼崽相處了這么多年,也和狼崽之間產生了一種無形的羈絆
她怕狼崽擔心,她怕狼崽一時沖動走出大門,她怕當年的事再一次重演,她看狼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
但是,她不說,不代表著狼崽不知道。
別忘了,它可是狼啊,不是狼狗,也更不是狗
它是狼,是除了對諾笙以外,傲視天下的狼。不說其他原因,就單說這一身王者的氣勢,足以讓犬類動物為它臣服,俯首稱臣。
看著諾笙這兩天憔悴的面色,再加上它從其他犬類那里得到的情報,對整件事情,也有了一個大概的了解
是那十二個人中的一個,害的主人丟了工作!
不得不說,狼崽得到的情報,還真是快準狠。這么簡要的就概括了整件事情。
但是礙于限制,狼崽不能出門,怕被人發(fā)現(xiàn),也就只能在暗地里托它的那些“狗兄狗弟”打聽消息,給諾笙找工作。
狼崽幾乎可以說,從小就是在城市里長大的,它不像草原上的那些狼一樣,有自己的群體有自己的伙伴,但是,狼,畢竟是群居動物,它在這個城市里所交到的伙伴,就是平常那些大型犬,長得比較像狼的狗,偶爾也有些小型犬,小型犬都是那種腦袋瓜子比較好使的,簡單來說,就是比較聰明。
它把那些犬當兄弟,它們也把它當老大,因為狼崽天生就有一種,當王的氣質,并且狼崽會在它們受凍挨餓的時候,把自己的食物給他們,有時候給的多,有時候甚至全部都給它們。
動物不像人,都是有恩必報,所以就長期跟在狼崽的身邊,甘愿聽它的“差遣”
甚至,它們是非常樂意幫狼崽做事的,因為狼崽在它們的心中,就是一個近乎“救世主”般的存在,能被救世主安排做事,它們認為,是自己的榮幸啊!
它們幫了狼崽很多,在諾笙上學的時候,因為狼崽不在諾笙身邊,所以一般都是它們在暗地里護諾笙的周全。
這些,諾笙都是不知道的。
現(xiàn)在,它們在全城搜索,幫助諾笙尋找工作。
然,結果和諾笙一樣,一無所獲
A市很大,很繁華,但是能收兼職工的地方真的是少之又少。至少它們到現(xiàn)在還沒有找到。
鬼知道是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