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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之際,人不如狗。
金庸是連城宇最敬佩最喜愛的偶像。
除了他的小說精彩絕倫之外,更讓人深有感觸的是書中的不少話,正是千年不變的江湖。
“人為了錢,真的那么沒有下限了嗎?”
連城宇心里這么說,我在最無助的時候,曾經想過很多個犯罪方式,卻從未真正嘗試。
不是因為我沒有能力,而是我怕將自己的痛苦移駕到他人身上。
那么一個天真爛漫的孩子,怎可以讓他在我眼前受到傷害?
刀疤男和他幾個兄弟,都是現代的江湖混子,以打架看場,拐賣兒童為生,恰是好賭,惹上了麻煩,只好同兄弟們商議干一票大的,只是連城宇還不知道眼前這個叫莫云的小孩,可是西區最大旅業集團,跨國經濟旅業總裁莫長生的獨生子。
“哥哥,他們有刀,你打不過他們,還是快跑吧。”
莫云見那幾個男人都拿出了家伙事兒,再天真也該明白,他們真的是壞人。
但在危機時刻,這個上幼兒園的小孩第一個想到的卻不是自己而是連城宇。
連城宇小嘆一口氣,更加覺得愧疚。
“放心吧小弟弟,等會哥哥就送你回家。”
上。
頭目們的經典一字令,只需喊出一個字,總有小弟先出頭。
包括那矮胖男人在內的五個小弟先用刀子嚇唬連城宇,多用拳腳攻擊,可打了十幾回合,也沒人碰著他一下。
氣急敗壞后,刀疤男恨小弟無能,自己拿著刀,過去就是一陣猛劈。
連城宇在躲避薄如紙片的利刃同時,順手扯過那個矮胖男人,像皮球一樣玩弄他。
將矮胖男人轉了幾圈之后,往前小推,刀疤男的利刃只差那么一毫就要劈中矮胖男人的腦袋。
嚇得他漲紅了臉,大聲慘叫,若不是連城宇及時抓住,再往前挪動半步,手起刀落,性命不保。
“讓開。”
刀疤男一手揪過矮胖男人扔到旁邊,刀子又是一下劈來。
連城宇對準時機,右手食指中指略微分岔,將刀刃夾住。
無論用多大的力氣,刀疤男都無法從連城宇兩只手指間奪回刀子。
“大叔,你是不中午沒吃飯啊?”
一聲調侃,氣得他放棄刀子,抬右腳往前踹,連城宇微彎膝蓋輕易擋住。
空出的左手正好以最佳的距離一掌劈對方胸口,刀子脫落,連城宇接個正好。
刀疤男受了一掌,飛出四米有余。
五個小弟早就不敢再輕舉妄動,可連城宇沒打算就這么放過他們。
在經受天雨的魔鬼訓練時,也練過不少刀功劍法,都無處施展,正好抓著個機會。
連城宇手起刀落,在對方五人之間游走,隨意比劃幾下,看似什么也沒發生。
等到他收起刀刃,右掌往前呼出勁道,一陣內力拂過,五個男人衣衫全都被吹飛,破爛不堪。
“大,大大俠饒命啊。”
可算讓他們知道厲害,輸的心服口服,連城宇扔下刀子說聲滾,就放他們狼狽逃走了。
莫云欣賞完一場‘大戰’后,樂的直拍手:“大哥哥好厲害,真棒。”
連城宇摸了下莫云的額頭,笑說:“等有空了,哥哥教你功夫,以后就不怕這些壞人了。”
“好,拉鉤。”
“男人跟男人之間不拉鉤的,我們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