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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伊御和歐瀟歌一樣,都特別喜歡凌夙的料理,哪怕是最普通的蘿卜白菜,也會覺得特別美味,凌伊御還以為自己的味覺出了問題,不過當他吃過學校食堂的蘿卜白菜時,頓時學校特聘的廚師的廚藝,和凌夙比不止差了一座山。
“好香啊……”歐瀟歌用力的聞兩下空氣中的香味。“凌大廚,你煮的啥啊?”
在廚房忙碌的凌大廚端著兩碗混沌走出來,將兩碗熱騰騰,剛出鍋的混沌擺放在歐瀟歌和凌伊御面前。
這兩人現在有種用完就扔的嫌疑,剛剛還在對凌夙癡漢臉,混沌一出現,直接就把凌夙扔到一邊,眼里心里只有混沌。
“混沌啊,好久沒吃了,快給我勺子。”歐瀟歌眼睛盯著混沌,頭也不抬的向凌夙伸出手。
“小沒良心的。”凌夙無奈的笑著敲敲歐瀟歌的頭,將勺子塞進她的手里。“慢點吃,很燙。”
“好的好的。”歐瀟歌敷衍著連連點頭,混沌的香氣太濃,直接導致歐瀟歌已經自動屏蔽了周圍的聲音。
兩只小沒良心的吃的非常歡快且入迷,完全顧不上作為大廚的凌夙,所以凌夙只能孤零零的去端自己的那份。
歐瀟歌吃的是最快的,稱不上狼吞虎咽,但也絕對和優雅掛不上邊兒。
凌伊御是小孩子,嘴巴小,食道窄,但其速度并不慢,可以說,是他有生以來吃飯的最快速度。
自己煮的食物被重要的人喜愛,凌夙是很高興的,不過現在凌夙有點擔心,這兩人的食量會不會呈直線上升啊。
凌夙雖然不介意歐瀟歌變成小胖豬,但不可否認的是,人變胖后,會有很多不便,最直接的一點就是行動遲緩,很難成為換說中靈活的胖子。
不過擔心歸擔心,凌夙對歐瀟歌是非常溺愛的,說他把歐瀟歌寵上天也不為過,所以只要歐瀟歌想吃,他就會滿足,所以歐瀟歌足足吃了兩大碗混沌才滿足,吃完都撐的不會動了。
凌伊御畢竟是小孩子,就算再能吃,也不可能和歐瀟歌一樣吃兩碗,一碗已經是凌伊御的極限,不過他還是有些舍不得停下。
三人吃完混沌后,稍作休息,才收拾收拾啟程前往皇冠會所。
皇冠會所距離凌家老宅有一小時的路程,在去往皇冠會所的路上,胡想想和凌伊御坐在后排座的位置上,兩人上車時還在含著好撐好撐,十分鐘一過,兩人似乎迅速將胃里的食物消化,現在正歡歡樂樂的喝著酸奶。
凌夙覺得,和歐瀟歌相處的時間越長,他的性格越是被歐瀟歌感染的越開朗,時至今日,他似乎已經想不起過去的自己是什么樣的性格。
凌夙對現在的改變很滿意,這樣的自己能夠感受到滿滿的幸福,所以他絲毫不覺得性格變得柔軟是一種缺點。
一小時后,三人抵達皇冠會所,下車后自然會有人將凌夙的車送到停車場。