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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龍血
黃金巨龍的鮮血究竟能不能讓人的肌膚獲得抵抗遺棄之地酸性氣體侵蝕的功能,沒有人曾經嘗試過。
但是,黃金巨龍的鮮血可以令人的肌膚強悍有力,這卻是事實。
相傳在三千多年前,人類中出了一個屠龍英雄馬特烏斯,他在一次戰斗中殺死了一頭黃金巨龍,用黃金巨龍的獻血洗了一個澡。
結果,馬特烏斯的身體變得強悍無比,可以自然屏蔽五級以下的任何魔法,也可以無視六級以下的物理攻擊。
甚至有一次馬特烏斯掉進一個火山口里面,熾熱的火山熔巖也沒有燒壞他的身體。
雖然只是傳說,但是人們相信,巨龍的血液絕對是好東西。
只不過巨龍太稀有了,屠龍英雄更是稀有,而能夠屠殺黃金巨龍的英雄一千年也未必出現一個。
光明教會的確珍藏著一瓶大約兩公升的龍血,這不是什么秘密,因為龍血就放在光明大神殿中。
作為法師團的高級成員,塔揚每天都可以看到那瓶龍血,但是要想把龍血偷出來,卻是一件幾乎不能完成的任務。
因為在光明大神殿內,隨時都有上百位高手保護,沒有人能夠在不被發現的情況下拿走龍血。
然而塔揚并不害怕被發現,因為他另有計劃,既然不能偷,也不能靠武力搶奪,那就直接從光明大神殿帶入遺棄之地。
除了至高神的塑像,塔揚有權利觸摸光明大神殿中的任何一件東西,包括那瓶龍血。
塔揚可以裝作擦拭瓶子上的灰塵,把龍血瓶抱在懷里,然后他會給雷發送一道靈魂波動,在遺棄之地的雷立刻召喚他,龍血就會跟隨塔揚一起抵達遺棄之地了。
計劃天衣無縫,可行性及高,唯一的缺陷就是從今以后塔揚再也不能回到光明大神殿中去了,必須留在遺棄之地。
這也正是塔揚地希望所在,與其作一個整天提心吊膽,每隔兩三天被砍下一塊肉來的人類,還不如安安心心的作一個妖巫好呢。
“主人,光明教會的確有一瓶龍血。六千三百多年前,光明教會的魔導師歐羅巴曾經斬殺過一頭黃金巨龍。從那以后,這頭巨龍的獻血就成了光明教會輝煌的象征,一直供奉在至高神的塑像前。”妖巫布瑪知識淵博,立刻說出了龍血的來歷。
塔揚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這個矮小猥瑣的妖巫怎么可能知道光明教會的秘密?
他哪里知道,布瑪是一個六千多歲的古人,六千多年前的事情對于他來說就和昨天一樣。
“主人,為了能夠順利完成這次任務,我愿意利用契約跟隨到人類世界去一趟,協助塔揚盜取龍血。”還沒等雷批準這次計劃,布瑪就已經自告奮勇參加了。
不得不說塔揚的計劃令雷很心動。
能夠讓血肉永遠不腐爛,的確是雷追求的目標之一,這樣一來他就不必每隔幾天召喚一次塔揚了。
雖然不腐爛并不代表著擁有生物活性,但是雷還是決定嘗試一下。
既然龍血是光明教會的寶貝,而光明教會又是雷的敵人,雷早就已經把光明教會中的東西當作了自己的戰利品,提前享用一下戰利品也是應該的。
“布瑪,你不是想要幫助塔揚,而是想趁機在人類世界留下一個空間坐標吧?”雷盯著布瑪,語氣突然變得很冰冷。
“不不不,主人,布瑪永遠不會被判主人!”布瑪連忙解釋:“我真的是想要幫助塔揚,想……想到我的古墓中去走一趟,為主人您取回天使之淚。”
布瑪的謊言很容易揭穿,因為按照塔揚的計劃,多一個人在一旁協助反倒會降低成功率。
布瑪無奈,只好說出了自己真實的想法:“請放心主人,只要我取得天使之淚,我就立刻返回這里。”
“你可以不回來。”雷的話出乎布瑪的意料:“你留在人類世界,可以變成我的眼睛,替我好好觀察一下那個美麗的世界。用不了多久,我也會過去的。”
“我也要去,我也要去!”穆法沙突然跳出來,哀求道:“主人,讓我也到人類世界看看吧,幾千年了,我在這個荒涼地方呆夠了。”
“你會使用契約跟隨嗎?”
“我不會,可是布瑪大叔會。”為了能夠去人類世界,穆法沙自動屈尊降貴成了布瑪的侄子:“布瑪叔叔,也給我一個跟隨烙印吧,到了人類世界,我可以讓你騎著我跑。”
“我無法在你的身上施加跟隨烙印,因為這種烙印在同一時刻只能有一個。”布瑪被這個搖尾乞憐的骨馬弄得哭笑不得:“我的烙印跟隨的是主人,而主人和塔揚擁有王者權杖聯系,在主人允許的情況下,我才可以通過主人的靈魂鎖定塔揚的坐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