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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人說他們接到報案,在城東區一座小區內發生了一起命案。有一位青年男子被殺,那名男子就是熊健去參加的高中同學會當中的其中一個人。他們接到報案后去了案發現場,在現場發現了熊健丟下的外套和錢包。”
這時我插嘴道:“僅憑這個無法認定熊健就是犯罪嫌疑人吧?他那天和死者一同參加高中同學會,期間喝多了把外套和錢包丟在了飯局上,然后有個同學幫忙撿回自己家里打算日后還給他,這很正常吧?”
丁克讓說:“沒錯,因為熊健和被害者的同學關系,又剛剛和被害者一起喝過酒,他的外套和錢包出現在那里沒什么可奇怪的。但是問題出在了死者家里養著的一只鸚鵡身上。
據原來組的同事說,他們到了現場后,在死者的家中發現了一個養在鳥籠中的鸚鵡。本來那些同事沒怎么注意他,可是當勘察人員打算把它拿到外邊去的時候,一提起籠子,那個鸚鵡就突然大喊起來:‘熊健!住手!熊健!住手!’
這樣以來情況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我們都知道鸚鵡是會學習人說話的,而且對那種聲音特別大,且在短時間內重復次數很多的話特別喜歡學。
因此,有的同事推測,那只鸚鵡之所以會這么喊,是因為它目睹了整個命案過程。那只鸚鵡親眼看到了被害者被殺時候的情景,親耳聽到了被害者在被殺之前,無數次重復的向著兇手求饒的話,才會記住學習下來的。
鸚鵡的這句證詞,加上現場留下的熊健的外套和錢包,已經足夠把熊健定義為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了。而更要命的是,在法醫檢測的死亡時間內,熊健沒有不在場證明,他說他那天喝高了,是被老同學開車送回自己住的家的,一直睡到了第二天上班之前,沒有人能證實他的話。”
我聽后,認真的問道:“那個鸚鵡你確定沒問題嗎?”
丁克讓說:“那個鸚鵡被一大群警察觀察了一兩天了,包括我在內,沒有發現它有任何詭異之處。”
這時方遠哲走過來說道:“那我就不懂了,這么聽起來,這個案子好像沒有什么靈異成分啊,那你來找我干什么?”
丁克讓正色道:“我不相信熊健會殺人,他是我見過的對警察這個工作最富有浪漫幻想的新人,他絕不可能去犯罪。”
我附和道:“我也不相信他會殺人。”
方遠哲擺擺手:“你們兩個沒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是說我就相信他殺人,我也不是說我不想幫忙。我的意思是,這個案子既然沒有靈異成分,就不是我的專業啊。
就算熊健是被誣陷的,那這個案子也是個沒有超自然力量涉入其中的普通案件,查清它的真相是你們警察的責任,來找我干什么?我雖然經常拿福爾摩斯自比,可我一不是警察,二不是私家偵探,我的專業是處理靈異事件,刑偵那一套我可不怎么懂。”
丁克讓警覺的看了看四周,然后走到方遠哲跟前小聲說:“咱們三個一起經歷過吳家坡事件,所以我也就不瞞著你們了。我這次到這里來找你,首先當然是請你在警方調查的同時呢,也去幫忙去調查一下,看看這個案子里到底有沒有靈異的因素。如果有,請你解決它。如果沒有的話……”說到這里丁克讓別有深意的看著方遠哲。
方遠哲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呵呵,這種主意也多虧你能想的出來。”
我不解的問:“你們倆到底什么意思?方遠哲,他到底讓你干什么?如果沒有靈異因素的話,他想讓你怎么樣?”
方遠哲說:“如果沒有靈異因素的話,他想讓我們制造一些靈異的因素出來。”
我大驚:“制造靈異因素?為什么?”
方遠哲說:“現在的證物和那只鸚鵡的證詞都對熊健很不利,如果這件事里沒有靈異因素,熊健可就真的慘了。但是如果有某些跡象表明,這個案子當中有靈異因素摻雜其中的話,那么無論是現場的證物,還是那只鸚鵡說的話,就都變的不是那么‘鐵證如山’了。
換句話說,這招在律師的招數中叫‘證據污染’,讓人們本來認為非常堅實的證據,在被污染之后覺得沒有那么無懈可擊了。這樣,根據疑罪從無原則,熊健就不會那么輕易的被定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