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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宋知俞一次見到祁直。
雨下得很大,地上滿是泥濘。一個穿著白色體恤的男人蹲在路邊,穿著雙沾滿泥濘的黑色帆布鞋。他的頭發很黑,很長,低著頭,在吃著一個被雨水浸透了的饅頭。
宋知俞背著個大大的包,在他旁邊坐下來。他從口袋里拿出一包煙,里面只剩最后一根了。他有些郁悶地將煙盒扔掉,掏出打火機,打了好幾次才將煙點燃。
雨下得太大了,他的煙早已被打濕。濃烈的煙霧嗆得他猛地咳嗽起來,眼淚刺激得他睜不開眼。
旁邊的男人慢條斯理地吃完饅頭,他站起來,將宋知俞扔在地上的煙盒撿起來。也就是這時,宋知俞才認真打量起那個男人來。
男人長得很高,太瘦,背上蝴蝶骨突出,白色的體恤緊緊地貼在上面,透出淡淡的肉色來。他的后背已經濕了一大半,有一滴細小的水珠順著黑色的頭發滑下來,順著修長的脖頸滑下來,鉆進男人的肩胛骨之間。他仰著頭,長長的頭發往后垂著,宋知俞看不清他的臉,只能看到他突起的喉結。
宋知俞站起來,他的腳麻了,像踩在一團棉花上似的。輕輕地咳嗽了一聲,他說:“真大的雨啊,是吧?”
“是吧”兩個字說得很輕,他給自己留了些退路,直覺告訴他這個男人不是那么容易搭話的人。
果然,男人沒有回答他的話。他只是仰頭看著雨,似乎在等雨停。
宋知俞在濃霧中將一支濕了的萬寶路抽完,黯淡下來的火星縮短到他的指間。灼熱的痛感傳來,他將煙頭掐滅,咽了口唾沫,聲音不高不低地說:“看起來要等很久才會停,是吧?”
男人微微點頭,長長的頭發糾結,水珠依舊滴下來,滑到鎖骨處。
“我叫宋知俞,剛從國外回來……”宋知俞幾乎是自言自語。
這是宋知俞人生中,第一次向別人搭訕,第一次近乎自言自語地介紹完了自己,然后他等著男人開口。
終于。
“祁直。”
低低的聲音響起,將瓢潑大雨隔斷開。
那時宋知俞剛從國外回來,帶著叛逆,拒絕了家族企業的繼承。而是背著背包,一路向南,在瓢潑大雨的夏季,遇到了一身雨氣的祁直。后來他想,他那時連祁直的臉都沒有看到,卻就這樣一本正經地介紹自己,甚至將心里的苦悶傾瀉而出,真是不符合他的作風。
一場大雨,一次搭訕,將他的人生拉入另外一個更叛逆的道路,但也就是這樣,他才明白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他是天之驕子,無論在國外,亦或是在國內,圍繞在他身邊的人從來絡繹不絕。妖嬈的,清純的,成熟的,單純的……他記不清有多少次他在別人的床上醒來,卻找不清自己的方向。
他一直在尋找,想抓住什么,來填補心中的黑洞。
他一直在害怕,害怕心中的黑洞,會將他拉入萬劫不復的地獄。
雨停。
宋知俞背著包,跟在祁直后面,一直說個不停,直到口干舌燥,終于得到了他的點頭。
將自己的包塞進八個平米的房間,宋知俞不知道該將腿放在哪兒。祁直遞給他一杯水,然后拿著毛巾擦著頭發。細碎的水珠飛散,陽光淺淺,男人墨色的眸子安靜清澈,仿佛一只小鹿。
宋知俞安靜地喝著水。血液在血管中凝結了一瞬,又重新開始流淌。那雙清澈的眸子,看著他,又仿佛沒有看著他。
太過清澈的眸子,他越是探究,越只能得到一捧清水。干干凈凈,像陽光一樣美麗,又像陽光一樣空虛。
這是他的獵物。
他將在這八平米的空間,捕獲這只安靜的小鹿。
心臟迸出的血液,帶著激烈的熱氣,他忍不住舔了舔唇。
祁直是一個群眾演員,他會和其他群演一起,在每個劇組尋找著機會。
他不愛說話,像只寂寞的貓,總是安安靜靜地行走在晝夜。
他總是穿著白色的體恤,洗得干干凈凈,散發著陽光的味道。
他有兩雙鞋,一雙帆布鞋,一雙拖鞋。
他不剪頭發,因為這兒剪發太貴。他曾經自己動手剪發,但是以失敗告終。
他有一雙好看的眼睛,卻被長長的劉海遮住。
終于有一天,宋知俞光著膀子,拿著剪刀,叼著煙,半瞇著眼睛,按住祁直的腦袋,刷刷地將他的長發剪得滿地都是。看著刺猬一樣的頭,祁直瞪著小鹿斑比一樣的眼睛,抿唇看著他不說話。
他哈哈哈大笑起來,被劣質的煙嗆得猛烈咳嗽起來。這時候祁直會輕輕拍著他的背,安撫他。
他安靜下來,靜靜地看著那雙清澈得能捧出水的眸子,視線下移,他腦袋一熱,撲上去吻住了祁直。
蜻蜓點水般的吻,他聞到祁直身上淡淡的肥皂香氣。
不敢看他的臉,他安靜地抱住祁直。
墻上掛著面圓鏡子,有一圈紅色的邊框,背面原本是一個淺笑盈盈的歌星,被他撕掉換成了自己的照片。
宋知俞看到另外一個自己在鏡面里清晰地顯現出來,他從來沒有看到過這樣的自己。
因為營養不足,他的臉變得瘦削,臉色也有些暗黃。此刻卻帶著嫣紅的色彩,太紅,在暗黃的臉上,顯出病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