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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以后,姜晨看警方刑偵人員,總會聯想到黑白電影里面對志士仁人揮舞皮鞭的敵特份子,在陰森恐怖的監(jiān)牢里,使用皮鞭、辣椒水、老虎凳等刑具嚴刑拷打的恐怖場面。
因此他對這些人也是敬而遠之,對于他們提交的案件,總是不由自主的懷疑有“上手段”之嫌。
總之陳睿他們三天的審訊讓蔣大壯招了,但是幾次口供都存在很大問題,對犯罪的細節(jié)描述前后不一致,比如拋尸時間和地點幾次的自我供述都和警方掌握的情況不一致,最后是用問答式的誘導方式,讓其承認是在幾點幾分哪個地方拋尸的。
這種證據只要面對一個比較業(yè)務熟練的律師,就能給駁得體無完膚。
當然,現在刑事審判講求的是重證據輕口供,甚至可以零口供判罪的,只要證據足夠扎實就行。
但是江宮平僅僅是粗粗看了一遍卷宗里記載的一些書面證據,就覺得這一次這個陳睿陳副局長,辦的案子是有些過急過糙了。
首先是兇器沒有足夠的證據鎖定就是蔣大壯的殺豬刀,法醫(yī)給出的結論僅僅是一把刀寬三到四公分的長刀而已,他們以此來斷定蔣大壯的一把小號殺豬刀就是殺人兇器有些武斷了。
因為那把刀最寬處不過2.6公分,和法醫(yī)說的3公分還是有些差距。
但這也是蔣大壯的幾把屠刀中,尺寸大小和可能的兇器大小最相符的了,其他幾把刀要么過窄,要么過寬。
而且警方說刀把上沒有檢驗處受害者血液,是因為蔣大壯將那把刀拿去洗了好幾次,只有人血反應,就以此確定上面的血液一定是胡曉花的,也是有些過于武斷了。
當江宮平看到那把殺豬刀的實物照片的時候,嘴角更是狠狠一抽。
這把刀子不知道蔣大壯多久沒用了,從照片上就能看出上面的刃口上有好幾處豁口,刀身上還有大片銹跡,刀把上纏著的布條上更能見到大片的油漬污漬。
警方居然還能舔著臉說這把刀就是兇器,并且是被清洗過的,江宮平很想抓著陳睿的衣領問他,你家洗過的刀子這么多陳銹,刀把上的布條這么多污痕?
別的不說,江宮平僅僅憑借自己在幾年來辦案中掌握到的一些法醫(yī)學知識,就敢肯定,這把刀子要是刺入人體,絕對會被檢查出刀口上的缺口,因為一把鋒利無豁口的刀子刺出來的傷口,和有豁口的鈍刀子刺出來的,在病理學上是能輕松檢驗出不同的。
更遑論刀子上面的鐵銹,是無論如何都會沾染在傷口上的。
可是法醫(yī)對此并沒有檢查出來。
這也就罷了,但是警方提供的拋尸現場攝像頭拍攝的錄像上也有很多疑點。
比如那個兇徒的身形,怎么看都比蔣大壯要苗條一些。
對此蔣大壯的供述是他為了掩人耳目,穿了緊身的衣服,還用身子勒住了肚子,所以顯得瘦小了一些。
可是胖瘦可以用偽裝來解釋,高矮怎么說,江宮平看錄像,目測那個拋尸者的身高僅僅是一米七左右,蔣大壯的身高一米八一,這差距也太大了。
警方的解釋是拍攝角度造成的高度差。
江宮平很想問問警方,既然你們說是蔣大壯殺人拋尸,那么血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