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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默驚訝地瞪大了眼睛,她沒有想到宋程碩會如此直接。
她以為宋程碩只對學習感興趣,而對她這個同桌,頂多也只是日常低頭不見抬頭見時客套禮貌的點頭之交。
宋程碩應該是買書的時候就在旁邊看到了全程。
也對,恰好看到了,又恰好在陳默身邊走動的時候被陳默發現,這個時候隨口問上一句,也是不尷尬的方式之一。
“不....”陳默皺了下眉頭,不知道該怎么形容江之恒更為準確,男朋友概括了一部分,但不是江之恒的全部:“他是我喜歡的男孩子。”
宋程碩看著前面,消化了一下陳默說的這個信息點,然后很下意識地笑了起來:“你喜歡的男孩子都不算是你的男朋友?”
陳默迷茫了一下,搖搖頭說:“我不知道算不算。但是我是很喜歡他的。”
宋程碩在心底里又給陳默加了一個標簽:有自己喜歡的男生。而且她喜歡的男生未必就是她的男朋友。
“那他以后還會來找你嗎?”
陳默搖搖頭:“不會。他去當兵了。至少要走兩年。整個高叁都沒有機會再看見他了。”
“兩年很短。高考后再去看他,也不遲。”
陳默笑了,嗯嗯地回答了兩聲,然后也有來有往地問他了:“那你有喜歡的女孩子嗎?”
宋程碩愣了一下,他沒被問過這樣的問題,還有些無措,然后就直接搖頭說沒有。
“我感覺以后就會有了。其實咱們班里有很多女孩子喜歡你。”陳默忍不住笑了起來。
宋程碩低頭沒說話,他來到清和一高的時候,一個人都不認識,除卻老師,除卻陳默這個同桌兼獎學金競爭對手,他沒有關注過其他人,也沒有精力去關注,像他這樣敏感又內向的人來到一個新環境,能夠盡早適應就已經差不多是用盡全力了。
宋程碩被陳默說得有幾分害羞,然后他扭頭看她,陳默也笑著看過來,宋程碩就微微彎了下嘴角。
宋程碩好看的。
陳默理解為什么有那么多女生會私下里議論他關注他了。
他倆回去上晚自習,第一節兩個小時的大自習還是照例考試,周四考的是英語。宋程碩最頭疼英語了。
但對陳默來說,英語考試的那天晚自習最為輕松,不用太費腦子。她一般只需要一個小時,就能做完一整套英語試卷,然后打開自己買的習題冊繼續強化一下題型訓練。
宋程碩每次寫英語試卷,都要挨到最后一秒,他真的不會寫英語作文,背單詞還有方法,閱讀理解還有技巧,那些難題他可以依靠智商和記憶力來解決,但是寫作,無中生有,完全需要依靠感知力和想象力的東西,他每次碰到,都會覺得好累。他天生就沒那么會表達。
下課鈴響,收卷子的那一秒,宋程碩才堪堪停筆,累得肩膀直往下掉。陳默的卷子從里往外遞的時候,宋程碩瞄到她寫得滿滿當當的英語作文,心里有說不出的復雜滋味。
陳默的英文字寫得也極漂亮,手寫體里最為工整漂亮又不失飄逸。
宋程碩嘆了口氣,轉頭,眼神里有幾分無奈地問她:“英語作文怎么可以寫得那么長?”
陳默歪了下頭,想了想:“那些作文范例上有模板式開頭和結尾,背一背之后,加上中間的first,second&
and&
third,分段寫,很快一篇作文就出來了呀。”
宋程碩又聽到了陳默說英語,她說英語也極好聽,沒有中式口音,很連貫的美式音,連讀爆破和th咬舌都發的清楚又熟練,他從前精磨過自己的聽力,對這些口音很敏感,誰口語說得地不地道好不好聽標不標準他一聽就知道。
“你是不是學英語學得很早啊?”宋程碩知道陳肅很有錢,有錢人的家里,英語就像母語。
“沒有。我12歲以后才正式學的。”陳默想起了什么,眼神一下子變得神往起來:“我哥教我的。他起初會給念各種英文原版小說,一邊念一邊給我講解,他讀英語特別好聽。我就會模仿他。”
宋程碩哦了一聲,他倒是沒有一個英語那么好的哥哥。
“其實,你也可以先試試先讀幾本英語小說,雖說起效不會快,但是肯定能引起你對英語的強烈興趣。”
“能讀懂嗎?”
“能啊,其實只需要兩叁千詞匯量,就可以讀《小王子》了,等你達到四五千詞匯量,就能去讀《傲慢與偏見》什么的。《小王子》好看的,一點不幼稚。”
“哦,好,我會試試的。”
跟宋程碩說完,陳默就下樓,那個課間有半個小時,她一般都會到樓下吃吃喝喝一頓,補充點被考試消耗掉的體力與腦力。
宋程碩是非必要不出門,只會埋頭做題的人,從下課能做到上課。
上課鈴響了以后他也不需要多余的時間進入狀態,反正一直就在做題。
除非,身邊人來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一本還沒拆封的《小王子》輕輕地撲到了他書上。并且是雙語對照版。
“我看到書店里有。就買了一本,你先看,你看完了再還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