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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嚓”一聲,小骷髏本來就已經破損很嚴重的脛骨從中而斷,骷髏頭滾落在地。
雷伏下身去,對準這個小骷髏的右眼窟窿用力一吸,那團旺盛的靈魂之火被吸了出來。果然,這團靈魂之火比以往那些要強大得多,給雷帶來的快感也強烈的多。
雷很滿足。
在消化這團靈魂之火的時候,雷終于明白了哪些奇怪感覺的含義,原來那是一種恐懼,,絕望,憤怒和不甘心的情緒,原來靈魂之火并不希望被自己吞噬。
同時雷也明白了一個道理,在這個世界上,不只是他一個骷髏可以吞噬靈魂之火,還有許許多多像他一樣擁有靈魂之心的不死生物可以這樣做。
而且,自己在這個世界悠蕩的時候,隨時都可能被那些更強大的不死生物所吞噬。
更重要的是,雷終于明白了手臂也是可以移動的,而且還可以當作攻擊別人的武器。
為了不讓別人吞噬自己,自己就必須強大起來,這是雷擊敗第一個骷髏之后得出的結論。
為了讓自己強大,一個胳膊是不行的,于是雷準備換裝了。
在遺棄之地,到處都是骸骨,要想找到一塊合適的骸骨易如反掌。雷走動了沒有三米距離,就從地上檢起一只手臂。雷試圖把這只手臂安裝在自己的左肩膀上,可是他失敗了,即便是他有意識的用靈魂的力量束縛這條臂骨,卻也不能讓臂骨向右臂一樣牢牢的長在自己身體上。
經過多次試驗,雷放棄了安裝,轉而挑選了一付完整的骨骸。雷的靈魂之心從骷髏頭里面鉆了出來,依附在這具骨骸上,于是雷就擁有了完整的身體。
雷繼續在遺棄之堤上搜索靈魂,這一次雷變得聰明了一點。雷知道那些飄蕩著的靈魂之火有的是可以輕易被他吞噬的,而有的卻需要進行一番戰斗,甚至還有一些可以輕而易舉地把他吞噬。
因此雷在行動的時候,刻意避開那些特別明亮的,可以控制骨骸的靈魂之火。
就這樣,雷一天一天的壯大,雷的靈魂之心也一天一天變強。許多年之后,雷不但可以自如的控制骨骸移動,而且還可以奔跑,甚至是跳躍。
這個時候,那些比較一般的骷髏已經對雷構不成威脅了,雷可以輕而易舉的吸收他們的靈魂。
然而幸運并不會永遠伴隨著雷,在遺棄之地,骷髏是最弱小的不死生物,他們隨時都可能被更強大的不死生物所毀滅。
終于有一天,雷看到了一個體形和他差不多,但是手里拿著一把生銹砍刀的骷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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