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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搶回來的骨頭雖然少了幾口肉,但還是很香的。灰珍珠沉浸在重獲食物的喜悅當中,忘我地啃著骨頭,沒有察覺到有人步步逼近。
蕭依依聽得院子里有動靜,一瞧,喲,這狼居然在兒砸的小車上吃東西?她的氣一下子就上來了,一把上去把灰珍珠從車廂里揪了出來。
蕭依依:“你,是不是在車里吃東西?”
灰珍珠一臉誠實:“汪汪嗷。”是的。
蕭依依見灰狼還不知錯的樣子,就更氣了,“你怎么那么不聽話?大胃的車都被你弄臟了,怎么洗?天那么冷,你去給把坐墊洗干凈?”
灰珍珠的腦瓜子轉了轉,終于明白了媽媽的意思。它嗷嗚了一聲,非常不服氣。它不是故意在車里吃東西的,分明就是那狐貍精把它引到了車里。可惜它不會說人話,只能光著急,不能跟媽媽解釋剛才的情況。
暗處的金狐人性化地咧開了嘴,笑了。那么個乳臭未干的小婊砸還跟它斗?它可比這個灰撲撲的野狼聰明多了。論顏值論姿色,它自認為比灰珍珠好看多了。
金狐舔干凈脖子上的油漬,仿佛剛剛搗亂的不是它。它在空氣中聞了聞,分辨出金毛大狗所在的位置,又一溜煙地跑過去了。
哼,今天又是努力當小三的一天!
為了懲罰灰珍珠弄臟坐墊的行為,蕭依依罰它這頓飯少吃兩塊肉,可把它委屈壞了。蛋黃派心疼小媳婦,干脆把它的晚飯都分給了灰珍珠。
一狗一狼頭挨著頭,各自吃了個半飽,感情好極了。吃罷了晚飯,兩只在院子里曬著月光,灰狼把大金毛當做了靠背,葛優躺得可舒服了。
親眼目睹的金狐,恨得眼都紅了。
哼,叫這臭狼占便宜了。好氣啊,情敵居然和小哥哥真·同吃一碗飯。
相比之下,它偷偷啃了兩口的大骨頭,變得索然無味。
唉,它那么好,小哥哥為什么就看不到它呢?
孤零零的金狐抱著自己的大尾巴,“吱”地一聲哭了出來。
第74章
在農場里忙活了一天的阿延蠻, 日子可沒有金狐那么滋潤了。
畢竟他不是人見人愛的寵物, 還是叛亂的異族人,村民們能給他好果子吃才怪呢。金狐靠著撒嬌賣萌,能討得蕭依依的喜愛,不僅有肉吃, 還有新衣服穿。而阿延蠻是個戰俘, 裹身的舊衣是有的, 也餓不死。
但再多就沒了。
“你們突厥人會放牛放羊吧?”陳大寶帶著他到了牛棚, 滿滿惡意地指著一頭正值壯年的小公牛, “去,把大花牽去溜達溜達,它可比你值錢多了。”
阿延蠻皺了皺眉, 沒有說些什么。
牛是會認得人的,突然間換了個生人來放牛,牛脾氣一上來, 抬起蹄子就踢過去了。這老太監不安好心啊, 分明是借著干活來欺負他。這牛渾身都是肌肉,一腳下去命都能沒了半條。
“虎落平原被犬欺, 這等閹人居然敢欺辱我。”阿延蠻嘴里發苦,在心中唾罵了好幾句,硬著頭皮上前, 解下了牛脖子上的韁繩。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斛薛部的其余族人還分配在長安城里各個貴族家中為奴,他要是敢繼續搞事, 連帶的斛薛人名聲不好,全族人當真是死無葬身之地了。
大花甩了甩牛尾巴,打了個響鼻,把阿延蠻嚇得往后退了一步。
“哞哞。”
這一屆的新人不行啊,膽子那么小。
大花驕傲地昂起頭,也不用人帶,自顧自走上村里水草最豐美的地方。蕭依依借著太上皇的勢,跟北邊的商人買了不少紫花苜蓿。這是牧草中最鮮美的一種,不僅牛羊愛吃,村里的大媽也愛薅上一把,回去剁點蒜蓉和醬油,涼拌了吃著爽口。
小山坡上種滿了嫩嫩的苜蓿,開出了一朵朵紫色的小花,還有幾只蜜蜂在花草間飛舞,映襯出一番鄉村的美麗景象。阿延蠻懶洋洋地跟著小公牛,開始自己放牛的任務。
“呵呵,我也不過是茍活罷了。”
作為一個已經廢了的人,他只想做一條咸魚。
斛薛人和突厥人同出一支,是北方的游牧民族。以前斛薛部的族人也放牛,愛喝奶吃肉,阿延蠻是年輕的首領,自然也對此了解一二。他百無聊賴地躺在草地上,抽了根青草塞到了嘴里,那清香中帶點微甜的味道,一下子就讓他愣住了。
外行的看熱鬧,內行的看門道。
阿延蠻瞪大了眼睛,嘴里嚼了嚼,才“呸”地一下吐開了。他發現這牧草和自己家鄉的不一樣,甚至好上了幾個檔次!
“我們斛薛部若是有這么好的牧草,戰馬健壯,何愁不旺。”他像個孩子一樣,趴在地上仔細瞧著,嫩綠的草汁染黑了他的手掌,半刻鐘后他又悵然若失地嘆了一口氣,“我已經回不去了。”
不過嘛,事在人為,老天爺的事兒,誰能說得準呢?
運氣好的話,他說不定會有兒子,兒子會給他生下孫子,子子孫孫無窮盡也。
懷著一絲隱秘的野心,阿延蠻認認真真地擔當起放牛的活兒。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他這才發現這條小村子里,竟和外面處處不同,作物都長得特別好!他在山坡上遠遠望去,看到農家的黃豆豆莢又肥又嫩,若是到成熟的時候,肯定能收獲到一大把質量極好的豆子。
時人不愛吃黃豆,但阿延蠻知道,黃豆用來喂馬,能讓戰馬長得膘肥體壯,讓部族更加強大。
還有,村里養了大約四五十頭大牛,每只牛都眼神靈動,腰上臀上都是結實的肌肉,爆發力很強。看得阿延蠻一臉羨慕,他以前的部族里可沒有那么好的牛,這么一頭大牛,能換一個非常貌美的女奴或兩三個青年奴隸。
突然間,他想起自己如今奴隸的身份。
阿延蠻:“……”
對不起,他還真不如大花值錢。
不過,他并非傷春悲秋的人,年輕人帶著一種《走近科學》的想法,打算先和村里的小孩親近起來。大人都記得斛薛部叛亂的戰事,小孩子忘性大,對他的排斥心理沒那么重。
他趕著小公牛,湊到了兩個小男孩的身邊,“你們這是喝什么?是牛奶嗎?”
大娃子抬頭一看,見是寶二爺(陳大寶排名第二)家里的奴隸,停了下來。小孩好奇地瞧了瞧年輕人臉上的刺青,又警惕地拉著弟弟小娃子的手,往后退了一步。
“是水牛奶,比黃牛奶好喝一些。”小娃子搶著炫耀道,“夫人對我們最好了,能給我們喝牛奶。”<script>chapter1();</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