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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蒙這個人,長得人高馬大,可也是個敏感的性子。
他十歲以前,天不怕地不怕,十歲以后,怕的東西就多了起來。
怕父母吵架,怕他們冷戰,怕他們離婚。
他們離婚的時候,李蒙又怕他們誰也不要自己。
最后他被判給了父親。父親總是不茍言笑,他無論怎么做,考得如何好,似乎都不能如父親的意,對方的夸獎是很吝嗇的。
母親那邊,李蒙去過幾次。他知道有個叔叔在追母親,有一次他去母親家的時候,那位叔叔也在,看到李蒙,兩人都些尷尬。
李蒙索性就不愛去母親那了,也不想回家看父親的臉色。
他學會了抽煙、喝酒,跟著學校門口的混混們玩,天天都去打游戲機。
父親發現了,拿著棍子揍他,要他改,揍狠了李蒙也不說一句話。
現在他的右邊胳膊上還有當初父親揍他留下的疤痕。
他恨這個男人,可每個人都說他像爸爸。長得像,性格也像。
人們這樣說的時候,總露出一副“你可真幸運啊”的表情。
像父親有什么好?父親太殘酷了,母親就是厭煩他的冷漠離開的。
李父再婚的時候請吃飯,李蒙沒有參加。他父親正在餐桌旁摟著他的女人,他也在酒吧里,摟著其他的女孩。
他十叁歲就交女朋友,可談得都不長久。那些女孩分手前都說,他太冷淡了。
李蒙每到這個時候,才覺得自己真的像父親。
可李父再婚后,他回家,卻發現這個男人其實是會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