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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那年,因著頻頻去李尚書府惹怒了拓跋翰,拓跋翰派人追殺了我。
在我躲不過那致命一劍時,一個相貌丑陋卻身形纖薄的女子突然跳出來替我擋了劍。我借著這一變故,毫不留情的殺了這個差點奪我命的人。
我殺了那人之后才發現鞋子上沾了那女子的血跡,我厭惡萬分,扔了那雙鞋。
十九歲,我的勢力越來越大,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多。終于可以光明正大的追求李長樂,終于可以理所當然的和拓跋翰爭奪李長樂。
我在李府遇到了那個替我擋了一劍的女子——李府三小姐李常茹。只一眼,我就看穿了她愛慕我的內心。我不屑這么丑陋且孤陋寡聞的女子愛慕我,追求李長樂時不動聲色的讓她死了心。
二十歲,我安插在父皇身邊的中常侍告訴我,因著多年呼吸有毒的龍涎香,父皇最多能撐一個月。我深知,這李長樂是必須要娶到手了。娶她,當然不是僅僅娶她,還有她背后整個叱云家的勢力。
我和拓跋翰的爭奪,是時候有個結局了。
二十一歲,我利用了那個相貌丑陋卻癡心不改的李常茹。拓跋翰以為他娶的是李長樂,卻萬萬沒想到等待他的是無人知曉的李常茹。李長樂屬于我的同時,王位也屬于我了。
二十二歲,承安稟告我,東平王妃李常茹即將死,我尤記得這個替死鬼,若不是她毀了拓跋翰,我坐上這個王位怕是要艱難一些,便去看了她一眼。
只一眼,就看到了她臨死前那一瞬間燃燒的希翼。我不屑,她卑微低賤,給我提鞋都不配!
二十三歲,我發現了李長樂和拓跋翰的私情,于公于私,我泄恨般殺了拓跋翰,囚禁了李長樂。發誓來生再也不要相信任何一個女人!
二十四歲……
二十五歲……
……
直到我駕崩的那一年,陽春三月下起了白雪。我人老珠黃,生命的蠟燭即將燃盡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那個被我利用的李常茹,她眼神清澈,讓人一眼就能看穿她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